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诺生物: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 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15-009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拟使用节余募资资金人民币21,885,322.42元(含利息收入,实际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账户支付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并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号文《关于核准长沙三诺生物 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2年3月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00.00 万元,根据有 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83.60万元,其中 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8,674.43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证,并出 具XYZH/2011CSA1052-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红旗 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一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传感器生产基地项 目”、“生物传感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已投资完成,并已 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完工状况及募集 资金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额 已投资金额 1 生物传感器生产基地项目 198,583,100.00 207,072,872.91 2 生物传感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9,646,000.00 38,768,831.97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5,862,000.00 41,677,895.35 合计 294,091,100.00 287,519,600.23 截至 2015年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收入15,313,222.65, 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为21,885,322.42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2015年12月31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浦发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66060154700003178 0.21 活期 - 定期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红旗区支行 7401410182600134897 314,891.58 活期 3,000,000.00 定期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八一路支行 731904164210668 570,430.63 活期 18,000,000.00 定期 合计 21,885,322.42 --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拟使用节 余募资资金人民币21,885,322.42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 金账户支付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说明和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 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 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运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21,885,322.42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账户支付当日实 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意公 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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