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材科技:审阅报告

时间:2016年01月20日 18:03:58 中财网




审阅报告

XYZH/2015BJA30049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公司)按照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9月30日、2014
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年1-9月、2014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中材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
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
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
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按照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中材科技公司
按照该编制基础编制的2015年9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9
月、2014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本审阅报告仅作为中材科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
上报,不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树新











中国注册会计师:田娟







中国 北京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项 目附注2015年9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六.11,117,032,998.60 903,911,974.98
应收票据六.21,790,058,894.97 2,087,419,897.23
应收账款六.32,606,357,305.17 1,931,210,022.92
预付款项六.4466,312,615.64 274,287,637.5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六.51,736,000.00
其他应收款六.6147,857,431.07 116,182,365.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六.72,025,199,374.89 1,503,162,666.1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六.835,610,000.00 22,065,287.73
其他流动资产六.955,495,089.31 47,326,249.30
流动资产合计8,245,659,709.65 6,885,566,101.0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六.109,931,200.00 9,931,2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六.1198,699,245.16 141,500,684.70
长期股权投资六.1230,929,613.37 41,613,936.44
投资性房地产六.1326,238,086.46 24,789,094.02
固定资产六.148,258,649,866.08 7,500,459,043.26
在建工程六.15887,327,271.79 1,306,145,946.90
工程物资20,153.85 11,003.43
  固定资产清理六.162,759,834.37 2,759,834.37
无形资产六.17921,671,445.91 857,551,496.99
开发支出六.1819,976,175.78 31,703,083.80
商誉六.1922,867,669.65 22,867,669.65
长期待摊费用六.2012,030,932.86 8,848,987.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六.21128,615,871.89 116,911,798.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19,717,367.17 10,065,093,779.61
资产总计18,665,377,076.82 16,950,659,880.62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法定代表人:薛忠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纪翔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秀英
编制单位: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编制单位: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2015年9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六.223,197,878,340.58 2,211,755,059.19
应付票据六.231,615,317,809.93 1,508,316,033.95
应付账款六.242,093,457,971.11 1,579,236,004.37
预收款项六.25110,465,350.61 180,625,597.57
应付职工薪酬六.26140,045,573.11 142,014,905.49
应交税费六.27108,262,060.68 86,168,863.27
应付利息六.2852,378,276.63 44,840,133.73
应付股利六.2930,158,568.93 30,988,568.93
其他应付款六.30582,724,941.81 544,814,990.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六.311,447,965,271.30 867,189,271.50
其他流动负债六.32583,486,491.82 1,285,617,240.38
流动负债合计9,962,140,656.51 8,481,566,669.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六.332,023,377,405.43 1,772,038,265.30
应付债券六.34658,021,830.82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六.3556,992,408.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六.36132,539,569.46 86,417,669.46
预计负债六.37107,050,676.71 93,912,776.79
递延收益六.38136,494,461.73 125,585,888.39
递延所得税负债六.2118,268,551.17 19,262,834.35
其他非流动负债六.39164,274,474.46 173,804,675.57
非流动负债合计2,638,997,547.45 2,929,043,940.68
负 债 合 计12,601,138,203.96 11,410,610,609.92
股东权益:
股本六.40668,699,120.00 668,699,120.00
资本公积六.413,671,028,702.81 3,666,374,841.3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六.42-10,013,776.80 -2,957,723.91
专项储备六.4312,641,465.49 8,662,573.35
盈余公积六.44128,365,875.69 128,365,875.69
未分配利润六.451,141,153,773.18 656,497,255.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611,875,160.37 5,125,641,942.28
少数股东权益452,363,712.49 414,407,328.42
股东权益合计6,064,238,872.86 5,540,049,270.7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8,665,377,076.82 16,950,659,880.62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法定代表人:薛忠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翔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秀英



