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格医药: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月13日止)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月13日止 验 资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045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截至2016年1月13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 的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发 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 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3,315,910.00元,实收资本(股本) 为人民币433,315,910.00元,根据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96号文“关 于核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 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425,150.00 股新股。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6年1月13日,贵公司实际已增发人民币 普通股(A股)37,425,149.00 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叁仟柒佰肆拾贰万伍仟壹佰肆拾玖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433,315,91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33,315,910.00元,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1月23日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9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月13日,变更后 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741,059.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470,741,059.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使 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松柏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法亮 中国·上海 二O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16年1月13日 被审验单位名称: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 注册资本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货币 实物 知识 产权 土地 使用 权 其他 合计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金额 占新增 注册资 本比例 其中:货币出资 金额 占新增 注册资本 比例 叶小平 13,473,053.00 179,999,988.08 179,999,988.08 13,473,053.00 36% 13,473,053.00 36% 曹晓春 5,239,521.00 70,000,000.56 70,000,000.56 5,239,521.00 14% 5,239,521.00 14% 宁波鼎亮睿兴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7,485,030.00 100,000,000.80 100,000,000.80 7,485,030.00 20% 7,485,030.00 20% 国金涌铧价值成长定 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742,515.00 50,000,000.40 50,000,000.40 3,742,515.00 10% 3,742,515.00 10% 上海季广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7,485,030.00 100,000,000.80 100,000,000.80 7,485,030.00 20% 7,485,030.00 20%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合 计 37,425,149.00 499,999,990.64 499,999,990.64 37,425,149.00 100% 37,425,149.00 100%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法亮 附件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16年1月13日 公司名称: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本次增加额 变更后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境内自然人持股 138,557,684.00 31.98% 157,270,258.00 33.41% 138,557,684.00 31.98% 18,712,574.00 157,270,258.00 33.41% 其他内资持股 18,712,575.00 3.98% 18,712,575.00 18,712,575.00 3.98%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138,557,684.00 31.98% 175,982,833.00 37.39% 138,557,684.00 31.98% 37,425,149.00 175,982,833.00 37.39%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294,758,226.00 68.02% 294,758,226.00 62.61% 294,758,226.00 68.02% 294,758,226.00 62.61%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294,758,226.00 68.02% 294,758,226.00 62.61% 294,758,226.00 68.02% 294,758,226.00 62.61% 3、股份总数 433,315,910.00 100.00% 470,741,059.00 100.00% 433,315,910.00 100.00% 37,425,149.00 470,741,059.00 100.00%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法亮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 前身杭州泰格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5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工商分局批准,由自然人叶 小平、曹晓春和施笑利分别出资3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共同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 万元,已由浙经天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浙经天策验字(2004)第145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10年8月4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和2010年8月16日的发起人协议及修改后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以2010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7,647,753.65元,按1:0.5913的比例 折算成公司的股本,共折合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同时转入资本公积为27,647,753.65 元,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0)第1196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10年11月4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贵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96号文“关于核准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00,000 股,增加股本13,400,000.00元,发行股份后股本为人民币53,400,000.00元。2012年11月 27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33010040002205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资本为53,4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为叶小平。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752号验资报告。 根据贵公司2012年度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 币53,400,000.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6,800,000.00元。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113号验资报告。 根据贵公司2014年(008)号关于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关联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 告,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已严格信守承诺,并履行完毕。自然人股东施笑利、徐家廉、宫芸洁、QM8、ZHUAN YIN、BING ZHANG、MINZHI LIU、CHEN WEN、HONGQIAO ZHANG分别减持35万元、 80万元、40万元、400万元、112.8万元、72万元、45万元、20万元、27.536万元。上海 睿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泰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泰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 减持104万元、114.6462万元、96.2545万元,以上减持股份转由社会公众持有,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800,000.00元。 根据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 币106,800,000.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13,600,000.00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7月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 第113832号验资报告。 根据贵公司2014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共计141.9177万份, 增加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1,419,177.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019,177.00元。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1月1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 第11452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申请以每 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215,019,177.0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人民币215,019,177.00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5年5月20日,变更后注册 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30,038,354.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规定,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120,000.00份,可行权数量560,000.00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3700元,总计出资金额 8,607,200.00元,其中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 币56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047,2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0,598,354.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6月2日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5]第 114286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贵公司2015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规定,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340,976.00份,可行权数量2,717,556.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4400元,总计出资金额36,523,952.64元,其中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2,717,55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3,806,396.64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3,315,91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1月23日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92号验资报告。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3096号文核准,贵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425,150.00 股, 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6元,共募集资金 499,999,990.64元。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由叶小平认购13,473,053.00股、曹晓春认购5,239,521.00股、宁波 鼎亮睿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7,485,030.00股、国金涌铧价值成长定增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认购3,742,515.00股、上海季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7,485,030.00股。 三、审验结果 (一)截至2016年1月13日止,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股份认购款,由主承销商东 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在杭州银行白马湖支行账号为3301040160004002666和 3301040160004002567的募集资金专户478,999,990.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0.64 元,扣除承销费用21,000,000.00元),减除审计及验资费2,000,000.00元、律师费1,200,000.00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799,990.64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7,425,149.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38,555,973.72元计入资本公积,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181,132.08元。 (二)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70,741,059.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为175,982,833.00股,占股份总数的37.39%,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94,758,226.00 股,占 股份总数的62.61%。 (三)根据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叶小平、曹晓春、宁波鼎亮睿兴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国金涌铧价值成长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季广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发行股份总数37,425,149.00 股,其中:叶小平本次认 购的股份数量为13,473,053.00股,曹晓春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为5,239,521.00股,宁波鼎亮睿 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为7,485,030.00股,国金涌铧价值成长定 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为3,742,515.00股,上海季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为7,485,030.00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随附:1、银行进账单 2、银行对账单 3、银行询证函(复印件)全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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