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企改革: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 0 一五年第 二 号)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 】 1206 号)。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 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 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 对稳定的特征;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 至 20 15 年 12 月 17 日,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 2015 年 9 月 3 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31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46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50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1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上市交易 ................................ ........... 52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4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 ................... 65 第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 ..... 6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81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8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90 第十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 ........... 93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9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00 第二十一部分 风险揭示 ................................ ............ 1 05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0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13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7 第二十五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0 第二十六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2 第二十七部分 备查文件 ................................ ............ 155 第一部分 前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富 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 了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 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 : 指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 :指 《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富国中证国有企 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 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 行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 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 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 次会议 修订 ,自 20 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 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 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 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 基金合同当事 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的合称 20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1 、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 销售机构 :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 、 直销机构:指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 代销机构 :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 位。其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 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 25 、 基金销售网点 :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7 、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 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8 、开放式 基金账户 : 指 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 用于 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基金交易业务而引起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 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1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2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33 、 基金募集期 : 指 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4 、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 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 、 工作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 、 T 日 : 指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者 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的 工作日 37 、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8 、 开放日 : 指 为投资者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39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 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以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1 、 认购 : 指在基金募集期 内 ,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 申购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 赎回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 定的条件要求 将 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 的行为 4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 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4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 、富国国企改革份额:指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者在场外认 / 申购的 富国 国企改革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将在 基金发售结束后进行基金份额自动分离;投资者在场内申购的富国国企改革份额, 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48 、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指富国国企改革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 分离或分拆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49 、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指富国国企改革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 分离或分拆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50 、每份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富 国国企改革 A 份额而言,指 1.000 元 51 、 巨 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富国国企改革份额 净赎回申请 ( 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开放 日 全部基金 份额 (包括富国国 企改革 A 份额、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份额) 的 10% 52 、 元 : 指人民币元 53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 余额 54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 价值总和 55 、 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指 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给 定的计算公式得到的基金份额估算价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区分为富国国企 改革 A 份额参考净值、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基 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58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的过程 59 、标的指 数: 指 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 60 、日 / 天:指公历日 61 、月:指公历月 62 、 指定媒介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63 、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 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64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65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 系统 66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7 、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 卖本基金相关份额的行为 68 、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 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9 、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70 、自动分离:指 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 2 份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在发售结束 后按 1 : 1 比例自动转换为 1 份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和 1 份富国国企改革 B 份额的 行为 71 、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富国国企改革份额与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富国 国企改革 B 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72 、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富国 国企改革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1 份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与 1 份富国国企改 革 B 份额的行为 73 、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富国 国企改革 A 份额与 1 份富国国企 改革 B 份额申请转换成 2 份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 场内份额的行为 74 、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外, 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 +3%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额折算基 准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 同生效日所在年度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3% ”。每份富国国企改革 A 份 额约定年基准收益均以 1.0 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富 国国企改革 A 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及该等约定应得收益,如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 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富国国企改革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 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75 、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 薛爱东 总经理:陈 戈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13 日 电话: ( 021 ) 20361818 传真: ( 021 ) 20361616 联系人: 范伟隽 注册资本: 1.8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截止于 201 5 年 12 月 17 日 ):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 股份 有限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 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 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二十二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量化与海外投资 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董事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部、机构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 战略与产品部、监察稽核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运营部、 北京分公司、成 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富国 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 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包 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负责一对一、一对多等 非公募固定收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 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的研究管理等;量化与海外投资部:负责量 化权益投资、量化衍生品投资及境外权益等各类投资的研究与投资管理;权益专 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 QFII 、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资 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社保等) 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 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公 司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暂与综合管理部合署办公;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董事 会日常事务、公司文秘管理、公司(内部)宣传、信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等工 作;机构业务部:负责年金、专户、社保以及共同基金的机构客户营销工作;零 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南营销 中心(广州分公司)、北 方营销中心(北京分公司)、西部营销中心(成都分公司)、华北营销中心,负责 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划的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和媒 体关系管理 , 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子公司等提供一站式销售支持;客户服务部: 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建设客户服务团队,提高客户满意度, 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策;电子商务部:负责基金电子商务 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和实施细则,有效推进公司电 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维护公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管 理层研 究、制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数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司投资决 策、销售决策、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整合的数据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 监察、风控、法务和信息披露;信息技术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 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 就证券 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 201 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有员工 331 人 ,其中 61 .8 % 以上具有硕士以 上学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薛爱东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监 察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会计部经理、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扬 州营业部总经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组组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 龙江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公司机关党委 书记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 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总 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 Constance Mak ),董事,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注册会计 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 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视台顾问团的成员。 