[上市]乐普医疗: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6-004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9,785,147股,将于2016年1月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5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如遇非交易 日则顺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6年1月25日(即上 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21.41元/股。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epu Medical Technology (Beijing) Co., Ltd.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法定代表人 蒲忠杰 成立时间 1999年6月11日 注册资本 81,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000084768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乐普医疗 股票代码 300003 联系电话 010-8012 0666 传真 010-8012 0776 邮政编码 102200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lepumedical.com 电子信箱 zqb@lepumedical.com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及其配件;医疗器械及其配件的技术开发;提供 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佣金代 理(不含拍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4年11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4年11月25日,发行人召开了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5年7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4、2015年11月6日和11月24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1、2014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乐普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 2、2015年8月28日,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通过了乐普医疗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3、2015年12月29日,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00号),核准了乐普医 疗本次非公开发行。 (四)本次发行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程序如下: 日 期 主要工作内容 2015年12月30日 (T-1日,周三) 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备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 发行方案经证监会确认后,向认购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2015年12月31日 (T日,周四) 发行对象按时足额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账户(15:30截止) 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划至发行人募集资 金专户 2016年1月4日 (T+1日,周一) 会计师对海通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2016年1月5日 (T+2日,周二) 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出具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审核报告 2016年1月6日 (T+3日,周三) 保荐机构向证监会报送备案材料 2016年1月7日 (T+4日,周四) 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2016年1月15日 (T+10日,周五) 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 2016年1月18日 (T+11日,周一) 向交易所报送上市申请文件 2016年1月21日 (T+14日,周四) 披露上市公告书、上市保荐书等文件 L日 新增股份上市 (五)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六)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59,785,147股。 (七)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21.55元 /股。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4月10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股 份总数8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13,6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 配。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6月实施完毕。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 为21.41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21.41元/股,与发行底价即21.41元/股, 比率为1;发行价格与发送《缴款通知书》(2015 年12月30日)前 2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39.37元/股的比率为54.38%。 (八)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79,999,997.27元。发行费用(包 括承销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及股份委托登记费)共计17,989,785.15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2,010,212.12元。 (九)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16年1月4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15) 第626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 款人民币1,279,999,997.27元。 2015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3,800,000.00元后的资金1,266,199,997.27元汇入发行人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设的账号为0200048929200145741的人民币账户。 2016年1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验字 [2016]第710002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 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279,999,997.2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7,989,785.15元(包括承销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及股份委托登记费),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2,010,212.12元。其中股本增加59,785,147.00 元,股本溢价款1,202,225,065.12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 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 构、开户银行和公司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00号文核准,乐普医疗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数量不超过59,785,147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兴证资 管、王云友、中关村国盛、润晖香港、国开泰富。 各发行对象的股票认购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价格 (元/股) 认购金额 (元) 认购股数 (股) 占发行后总 股本比例 1 兴证资管 21.41 286,634,682.08 13,387,888 1.54% 2 王云友 21.41 367,786,675.06 17,178,266 1.97% 3 中关村国盛 21.41 298,666,652.47 13,949,867 1.60% 4 润晖香港 21.41 122,111,999.23 5,703,503 0.65% 5 国开泰富 21.41 204,799,988.43 9,565,623 1.10% 合 计 1,279,999,997.27 59,785,147 6.86% 上述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兴证资管 名称: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设立日期:2014年6月9日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办公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刘志辉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 (2)王云友 王云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9 年6月至2012年6月任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股权占比50%;2012 年6月至今任德智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股权占比80%。 (3)中关村国盛 企业名称:北京中关村国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设立日期:2012年3月2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6层710-13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关村国盛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咨询 全体合伙人合计出资170,227.27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北京中关村国盛创 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702.27万元,有限合伙人包括北京亦庄国 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开发区香塘同轩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亦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分别出资60,000.00万元、3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 15,970.50万元、5,657.00万元和26,897.50万元。 (4)润晖香港 企业名称: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股本的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 having a share capital) 设立日期:2007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Unit 606, 6th Floor, Alliance Building, 133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李刚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服务 (5)国开泰富 企业名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设立日期:2013年7月1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3号416室 法定代表人:崔智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本次所有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拥有和取得或自筹的资金,最终出资 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3、发行对象备案情况核查 本次发行对象中,兴证资管、中关村国盛、国开泰富均已按《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办理完成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其余发行对 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所定义的“私募基金”,不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4、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蒲忠杰,副总经理、董秘张霞,副总经理魏战江,财务总监 王泳以及副总经理吕永辉、张志斌、张冰峰、隋滋野、余占江通过兴证资管开设 的资产管理计划间接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王云友、中关村国盛、润晖香港、国开泰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认购 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2014年10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乐健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乐普医疗 以自有资金9,742.5万元投资乐健医疗,投资完成后乐普医疗将持有乐健医疗 60%的股权,成为乐健医疗的控股股东。