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欧纯债: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公告

时间:2016年02月02日 16:02:09 中财网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中欧纯债债券(LOF)(场内简称:中欧纯债)

基金主代码

1660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
本基金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
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和《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6年2月5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2月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年2月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年2月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年2月5日



注:根据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后续更新的相关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名称为“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纯债
A份额和纯债B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份额,基金更名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
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
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场外申购的数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本基
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单笔10,000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金
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
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
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1.2场内申购的数额限制

场内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
额。有效申购份额由申购金额扣除申购费用后除以申购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
金返还给投资者。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
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
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
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网站。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适用范围

场外份额可转换的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166001

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2

166002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3

166003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66004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4

166005

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5

166006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6

166007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7

166008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8

166009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9

166010

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166011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11

166012

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2

166014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A



166015

中欧货币市场基金B

13

001117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A




14

166019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5

166020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A

16

166022

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7

000894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1、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5.2.2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场外份额办理转换业务的机构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
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
务。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5.2.3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
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
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
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目前场内不支持基金转换
业务。


(2)基金转换实行“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
进行申请,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注
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
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
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
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若某
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剩余基金余额不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
理人有权将投资者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采用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前端收费方式
的基金(含子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后
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基金转换确认成功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
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
算。


(5)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
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6)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
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
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
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投资者可以发起多
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本公司可相互转换基金、
转换方式、费率标准及具体计算公式等以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或由本公司另行确定后予以公告。


(7)发生巨额赎回时,参照《基金合同》规定执行。


(8)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
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9)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处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必须提供注册登记机构要


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个人投资者

1.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机构投资者

1. 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投资者以电子交易方式提交基金转换申请,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办理方
式参见各销售机构电子交易规则。


5.2.4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
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
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
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A类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
额净值是1.19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05%,申购补差费率为0.7%,则可得到的
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50=10,50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000×1.050×0.05%=5.25元

补差费(外扣)=(10,500-5.25)×0.7%/(1+0.7%)=72.95元


转换费用=5.25+72.95=78.20元

转入金额=10,500-78.20=10,421.80元

转入份额=10,421.80/1.195=8721.17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1年后(未满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A类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是1.19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8721.17份。


5.2.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
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
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2.6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时,
本公司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
及报备义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每期申购金额起点(单位:元)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9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0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1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100

1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100

1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1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1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1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00

18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

1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0

2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00

21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

22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

1000

23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2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2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2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100

27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100



6.2 定投业务安排

(1)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上述各代销机构相关
规定执行。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
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
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
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
更事项须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
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
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
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
关规定。


(4)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袁维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
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月15日起销售该基金,如有调整,将另
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8.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
询)。下列会员单位已具有基金申购赎回权限: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
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
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
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
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
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
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
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
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
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
证券、开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
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
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
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
名不分先后)。




9.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开始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0.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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