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标普500ETF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博时标普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 募说明书摘要 ( 2016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博时标普 5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3 月 5 日证监许可 [2012]284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正式生效 。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1 3 年 12 月 2 7 日刊登的《 博时标普 5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 博时标普 5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 201 3 年 12 月 31 日 起 转为 博时标普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条款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备案 ,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招募说明书 的 备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博时标普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 ”或“博 时标普 500ETF ”)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目标 ETF 份额净值等因素产生波动。 博 时标普 500ETF 主要跟踪美国市场的标普 500 指数,其投资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 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当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主要包括:美国市场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汇率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博时标普 500ETF 的联接基 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博时标普 500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与博时标普 500ETF 在 投资方法、投资比例、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与目标 ETF 类似,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属于高风险 / 高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 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 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 后 1 日。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5 年 12 月 14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 1 5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基金的名称 博时标普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 2.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 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博时标普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 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4.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及标的指数成份股。基金在境内可投资于货币市 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此外,基金还可投资于全球证券 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在境外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与标的指数或标的 指数成份股相关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基金、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 品,结构性投资产品、银行存款、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短 期政府债券除外)、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正常情况下,本 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5.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6 个月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此后,如因基金规模变化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力争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 二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 依据。 (二)决策程序 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组合监控与调整各环节的相互 协调与配合,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1 、研究。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包括券商等外部 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标的指数跟踪、目标 ETF 业绩分析、联接基金套利分析、流动 性分析、申购赎回资金流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 、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部提供的研究 报告,定期或遇重 大事件时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对相关事项做出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 的决议,做出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 、组合构建。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做出日常的组合构建、组合调整等决策,构建 以目标 ETF 为主的投资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可采取适当的方 法,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 、交易执行。交易部负责本基金的具体交易执行,交易部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 、投资绩效评估。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撰写 相关的绩效评估报告, 确认基金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投资策略是否成功,并对基金组 合误差的来源进行归因分析等。基金经理依据绩效评估报告总结或检讨以往的投资策略,如 果需要,亦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 6 、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根据目标 ETF 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赎回的现金流量情 况,以及基金投资绩效评估结果等,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基金实际投资的需要, 有权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将调整内容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予以公 告。 6.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的指数收益率× 95% +人民币活期存 款税后利率× 5% 。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业绩比较基准将随之变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情况和市场 惯例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高风险 / 高收益的品种。 8.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 本 基金合同规定 ,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 5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 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 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147,220,223.02 93.29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620,362.46 5.46 8 其他各项资产 1,966,368.68 1.25 9 合计 157,806,954.16 100.00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股票及存托凭证 。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股票及存托凭证 。 4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及存托凭证 投资明 细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股票及存托凭证 。 5 . 报告期末按 债券 信用等级 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 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金融衍生品 。 9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博时标普 500ETF 股票型 交易型开 放式 博时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 147,220,223.02 94.98 10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1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 2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股票。 ( 3 )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 人民币元 ) 1 存出保证金 204,833.8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64,199.1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56.63 5 应收申购款 595,679.0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66,368.68 ( 4 )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处于转股期的 可转换债券。 ( 5 )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 6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 ,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期 间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2012/6/14 - 2012/12/31 4.29% 0.70% 8.70% 0.81% - 4.41% - 0.11% 2013/1/1 - 2013/12/31 26.72% 0.71% 27.58% 0.71% - 0.86% 0.00% 2014/1/1 - 2014/ 12 /3 1 12.80% 0.65% 12.74% 0.66% 0.06% - 0.01% 201 5 /1/1 - 201 5 / 6 / 30 0.91% 0.77% 0.82% 0.77% 0.09% - 2012/6/14 - 201 5 / 9 / 30 46.80% 0.76% 53.48% 0.78% - 6.68% - 0.02% 10.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 0755 ) 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6 号文批准 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 有股份 25%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 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2 %;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股份 2% 。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七个直属部门,分别 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 客户服务中心、国际业务部、销售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战略客户部、机构 - 上海、机构 - 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 - 北京、零售 - 上海、零售 - 南方、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 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 。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销售管理部负责进行市场和销售战略管理、市场分析与策略管理、协调组织、目标和费 用管理、市场销售体系专业培训。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 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 - 上海和机构 - 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 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 工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 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 - 北京、零售 - 上海、 零售 - 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 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资产 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 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 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 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 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 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国际业务部负责公司国际业务的规划管理、资源协调和国际业务的产品线研发,会同博时国 际等相关部门拟定公司国际业务的市场策略并协调组织实施。