编制单位: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2015年1-9月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626,098,119.91 7,215,763,934.10
其中:营业收入六.466,626,098,119.91 7,215,763,934.10
二、营业总成本6,072,982,784.27 7,010,096,163.02
其中:营业成本六.464,879,438,908.38 5,471,460,019.03
营业税金及附加六.4744,853,103.54 49,562,655.66
销售费用六.48289,871,752.15 337,459,734.59
管理费用六.49518,614,698.84 698,780,932.02
财务费用六.50277,592,951.04 381,902,542.11
资产减值损失六.5162,611,370.32 70,930,279.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六.52-1,306,105.01 -393,378.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49,297.5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51,809,230.63 205,274,393.08
加:营业外收入六.53120,095,999.72 120,771,298.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100,589.90 1,882,267.23
减:营业外支出六.546,089,754.78 10,141,942.8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854,468.35 7,143,690.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65,815,475.57 315,903,748.99
减:所得税费用六.5587,137,189.16 59,533,014.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8,678,286.41 256,370,734.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2,656,517.40 224,133,009.65
少数股东损益46,021,769.01 32,237,725.2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056,052.89 -163,733.0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056,052.89 -163,733.01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056,052.89 -163,733.01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7,805,494.19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749,441.30 -163,733.0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71,622,233.52 256,207,001.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25,600,464.51 223,969,276.6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6,021,769.01 32,237,725.27
备考合并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薛忠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翔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秀英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系于2001
年11月2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国经贸企改(2001)1217号文批
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彤天科技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明电光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北京华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11,210万股,其
中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150.68万股,占总股本的63.79%、南京彤天科技实业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2,659.56万股,占总股本的23.73%、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699.88
万股,占总股本的6.24%、北京华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49.94万股,占总股本的3.12%、
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49.94万股,占总股本的3.1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99号文核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3,790万股,股票面值人民币1元,于2006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发行新股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5,000万股,其中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150.68
万股,占总股本的47.67%;南京彤天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659.56万股,占总股
本的17.73%;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699.88万股,占总股本的4.67%;北京华恒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9.94万股,占总股本的2.33%;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349.94万股,占总股本的2.33%;社会公众股3,79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5.2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02号《关于核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向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三峡
新能源公司(原名为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于2010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20,000万股。


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2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于2011年5月17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40,000万股,其中中材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21,729.83万股,占总股本的54.32%;如本次资产重组实现后,中材股
份有限公司将持股48,599.74万股,占总股本的72.68 %。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40,000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2011年9月20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10000000003615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薛忠民,注册地为江苏省南
京市江宁科学园彤天路99 号。


本公司属特种纤维复合材料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为:玻璃纤维、复合材料、过滤材料、
矿物棉、其他非金属新材料、工业铂铑合金、浸润剂及相关设备研究、制造与销售;技术


转让、咨询服务;工程设计与承包;建筑工程、环境工程专业总承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运营、对外承包工程和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工程审计、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轻工、市
政工程设计;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其他非金属新材料工程设计与承包;压力容器、贵金
属材料、机械设备、工业自控产品、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最终控制人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
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
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本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包括总裁办公室、战略与投资部、证券部、审计部和资产财务部
等;分公司包括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双威分公
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材泰安分公司,10家
子公司具体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二、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基本情况

1.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


本公司2015 年8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
买方案。本公司与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公司)原股东中国中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书》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补偿协议》,该重大资产购买行为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根据重大资产购买方案,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泰山玻纤
公司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385,045.84万元,上述交易价格系以2015年4月30日为
评估基准日的泰山玻纤公司评估价值385,045.84万元为基础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中材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90%,确定为14.33元/股。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15.92元/股。共拟新增发
268,699,120.00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泰山玻纤公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泰山玻纤公司成立于2001年,原为泰山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


员会国经贸企改[2001]1340号文及财政部财企[2001]749号文批复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公司、泰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原山东省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南京中材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原南京玻璃
纤维研究设计院)作为发起人,以200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泰山玻纤公司于2001年12月29日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478,589,751元。上
述股本已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岳总验字[2001]第B032号报告验证。


2006年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
股权全部转让给泰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无偿划转泰山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0.85%股权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496号),南
京中材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将其持有的泰山玻纤公司股权全部划转给中国中材股份有限
公司(原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


