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恒泰艾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91)之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53491) 之 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恒泰艾普收到贵会于2015年12月23日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53491)号《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独立财务顾 问根据贵会要求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 了核查并出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153491)之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核查意见”)。 1、申请材料显示,恒泰艾普拟发行股份购买新锦化95.07%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