上述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北京君道成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关村国盛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于2014年 11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新东 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乐普医疗自有资金5.76亿元收购新东 港51%股权,成为新东港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王云友先生是上述交 易标的原股东之一。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其他重大交易,也不存在除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以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6、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812,000,000股,蒲忠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发行人29.38%的股份。蒲忠杰先生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 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不超过871,785,147股,蒲忠杰先生将通过“兴证资管- 兴业银行αDX201411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7,437,888股股份,蒲忠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28.22%的股份, 蒲忠杰先生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 变化。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乐普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法合规,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3100号)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 募集资金金额等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核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 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对象的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借贷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结论性 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已经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的整体方案及实施过程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中所涉及的《股 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缴款通知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所确定的发行 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 股东大会决议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59,785,147股,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 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乐普医疗;证券代码为:300003;上市地点 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年1月2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25,893,275 15.50% 185,678,422 21.30%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686,106,725 84.50% 686,106,725 78.70% 股份总数 812,000,000 100% 871,785,147 1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国有法人 177,807,412 21.90% 2 蒲忠杰 境内自然人 105,873,400 13.04% 3 WP MEDICAL TECHNOLOGIES, INC 境外法人 61,984,300 7.63% 4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工商银行-申万 菱信共赢2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理财产品等 45,300,000 5.58%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疗服务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29,474,578 3.63% 6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5,082,588 3.09% 7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兴全特定策略 18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理财产品等 24,800,000 3.05% 8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3,240,924 1.63% 9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9,477,700 1.17%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8,589,344 1.06% 合 计 501,630,246 61.78%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国有法人 177,807,412 20.40% 2 蒲忠杰 境内自然人 113,311,288 13.00% 3 WP MEDICAL TECHNOLOGIES, INC 境外法人 61,984,300 7.11% 4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工商银行-申万 菱信共赢2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理财产品 等 45,300,000 5.20%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疗服务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 等 30,934,556 3.55% 6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5,082,588 2.88% 7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兴全特定策略 基金、理财产品 24,800,000 2.84% 18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等 8 王云友 境内自然人 17,178,266 1.97% 9 北京中关村国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16,472,833 1.89% 10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3,240,924 1.52% 合 计 526,112,167 60.3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情况变化如下: 序 号 姓名 本公司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1 蒲忠杰 (含其 一致行 动人) 董事长、总经理、 技术总监 238,557,700 29.38% 245,995,588 28.22% 2 马玉璞 副董事长 -- -- -- -- 3 徐扬 董事 -- -- -- -- 4 付立家 独立董事 -- -- -- -- 5 陈磊 独立董事 -- -- -- -- 6 徐猛 独立董事 -- -- -- -- 7 王社教 监事 -- -- -- -- 8 周全 监事 -- -- -- -- 9 陈倩 监事 -- -- -- -- 10 魏战江 副总经理 -- -- 850,000 0.10% 11 张霞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 -- 850,000 0.10% 12 王泳 财务总监 -- -- 850,000 0.10% 13 吕永辉 副总经理 -- -- 545,020 0.06% 14 张志斌 副总经理 -- -- 434,520 0.05% 15 张冰峰 副总经理 -- -- 419,900 0.05% 16 隋滋野 副总经理 -- -- 405,960 0.05% 17 余占江 副总经理 -- -- 399,160 0.05% 18 林仪 副总经理 -- -- -- -- 19 蒲中勤 副总经理 -- -- -- -- 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蒲忠杰、张霞、魏战江、王泳、吕永辉、张志斌、张冰峰、 隋滋野、余占江共9人通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间接参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四)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59,785,147股,募集资金净额1,262,010,212.12元,总股本 增加至871,785,147股。以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经模拟计算,本 次发行前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5年1-9月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4.25 5.40 3.87 5.0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1 0.48 0.52 0.49 注1:基本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分别除以本次发行前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注2: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资料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计 651,725.93 382,993.28 312,824.76 275,019.32 其中:流动资产 264,385.30 171,513.29 172,604.79 186,572.31 非流动资产 387,340.63 211,479.99 140,219.98 88,447.01 负债合计 255,447.05 53,734.02 23,381.72 13,177.81 其中:流动负债 217,576.39 51,721.19 21,830.97 12,020.45 非流动负债 37,870.66 2,012.83 1,550.75 1,157.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6,278.88 329,259.26 289,443.04 261,841.5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344,832.40 314,256.43 282,757.39 261,215.22 少数股东权益 51,446.48 15,002.83 6,685.65 626.3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总收入 197,496.71 166,863.70 130,326.78 101,592.01 其中:营业收入 197,496.71 166,863.70 130,326.78 101,592.01 营业总成本 146,490.49 115,336.53 88,194.38 55,307.08 其中:营业成本 89,905.91 60,827.60 40,377.43 21,203.26 营业利润 52,417.28 51,686.44 42,096.92 46,646.28 利润总额 55,208.51 53,663.83 43,195.94 47,983.02 净利润 47,197.94 45,223.65 36,665.01 40,332.