2007年6月,泰山玻纤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泰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和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等7家公司共同签署《关于设立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之发
起人协议》,以所持有的泰山玻纤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投入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8月,泰山玻纤公司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对泰山玻纤公司增资306,122,600元,
泰山玻纤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84,712,351元,已经山东东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鲁东岳所
验字[2007]253号报告验证。2007年8月31日,泰山玻纤公司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
限责任公司。


2008年4月, 泰山玻纤公司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对泰山玻纤公司增资
550,000,000元,由山东东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东岳所验字[2008]第075号报告验
证;2008年8月,泰山玻纤公司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对泰山玻纤公司增资
600,000,000元,由山东东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东岳所验字[2008]第139号报告验
证。


2012年3月,泰山玻纤公司成立第一家分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满莊分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分公司已达标投产。


2014年,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93,870,000.00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428,582,351.07元,全部由中国中材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


泰山玻纤公司2012年7月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7000001807081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唐志尧,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经济开发区,企业住所:山东省泰安市泰玻大街1号。



泰山玻纤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最终控制人为中国中材集团
有限公司。泰山玻纤公司设董事会,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依法行使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泰山玻纤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直接纱、合股纱、电子纱、短切毡等,主要应用于石
油管道、玻璃钢、汽车配件、电子产品、风力发电叶片等领域。


3. 标的公司审计及评估情况


泰山玻纤公司2014年度、2015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审计,并出具XYZH/2015QDA10040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5)第BJV1038号资产
评估报告,以201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泰山玻纤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价值为294,481.27万元,收益法评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价值为
385,045.84万元。最终交易作价根据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确定。


4.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在获得上述批准前,公司不得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模拟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实施完成后的公司架构,编制了2015年1-9月、2014 年
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1.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
相关规定,本集团需对泰山玻纤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重组方案中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泰山玻纤公司100%的股
权,增加了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未考虑拟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
组的配套资金的影响。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2014 年1 月1 日已经完成,且交易完成后
的公司架构于2014 年1 月1 日即已形成。



(3)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在上述公司架构之基础上根据本集团、泰山玻纤公司经审计
的2014 年度、2015年1-9月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2.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假设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制定的交易方案,在以下假设基
础上编制:

(1)假设本集团自2014年1月1日起将泰山玻纤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按照此架构持续经营。


(2)因购买泰山玻纤公司股权而产生的费用及其他税费影响不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中反映。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了公司股东大会及相关政府部门
和监管机构的批准并顺利实施。


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拟发行股票收购泰山玻纤公司100%的股权,成为泰山玻纤公司的母公司。因
本公司与泰山玻纤公司合并前后均受同一主体控制,因此该交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泰山玻纤合并财务报表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编制。


4.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基于本备考财务报表附注四所披露的各项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而编制。


5. 持续经营能力

本集团自报告期末起12 个月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
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
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
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
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
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
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
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
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
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
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
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
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
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
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
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
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
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
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未
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
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
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2) 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
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
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
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
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
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
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
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
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
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5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
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规定程
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将单项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
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计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无风险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交易对象信誉/交易对象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款项性质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无风险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组合

不计提或依据金额重大与否分别按照第(1)、(3)项单项计提



本集团采用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6个月

2%

2%

7-12个月

5%

5%

1-2年

20%

20%

2-3年

50%

50%

3年以上

100%

100%



泰山玻纤采用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4年

30

3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
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11.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
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
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
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
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2.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
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
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
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
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
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
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
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
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
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


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
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
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
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
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
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
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
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


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
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3.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为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
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
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采
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
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40

0-5

2.38-5.00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
定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
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
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
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模具和其他,
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
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
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
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
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
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或使用频次,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


成本或当期费用。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20-40

0-5

2.38-5.00

2

机器设备

4-14

0-5

6.79-25.00

3

运输设备

5-12

0-5

7.92-20.00

4

电子及办公设备

4-10

0-5

9.5-25.00

5

模具

3年或按使用频次(400片)

0

*

6

其他

4-10

0-5

9.50-25.00



*风电叶片模具按使用频次(400片)计提折旧;其他模具按使用寿命(3年)计提
折旧。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
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
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
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
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
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6.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
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
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
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
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
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7.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
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
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
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
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