历任 St. Margaret ’ s College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的合伙 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 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 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 深圳市 中心支行 ) 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裴长江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 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闸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申银万国 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 、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Edgar Normund Legzdins 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 SVP &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 1980 年至 1984 年在 Coopers & Lybrand 担任审计工作; 1984 年加入加拿大 BMO 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蒲冰先生,董事 , 本科学历,中 级审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评估部员工,山 东省鲁信置地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计财部业务经 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副总经理。 张克均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战略规划总部 总经理。历任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电脑部副经理、计划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 理、杏林支行副行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 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厦门夏禾路证券营业部经理、经纪总部总经理。 黄平先生 ,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局主席。历任上海市劳改局政治处主任;上海华夏立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 戴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院长、党 委书记。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 学院常务副院长、金融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金融学院党 委书记 , 教授委员会主任。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现任圣力嘉学院 (Se neca College) 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 1976 年加入加 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 公司担任审计工作,有 30 余年财 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身 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 (CFO) 及财务副总裁。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 历。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级合伙人。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 2 、监事会成员 岳增光先生,监事长 ,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纪委书记、风控总监。历任山东省济南市经济发展总公司会计,山东正源和 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室主任,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财务,山东省鲁信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银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总 部总经理助理及公司律师。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 组长;上海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夏瑾璐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历任上海大学外语系教师;荷兰银行上海分行结构融资部经理;蒙特利尔银行金 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兰银行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 仇夏萍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 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所任职;在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路 营业部任职。 孙琪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T 副总监。历任杭 州恒生电子股份公司职员,东吴证券有限公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统 管理员、 系统管理主管、 IT 总监助理。 唐洁女士,监事,本科学历, CFA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研究员。 历任上海夏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助理、助理 研究员。 王旭辉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营销中心 总经理。历任职于郏县政府办公室职员,郏县国营一厂厂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 陆运天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电 子商务总监助理。历任汇添富基金任电子商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深 电子商务经理。 3 、督察长 范 伟隽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 2012 年 10 月 20 日开始 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漳州商 检局办公室、晋江商检局检验科、厦门证券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曾任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督察长。 2008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佳女士, 研究生学历, 1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支行职员、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营销总部投资顾问、总监助理、市场部总监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助理、市场部总经理、市场总监、公司副营销总裁。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办公室项目官 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Barra 公司( MSCIBARRA)BARRA 股票风险评估部高级研 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B arclaysGlobal Investors) 大中华主动股票 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高级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海外投资 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研究生学历, 16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 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经理兼基 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5 、本 基金基金经理 ( 1 )现任基金经理: 1 )王保 合先生 , 博士,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沪深 300 增 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1 年 3 月起任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起任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4 月起任富国中 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起任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5 年 5 月起任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银 行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量化投资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 )张圣贤先生,硕士, 自 2007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 究所有限公司分析师;自 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经理助理; 2015 年 6 月起任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国 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起任富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 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2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章椹元先 生自 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 本基金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陈戈先生,主动权益及固定收益 投资副总经理朱少醒先生和量化与海外投资副总经理李笑薇女士。 列席人员包括:督察长、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以及投委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基金法》、《运作 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 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 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 7 ) 违法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按时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 (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 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 2 )以不正 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 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 从业 人员形象; ( 1 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 、行政 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 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 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按时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 动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 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 1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 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 等内容。 ( 2 )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因。 ( 3 )分析风险。检查存在 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 果。 ( 4 )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 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 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 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 5 )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 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 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 6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 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 时加以改变。 ( 7 )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内部控制制度 (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②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③ 相互制约 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④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险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 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 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② 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 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 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③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 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④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⑤ 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 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 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号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 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 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 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 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 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 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 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 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 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 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成立, 2004 年 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 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 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 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 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 1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 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 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5 年 9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06 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 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 息收益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 四季红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 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 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 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 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大成行 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 克林国海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 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 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 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 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 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安 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 价值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 日本)机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 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 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 14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新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 7 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工银瑞信信用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 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 5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 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4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 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 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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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 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 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 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 有关基金管理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 薛爱东 总经理: 陈戈 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 A 座 23 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105686 、 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 021 - 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公司网站: ww w.fullgoal.com.cn 2 、场外代销机构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人代表 : 刘士余 联系电话 : ( 010 ) 85108227 传真电话: ( 010 ) 85109219 联系人员: 曾艳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人代表 : 姜建清 联系 电话 : ( 010 ) 95588 传真电话: ( 010 ) 95588 联系人员: 杨先生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 : 田国立 联系电话 : ( 010 ) 66594946 传真电话: ( 010 ) 66594946 联系人员: 陈洪源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人代表 : 王洪章 联系电话 : ( 010 ) 66275654 传真电话: 010 - 66275654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