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洲管道:关于签署能源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运营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6年02月02日 17:04:1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6-00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能源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运营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与
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瑞飞”)、北京富贵花开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贵花开”)和中城智慧城市建设研究会(以下简称“中
城智慧”)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背景

为顺应全球能源领域战略转型升级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
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现代化城市建设和
能源管理集约化的要求,中油瑞飞、金洲管道、富贵花开和中城智慧经友好协商,决
定共同整合资源,全面合作,围绕能源管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营建立紧密的全
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合作各方将充分利用各自在能源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设计、融投资、开
发、建设、现代信息技术、信息安全服务、云计算、产业、产品及综合运营等专业领
域的信息资源、项目资源及科技研发等系统优势,通过紧密合作,强化优势互补,共
同打造地下空间大数据库,建设基于安全架构的“管廊云”等创新示范项目,推动全
球能源领域管网发展,践行国家地下综合管廊发展战略,并通过商业模式的不断完善
和打造,在全球能源领域和全国范围内快速推广,实现共赢。


二、合作方介绍

1、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是中国石油集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李阳明,注册资
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12月6日,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经
营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
服务;数据处理;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零售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电子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
赁。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中油瑞飞形成了软件服务、ERP咨询、油田应用、财务金融、
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数据中心、信息安全和工程技术九大主营业务,拥有近3000
名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主要面向政府、能源、金融与公共事业等行业,为客户提供IT
咨询、实施、运维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和一站式的IT服务。作为北京市首批100家高新技
术企业、双软认定企业,中油瑞飞率先通过了ISO9000、ISO20000、CMMI三级等管理体
系认证,获得了国家系统集成一级资质、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等专业资质,拥有46
项专利、61个软硬件产品、181项软件产品著作权、专业化解决方案100多项。


2、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富贵花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金洲管道第二大股东,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
区;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教育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等。


富贵花开是一家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主要业务形式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创业风
险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资产优化管理,协助地方政府与优质企业募资发债,帮助传
统制造企业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进行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紧密的合作投
资人包括国际的家族基金和产业基金。


3、中城智慧城市建设研究会

中城智慧城市建设研究会,由国内多家智慧城市行业骨干企业发起,与多所高
校、科研院所、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企(事)业共同筹建。中城智慧现有成员118
家,专业委员会9个(96家成员),成员业务涵盖智慧城市各相关产业:规划咨询、投
资运营、移动互联、软件开发与行业应用、芯片设计与制造、智能终端制造等环节。


4、金洲管道与富贵花开是关联方,和中油瑞飞、中城智慧不是关联方,本次合作
协议的签订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5、金洲管道和中油瑞飞、富贵花开、中城智慧2016年度无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经友好协商,在全球能源管网和城市管廊建设领域,共同培育和打造联合
运营主体,并就产业相关的咨询、策划、规划、投资、研发、建设、运营、运维和推
广等九大方向,依托各自行业资源、产品、技术和运营服务相关资源与优势,进行优
势互补、紧密捆绑、全面合作,共同构建供给与需求的全产业发展体系。


2、各方充分结合各自资源、产品、资信及资本力量,引入战略投资人、产业投资
人、产业发展基金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及金融工具,拓展能源
管网、地下综合管廊产业与金融资源多方位、多层次对接与融合,构建与能源管网、
地下综合管廊产业发展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结合各方业务的盈利模式,实现各方
在长中短期的收益。


3、各方对外互相宣传对方优势和业务专长,互为推广,扩大合作领域和市场。在
具体项目、企业选择和接洽中,互为宣传推介,扩大协议各方共同合作机遇,进一步
提升合作高度和影响力。


4、在能源管网、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各方共同探索相关的产品
标准、技术标准及建设标准的开发和制定,并通过合理的模式向全球推广。


5、为更好地实现各方研发、技术、信息和人力资源的整合,各方建议共同推动地
下综合管廊体验中心(联合实验室)的筹备和建设。


6、各方同意共同推动国家级地下综合管廊战略联盟、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
产业(研发)机构的组建。


7、各方同意率先在研发领域进行产业资源融合,加快推动《瑞飞金洲全球能源管
网解决方案》和《瑞飞金洲综合城市管廊解决方案》的全球发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各方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全球能源管网和城市管廊
建设领域,共同培育和打造联合运营主体,构建与能源管网、地下综合管廊产业发展
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共同推动地下综合管廊体验中心(联合实验室)的筹备和建
设。此次合作有利于加快金洲管道的战略发展和转型升级步伐,培育新的利润增长


点,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协议的履行而对上述合作方
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各方开展紧密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
合作项目仍需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涉及具体合作项目或相关合作安排、权利义
务约定等具体合作事宜时,均以各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文件为准。


2、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合作事项开展情况,及
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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