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
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
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
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
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8.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
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集团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
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
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
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
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
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9.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
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
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0.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为短期薪酬。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
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
支出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
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
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
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1.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
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2. 收入确认原则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 销售商品收入: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 提供劳务收入:本集团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
收入,完工百分比按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
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23. 建造合同

本集团在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实际
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确定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采用完工百分
比法时,合同完工进度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如果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
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如果合同成本不可能
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本集团于期末对建造合同进行检查,如果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
时,提取损失准备,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关于本集团承接的BT 项目“建造—转移(Build-Transfer)”,即政府或代理公司与
BT项目公司签订市政工程的投资建设回购协议,并授权BT项目公司代理其实施投融资职
能进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移交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
资金(含投资回报)。


本集团同时提供建造服务的,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建造合同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
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如本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的,应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
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长期应收款。进入BT项目回购期,回购期内长期应收款采用
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
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
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
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
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6. 租赁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本集团作
为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
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
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
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7.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4年,财政部新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等一系列会计准则,本集团在编
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
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议批准

说明1



说明1:在2014年7月1日之前,本集团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上述
权益性投资应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本集团对该项会计
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资产负债表调减长期股
权投资9,931,200.00元,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931,200.00元,资产总额无影响。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

17%、13%、6%或0%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7%、5%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流转税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20%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房产税

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

1.20%或12%



2. 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1) 本公司本年度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4年9月2日获得由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1432001855),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6年);
2)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有限”)本年度
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北玻有限2014年10月30日获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号GR201411000778),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6年);
3)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有限”)本年度按
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苏州有限2014年6月30日获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
GR201432000067),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6年);
4) 本公司之子公司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非
有限”)本年度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苏非有限2014年9月2日获得由江苏省
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号GR201432001859),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6年);
5)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有限”)本年度按
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成都有限2013年11月18日获得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
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351000210),有效期限三年(2013年-2015年);
6)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本年度
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材叶片2014年10月30日获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号GR201411000493),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6年);
7) 中材叶片之子公司中材科技(酒泉)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酒
泉公司)本年度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材叶片酒泉公司2013年9月22日获
得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F201362000013),有效期三年(2013年-2015年);
8) 中材叶片之子公司中材科技(阜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阜
宁公司)本年度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材叶片阜宁公司2014年10月31日



获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F201432000932),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6年);
9) 泰山玻纤公司及其子公司邹城公司本年度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
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下发的《关于
认定山东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889家企业为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鲁科字
〔2015〕33号),认定泰山玻纤公司及其子公司邹城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期
间为2014年度至2016年度。其中泰山玻纤公司证书编号:GR201437000255,邹城公司证
书编号:GR201437000627;
1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4]34号),兴安盟泰欣矿业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享受20%
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2)增值税

根据财税 [2004]152号文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北玻有限生产的
部分产品自2003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1]111号文的有关规定,本集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经技术交易市场认定并经税务主管部门核定后,取得的技术转让、技
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2015年9月30日余额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库存现金

329,344.84

791,222.00

银行存款

882,779,502.78

843,317,464.78

其他货币资金

233,924,150.98

59,803,288.20

合计

1,117,032,998.60

903,911,974.9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0,302,751.05

2,242,806.13



2015年9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中保证金229,313,960.59元;房修基金4,610,190.39
元。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种类

项目

2015年9月30日余额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743,981,288.15

2,066,812,806.58

商业承兑汇票

46,077,606.82

20,607,090.65

合计

1,790,058,894.97

2,087,419,897.23



(2) 2015年9月30日已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目

2015年9月30日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568,987,219.73

合计

568,987,219.73



注:质押的应收票据均系为取得银行授信向银行质押的票据。



(3) 期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2015年9月30日终止确认金额

2015年9月30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608,932,412.49



合计

1,608,932,412.49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

类别

2015年9月30日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2,458,444.53

0.09

2,458,444.53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账龄组合

2,596,915,522.29

93.79

156,794,457.98

6.04

2,440,121,064.31

无风险组合

47,169,439.16

1.70





47,169,439.16

款项性质组合

119,066,801.70

4.30





119,066,801.70

组合小计

2,763,151,763.15

99.79

156,794,457.98



2,606,357,305.1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308,296.50

0.12

3,308,296.50

100.00



合计

2,768,918,504.18

100.00

162,561,199.01



2,606,357,305.17



(续表)

