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大摩强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

时间:2016年02月05日 15:03:03 中财网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9
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86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1
三、基金管理人 ............................................................................................................................... 4
四、基金托管人 ............................................................................................................................. 1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3
六、基金的募集 ............................................................................................................................. 3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4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解冻 ............................................................................. 41
十、基金的投资 ............................................................................................................................. 42
十一、基金的业绩 ......................................................................................................................... 52
十二、基金的财产 ......................................................................................................................... 53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54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7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58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0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60
十八、风险揭示 ............................................................................................................................. 63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65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67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7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86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87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88
二十五、备查文件 ......................................................................................................................... 88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
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
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定期定额申购:

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
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
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
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封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办理申购、赎回的工作日,最长不超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
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
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
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十七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十七层

法定代表人:YU HUA(于华)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2,750万元

存续期间:50 年

联系人:赵婧

联系电话:(0755)88318883

股权结构应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9.560%)、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37.363%)、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989%)、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593%)、深圳市中
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49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于华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博士,美国注册金融分
析师(CFA)。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加拿大鲍尔集团亚太分公司基金与保
险业务副总裁,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投资管理业务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俞洋先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常州市证券
公司延陵东路营业部总经理、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营业部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总裁助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4年5月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
裁、党委副书记、董事,兼任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本公司副董事长。


滕明芳先生,1984年毕业于上海市闸北区业余大学企业管理专业,1999年10月毕业于亚
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曾先后担任安徽黄山查林场二连连长、上海手工业建材综合厂厂
长、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企管办、计划科、财务科副科长、上海水仙能率有限公司(中日
合资)财务部经理兼工会主席、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总会计师、上海广
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总会计师。2011年10月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华鑫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陈如钢先生,中国人民大学市场营销学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副总工
程师、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华鑫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Edmond N. Moriarty先生,汉密尔顿学院学士,弗吉尼亚大学达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2011年3月起任摩根士丹利商业银行与房地产投资部主管。曾任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部首席
运营官、美林证券公司联席首席风险管理官、环球信贷与债务部主管、GMI 资产配置与债务
部主管、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文础先生,悉尼大学法律荣誉学士和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富而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和


伦敦办公室。加入摩根士丹利之后,历任摩根士丹利大中华区法律负责人及公司法律与合规
部其他高级职务,现任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和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本公司董事。


彭磊女士,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金
融投资部主管、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友联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招商局金
融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稽核部总经理、中国业务部总经理、证券部总经
理。2012年4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高潮生(Sheldon Gao)先生,美国康奈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博士。曾任汇添富资
产管理(香港)公司总经理,英国施罗德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总裁,美国联博资
产管理公司投资分析总监,美国晨星公司全球研究总监和美国道琼斯公司全球研究与战略总
监,并曾在多家美国对冲基金公司担任资深基金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铮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学)博士。1983年2月至今在上海财经大学先后
任职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并先后担任会计学系副系主任、系主任、校长助理、副校
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
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工商管理学科)成员;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澳大利亚注册
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资深注册会计师、荣誉会员(FCPA);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彭章键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曾任职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信达律师事
务所。2008年至今担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兼任华南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和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苗复春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专业硕士。2007年5月至今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顾
问。曾任内蒙古商业局计委科长,中国社科院技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务院技术经济
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办公厅副局长,外经贸部办公厅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局
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中国
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Paul M. Theil先生,耶鲁大学东亚研究学士、硕士,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
法学院法律博士(JD)。目前担任中安信业董事长,曾任摩根士丹利亚洲私募股权部门主管、
美国驻华大使馆一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赵恒先生,西安大学计划统计学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西
安分行干部、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监、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华鑫期货有限公
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长。


蒋蓓怡女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会计学士。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2011年12
月至今担任摩根士丹利中国区首席风险官执行董事,曾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风险管理部董事、德意志银行亚太总部风险管理部助理副总裁、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分析师,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分析师。现任本公司监事。



王章为先生,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
内部审计师。曾任深圳三九集团会计、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招商局蛇口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高级经理。2008年6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赵婧女士,英国雷丁大学学士,英国诺丁汉大学硕士。曾任信诚人寿保险公司管理培训
生、广州英国文化教育处财务官员。2007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综合管理和人力资源部
总监、规划发展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职工监事。


周苑洁女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
任大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经理。200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负
责人、上海理财中心负责人、营销策划经理、市场发展部总监助理、销售服务部副总监,现
任本公司销售服务部总监、职工监事。


周源女士,湘潭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硕士。曾任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高级经理)。2010年起加入本公司,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
现任本公司专户理财部总监、职工监事。


许菲菲女士,中南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学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监
察稽核部高级监察稽核员、总监助理、副总监,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职工监事。