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 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 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 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 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 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 部负责信息系 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 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 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 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 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 人员给予 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人数为 416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94% 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 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 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 委副书记,在招商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先生,董事。 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共党员, 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 。 1986 - 1990 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 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 1994 - 1997 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 硕士学位; 2003 - 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 2015 年 1 月至 7 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 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 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 情报室干部。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 1993 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泰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 备组组长,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 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013 年 8 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熊剑涛先生, 硕士,工程师,董事。 1992 年 5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职于深圳山星 电子有限公司。 1993 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电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 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2005 年 12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 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 作,任教师。 1995 年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 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 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 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 1988 年 8 月就职 于国家纺织工业部, 1992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 2006 年 7 月就职于上 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今, 出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71 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 件厂、北京 东城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布鲁津斯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 1997 年 9 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 2008 年 1 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 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 2012 年 7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 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 四川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 经理、副董事长。 1994 年至 2008 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0 年退休。 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68 年至 1978 年 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 任共青团总支书记; 1983 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 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 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年退休。 2008 年 2 月至今, 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9 年 6 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3 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CNL )董事; 2013 年 6 月 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 1983 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 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 届监事会监事。 余和研先生,监事。 1974 年 12 月入伍服役。自 1979 年 4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 行工作,先后在办公室、农村金融研究所、发展研究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担任科员、 副处长、处长等职务; 1993 年 8 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 首席代表、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8 年 8 月回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在零售业务部 担任副总经理。 1999 年 10 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 部、人力资源部担任总经理; 2008 年 8 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 北京办事处担任总经理; 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 置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7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 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 1995 年 至 2012 年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 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2 年 5 月筹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 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 2013 年 3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 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8 年 7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 1998 年起历任南天信息 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 京万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IS 系统分析员、东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2010 年 4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 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 1997 年 7 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2015 年 5 月起,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 、 高级管理 人员 张光华 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 先生, 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 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 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 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董良泓先生, CFA , MBA ,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 技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 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 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 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 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 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斯坦利华鑫基金工作。 2015 年 6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 2002 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 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 、本基金基 金经理 万琼女士,硕士。 2004 年起先后在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工作。 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历任投资助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上证超大盘 ETF 基金 ( 2015 年 6 月 8 日至今) 、博时上证超大盘 ETF 联接基金 ( 2015 年 6 月 8 日至今) 、博时上证自然资源 ETF 基金 ( 2015 年 6 月 8 日至今) 、博时上证自然资源 ETF 联接基金 ( 2015 年 6 月 8 日至今) 、博时标 普 500ETF 基金、博时标普 500ETF 联接 (QDII) 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5 年 10 月 8 日至今) 。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王政先生,2012年6月至2012年11月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胡俊敏女士,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红欣先生 ,2013年1月9日至2015年7月7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方维玲女士 ,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 2005 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 兼 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 、 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 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权胜先生,硕士。 2001 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 2006 年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 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 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 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股 票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 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 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 理 。现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 19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 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 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策 略部总经理兼 兼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 QDII - FOF )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 金经理。 。 王俊先生,硕士, CFA 。 2008 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研 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股票 (LOF) 基金、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博时丝路主题 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1.