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特索道: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 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上市公司”、“公 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三特索道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76号文《关于核准武汉三特索 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999,985.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 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6,818,666.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181,318.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10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1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4)010066号” 验资报告审验。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与合法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于2014年10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 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 (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元) 资金用途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东湖支行 81,000,000.00 23,271,286.08 保康九路寨生态 旅游区项目 招商银行武汉首义支 行 63,000,000.00 8,917,573.36 南漳三特古兵寨 文化旅游区项目 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 营业部 177,000,000.00 672,062.55 崇阳浪口温泉度 假区景区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 分行武汉光谷支行 82,181,318.33 699,454.75 补充流动资金及 归还贷款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本次募集资金将 用于保康九路寨生态旅游区项目、崇阳浪口温泉度假区景区项目和南漳三特古兵 寨文化旅游区项目,并按项目的实际进度分期投入。 根据未来6个月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资金的实际需求,部分募集资金将会 闲置。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不超过2,500万元,使用期 限不超过6个月,即自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7月28日。 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并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及时、 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三、已履行的法律程序 2016年1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6年1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三特索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的财务 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三特索道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 3、保荐机构同意三特索道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孙兆院 王磊 保荐代表人: 王育贵 冯文敏 2016年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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