类别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2,449,024.44

0.12

2,449,024.44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类别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账龄组合

1,936,387,374.49

92.51

156,399,322.67

8.08

1,779,988,051.82

无风险组合

60,650,680.89

2.90





60,650,680.89

款项性质组合

90,571,290.21

4.33





90,571,290.21

组合小计

2,087,609,345.59

99.74

156,399,322.67

7.49

1,931,210,022.9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2,954,854.09

0.14

2,954,854.09

100.00



合计

2,093,013,224.12

100.00

161,803,201.20



1,931,210,022.92



1) 2015年9月30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2015年9月30日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安徽萧县金源矿业有
限公司

2,458,444.53

2,458,444.53

100.00

营业执照被吊销

合计

2,458,444.53

2,458,444.53







2)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2015年9月30日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內

2,406,700,519.58

76,685,420.79

3.19

1-2年

89,589,827.51

14,396,666.50

16.07

2-3年

60,742,547.72

26,621,843.16

43.83

3年以上

39,882,627.48

39,090,527.53

98.01

合计

2,596,915,522.29

156,794,457.98





3) 组合中,无风险组合主要为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4) 组合中,款项性质组合主要为应收产品质量保证金。



(2) 2015年1-9月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3,477,595.65元;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29,838,173.03元,
本期处置子公司转出坏账准备47,726.94元。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2,833,697.87元。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2015年9月30日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年
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
余额

客户一

659,031,801.17

1-6个月

23.87

13,180,636.02

客户二

285,537,522.22

1-6个月,质保金
3年以内

10.34

4,052,048.33

客户三

53,929,567.00

1年以内

1.95

2,696,478.35

客户四

34,424,604.78

1年以内

1.25

1,721,230.24

客户五

31,611,012.00

7-12个月

1.14

1,580,550.60

合计

1,064,534,507.17



38.55

23,230,943.54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2015年9月30日余额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408,251,733.27

87.55

226,638,510.20

82.63

1-2年

31,152,305.57

6.68

10,980,314.13

4.00

2-3年

2,144,147.50

0.46

13,151,402.80

4.80

3年以上

24,764,429.30

5.31

23,517,410.44

8.57

合计

466,312,615.64

100.00

274,287,637.57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本期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2015年9月30日余额

账龄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一

131,406,000.00

1年以内

28.18

供应商二

22,760,426.29

1年以内

4.88

供应商三

18,094,551.77

1年以内

3.88

供应商四

14,795,324.88

1年以内

3.17

供应商五

9,482,220.66

1年以内

2.03

合计

196,538,523.60



42.15



5.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明细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山东临沂山崎矿业有限公司

1,736,000.00



合计

1,736,000.00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项目

年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
其判断依据

山东临沂山崎矿业有限公司

1,736,000.00

1-2年

未支付

公司正常经营

合计

1,736,000.00

















6.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

类别

2015年9月30日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89,000,000.00

42.45

44,500,000.00

50.00

44,5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68,763,197.08

32.80

16,660,140.79

24.23

52,103,056.29

无风险组合

13,375,209.59

6.38





13,375,209.59



款项性质组合

37,879,165.19

18.07





37,879,165.19

组合小计

120,017,571.86

57.24

16,660,140.79

13.88

103,357,431.0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639,573.09

0.31

639,573.09

100.00



合计

209,657,144.95

100.00

61,799,713.88



147,857,431.07



(续表)

类别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89,000,000.00

49.26

44,500,000.00

50.00

44,5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账龄组合

55,729,002.45

30.84

19,379,275.26

34.77

36,349,727.19

无风险组合

2,726,804.77

1.51





2,726,804.77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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