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 一 )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的管理费; 2 、基金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4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 out - of - pocket fees ) ; 5 、 基金投资目标 ETF 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标 ETF 的交易费用、申购赎回费 用等); 6 、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7、基金的指数 许可 使用费 ; 8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9、《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或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管理人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10 、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购买或处置证券时应当缴纳或预提的任何税收、 税务 代理费、 征费及相关的利息、费用和罚金 ; 11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 2 、 并非由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过错造成的 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 1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 二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 基金的 管理费 本基金 的管理费 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0.6 % 的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6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 的 基金 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已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 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不计提基金管理 费。 基金的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 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 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 等 , 支付日期顺延。 2 、 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按如下方法进行计提。本 基金的托管费按 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2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 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已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 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 基金 托管 人对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不计提基金 托管 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 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 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 。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 等 , 支付日期顺延。 3 、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 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 上述 “( 一 ) 、 基金费用 的种类 ” 中 除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 费 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或摊入 当期费用 , 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 申购和赎回费率 表 1 :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表: 申购 费率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50 万元 1.2 0 % 50 万元 ≤M <100 万元 0.8 0 % 100 万元 ≤M <500 万元 0.3 0 %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表: 赎回 费率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Y ) 赎回费率 Y < 2 年 0 . 50% 2 年 ≤Y < 3 年 0 . 25% Y ≥3 年 0% 注: 1 年指 365 天 申购费用由 投资者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2 、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 基金合同 》 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 露费用等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费 用 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等媒介上公告, 并在公告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五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各个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2.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5人,平均年龄30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 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 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 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5 年 9 月,中 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96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 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9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 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 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或经有权机关要求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监督基金份额净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复核、审查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资金往来、 委托及成交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20年;其它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相 关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5年;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对基金的境外财产,基金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职责。境外 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原因而导致的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承 担相应责任。在决定境外托管人是否有过错、疏忽等不当行为,应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境外托 管人之间的协议的适用法律及当地的证券市场惯例决定。本条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23、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汇出入情况实施 监督,如发现投资指令或资金汇出入违法、违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报告; 24、安全保护基金财产,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确保基金及时收取所 有应得收入; 25、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报告基金管理人境外投资情况, 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6、办理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民币资金结算 业务;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根据审慎监管 原则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 年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 号)审阅后,2014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八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 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 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 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 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 投融资、基金的禁止投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 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 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且有 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如果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相关约定存在疑义,应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做出解释、澄清或 纠正。 13. 境外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 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 注册地址: 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办公地址: 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法定代表人: Gerald L. Hassell (Chairman & CEO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股东权益 : 382 亿美元(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托管资产规模 : 28.5 万亿美元(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 信用等级 : Aa2 评级(穆迪), AA - (标普)(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一)境外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注册地址: 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办公地址: 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法定代表人: Gerald L. Hassell (Chairman & CEO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成立时间: 1784 年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托管资产规模、信用等级等 纽约梅隆银行公司总部设在美国纽约 225 Liberty Street, 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商业银行, 也是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公司之一。公司集多元化及其配套业务于一体,服务内容包括资产 管理、资产服务、发行人服务、清算服务、资金服务和财富管理。公司通过在全球 35 个国 家和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为超过 100 个金融市场的投资提供证券托管服务,为全球最大 的托管行,并且是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服务提 供商之一。公司在存托凭证、公司信托、股东 服务、清算贸易、融资服务、佣金管理等业务方面都位居全球前列,并且是领先的美元现金 管理、结算服务和全球支付服务供应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 纽约梅隆银行托管资产规模达 28.5 万亿美元 , 管理资产规模为 1.6 万亿美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纽约梅隆银行股东权益为 382 亿美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1.9% 。 全球员工总人数为 51,300 。 信用等级 : Aa2 评级(穆迪), AA - (标普)(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二 、 托管业务介绍 纽约梅隆的托管业务是其主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托管规 模达 27.6 万亿美元。纽约梅隆的核心托管处理系统称为全球证券处理,简称 GSP 业务。 该项业务于 1996 年推出,并由内部人员结合 Vista 概念进行开发。 随着业务和技术的变化,支持系统也将随着时间而变化,因此定期进行重新评估是重要 的。纽约梅隆非常关注业务运营的恢复和技术持续性解决方案的实施,并继续进行所需要的 投资,确保所有关键业务都可以在足以满足业务要求的时间框架内得以恢复。 纽约梅隆在全球每一处理中心,已经建立了清楚、有深度的指引 。业务恢复与危机管理 活动被密切监督,并在所有时间得以坚持。专家团队被分配到各个小组,在组织内部对所有 级别的员工进行定期演习和更新。 三、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 、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3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产的资金账 户以及证券账户; 4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5 、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6 、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14.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尚继源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105568(免长途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周明远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5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程姣姣 2 、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 - 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张宏革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