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561.98 42,319.26 36,164.55 40,327.3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57.44 34,831.69 32,975.71 26,496.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049.47 -68,865.37 -56,374.75 -13,916.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699.59 12,990.41 -16,974.54 -13,354.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594.95 -21,142.35 -40,411.07 -741.11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1 0.52 0.45 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1 0.52 0.45 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 0.49 0.50 0.43 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57% 14.21% 13.36% 16.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12.04% 13.66% 12.91% 15.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0.24 0.43 0.41 0.33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 4.25 3.87 3.48 3.22 5、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98.70 -22.73 108.68 -9.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556.08 2,038.04 1,015.14 1,357.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136.45 -37.92 -24.81 -10.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7.75 -296.63 -164.85 -200.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06.82 -47.64 -48.50 - 合 计 1,746.66 1,633.11 885.66 1,136.23 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 (二)盈利能力分析 1、收入整体情况 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1,592.01万元、 130,326.78万元、166,863.70万元,呈逐年递增趋势,2015年1-9月,发行人 营业收入197,496.71万元,占2014年全年营业收入的118.36%,主要原因系 发行人新增新东港等子公司以及医疗器械和药品板块销售规模扩展所致。 2、利润整体情况及变化原因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40,327.33万元、 36,164.55万元和42,319.26万元、41,561.98万元,2015年1-9月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占2014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98.21%,业绩呈总体增长趋势。 主要系因公司在进一步巩固心血管医疗器械行业优势地位的同时,加快外延式发 展步伐,成功并购了心血管类重磅药品,重点拓展的移动医疗及医疗服务业务也 实现了突破性进展,推动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平稳回升。 (三)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情况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 别为275,019.32万元、312,824.76万元、382,993.28万元和651,725.93万元, 资产总额逐年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7.84%、55.19%、 44.78%和40.57%,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16%、44.81%、 55.22%和59.43%。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持续扩张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开展收 购兼并、研发投入及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发行人的资产结构总体呈现流动资产占 比下降、非流动资产占比提高的趋势。 2、负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负债总额逐年递增。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构成发行人负债总额的主要部分。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 别为13,177.81万元、23,381.72万元、53,734.02万元和255,447.05万元,其 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22%、93.37%、96.25%和85.17%,非 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8%、6.63%、3.75%和14.83%。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业务扩张及收购兼并步伐的加快,资金需求快速增加。 2014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一直在通过债务融资筹集发展所需资金,发行人的负 债总额呈明显增长趋势。 3、偿债能力及经营周转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39.20%,流动比率为1.22, 速动比率为0.97。 2015年1-9月,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为0.38,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02,存 货周转率为2.31,发行人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现金流量分析 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分别为26,496.30万元、32,975.71万元、34,831.69万元和19,757.44 万元。 201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6,479.41万元, 增幅为24.45%,主要系因公司销售商品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14年,发 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1,855.98万元,增幅为5.63%, 主要系因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销售回款增加所致。2015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757.44万元,主要为新增子公司以及公司销售规模 扩大对应的销售回款。 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分别为-13,916.54万元、-56,374.75万元、-68,865.37万元、- 82,049.47 万元,现金支出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投资收购其他企业。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出。2013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负值较2012年有所增加,主要系因公司 外延式扩张步伐加快,用于投资收购其他企业所支付金额大幅增加所致。2013 年,发行人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增加42,810.37万 元,增幅为1126.98%。2015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2,049.47万元,主要为收购子公司并按约定支付的收购款。 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分别为-13,354.54万元、-16,974.54万元、12,990.41万元和78,699.59 万元。 2012年及2013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呈持续净流出态势,主要为分配 股利所支付的现金。2014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3,613.75万元,主要为 公司取得银行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015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32,394.42万元,主要为公司增加并购贷款、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发行短期融 资券所收到的现金。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1层1101室 保荐代表人:岑平一、张建军 项目协办人:欧阳瑭珂 联系电话:010-58067888 联系传真:010-58067832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洪积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 经办律师:孔鑫、刘硕 联系电话:010-65693399 传 真:010-65693838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 经办会计师:陈勇波、郭健、王娜 联系电话:010-56730088 传 真:010-56730000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 经办会计师:陈勇波、郭健、王娜 联系电话:010-56730088 传 真:010-5673000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4年12月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 海通证券已指派岑平一先生、张建军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 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以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岑平一: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代表人,2007年加入海通证券投 资银行部,从事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曾主要负责或参 与中原特钢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项目、光明乳业非公开发行项 目、焦作万方非公开发行项目、上海兰宝IPO项目、积成电子IPO项目、中化 岩土IPO项目、大庆井泰IPO项目、中国西电IPO项目、西安万隆IPO项目、 中化岩土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曾担任光明乳业非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上海兰 宝IPO项目、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原特钢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化岩土 非公开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 张建军: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北京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注册会计师。主 持和参与了烟台万华、中远航运、粤电力、宏智科技、广州汽车、国脉科技、盐 湖钾肥、西仪股份、中原特钢、洪城水业、中化岩土、中国重工、中电远达等IPO 和再融资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认为:乐普医疗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 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愿意推荐乐普医疗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它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1、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联系人:张霞 邮编:102200 电话:010-8012 0666 传真:010-8012 0776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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