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天目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6-02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16年2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 月29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董事、总经理祝政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5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4.37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01.48万元,截止 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970.51万元。由于母公司净利润和 累积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不分配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5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 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公正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公司作为医药生产企业,董事会会督促管理层正在采取积极措施,认真面对 所处的困境,尽快实施GMP改造工作,恢复生产。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建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增补 1 名 董事。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吴建刚先生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提名委员会对吴建刚先生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 审查,在审查了吴建刚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等 情况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建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吴建刚简历 吴建刚,男,1975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国籍, 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具有证券、会计、期货从业资格。曾任绍兴县公共交通有限 公司业务科副科长,浙江华港染织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县金柯桥大道证券营业部综合部经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部副经理(协调运作会稽山IPO工作)、绍兴县唐宋酒业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现杭州天目山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建刚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3人:赵锐勇(主任委员)、祝政、罗维平 审计委员会3人:章良忠(主任委员)、陈瑞、余世春 提名委员会3人:罗维平(主任委员)、章良忠、马利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余世春(主任委员)、祝政、陈瑞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 履行了相关职责。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凤起支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 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扩充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凤起支行申请1年期贷款2000万元,用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在上述贷款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代 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此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之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 年 2 月 24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上述第2、3、4、5、6、8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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