徐达女士,弗吉尼亚大学商业与经济学士。2012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研究管理部
研究员、职工监事。


3、公司高管人员

高潮生(Sheldon Gao)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孙要国先生,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18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
任职于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曾任华鑫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2009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


高见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香港科技大学MBA,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经济学
博士,15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高级经理、市
场部执行副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产品总监、委托投资部总监,中国民生银
行私人银行事业部首席投资顾问兼产品与资产管理中心总监,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执行总
经理。2014年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锦女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18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
经历。曾就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交易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办
公室主任助理,资产管理部理财部副经理、经理,研究所研究员,2003年9月加入本公司,
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兼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雪女士,中央财经大学国际金融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于2006年8月至2014
年10月任职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交易部,历任交易员、投资经理。2014年11月加入
本公司,2014年12月起任本基金和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起任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钱辉先生,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1年6月管理本基金;汝平
先生,自2011年6月至2012年10月管理本基金;洪天阳先生, 自2012年10月起至2015年2月管
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高潮生先生(代理),本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委员:王大鹏先生,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委员:李轶女士,助理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胡明女士,交易管理
部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禁止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禁止行为为引用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
发生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故意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应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基


金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必须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具体包括:

(1)董事会负责决定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基金管理人基本管理制度,
对确保基金管理人建立及维持适当而有效的内部控制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
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等事
项,并向董事会汇报。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设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
公司的部门业务规章,并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活动合法合规。


(3)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管理人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可独立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经营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实施对各类业务和风险的总体
控制以及解决公司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


(5)风险管理部负责跟踪和报告投资管理中的市场风险,评价基金投资业绩,并根据
风险收益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为投资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支持。


(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及时反馈,并向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经营管理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


(7)各业务部门及员工对风险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
执行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业务风险的识别、监控,对本部门的风险管理负
全部责任。每一位员工均负有一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控制措施落
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在发现风险隐患和问题时负有报告、反馈和改进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建立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所管理的层次可以分为四个级别:第一级别是公司章
程;第二级别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第三级别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级别是公司各委员
会、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基金管理人根据业务需要持续修订
和更新各项制度,使其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2)建立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经营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注重
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制度约束、学习培训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管理意识深入人心,并贯穿到各个业务环节。



(3)建立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基金管理人建立起各岗位的自控
与互控、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督制衡、监察稽核部和督察长的独立监督等内控防线。


(4)建立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
告及监督等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并通过清晰的汇报路径,使相关
部门及经营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及时、快速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5)强化风险管理措施。随着业务发展及技术进步,基金管理人开始更多地采取系统
化监控措施,增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实时性和有效性。同时,采用数量化分析方法,提高
风险管理的科学性。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


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
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
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82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56只,QDII
基金2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
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
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4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十七层


联系人:吴海灵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005室

联系人:杨雪

电话:(010)66155568-6100

传真:(010)66158135

(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011-111单元

联系人:栾倩

电话:(021)63343311-2100

传真:(021)63343988

(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农业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建设银行卡、交
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卡、广
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上
海农村商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以上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卡不支持购买
基金。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msfunds.com.cn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
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 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A座6层财富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芮蕊


电话:(0755)2587975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2)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网址: www.yantaibank.net

(13)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网址:www.hebbank.com

(1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户服务电话:95537、400-60-95537

网址: www.hrbb.com.cn


(15)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6-96029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cn

(1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联系电话:021-54967202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联系电话:010-608388696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851305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161/955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8)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0328216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021) 68634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咨询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3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3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8784656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3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3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3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9)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刘进海

联系电话:028-861992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4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人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4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60223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0755)26951111

(4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吴琼

联系电话:(0755)2262186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4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4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法人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0755)83199599


网址:www.csco.com.cn

(4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8)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讯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7楼

法定代表人:朱治理

联系人:周小钰

联系电话:0755-88694888-857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170332

网址:www. vanho.cn

(4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5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站: www. hfzq.com.cn

(5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苏卓仁

联系电话:(0769)22112062

客服电话: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5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529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5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梁檐

联系电话:(021)2083578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54)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5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5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5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5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7019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5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6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021)386023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6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 8.jrj.com.cn

(62)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 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 层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联系人:王巨明

联系电话:(010)528556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63)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联系电话:(010)65807865

客户服务电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6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乌兰其其格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704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65)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联系电话:010-59539864

客户服务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66)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10-66154828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6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021-33323999-56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fund.bundtrade.com


(6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
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十七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十七层

法定代表人:YU HUA(于华)

联系人:赵恒

电话:(0755)8831870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U A座3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U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人:宋萍萍

电话:(010)58785588、(0755)22163333

经办律师:宋萍萍、靳庆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联 系 人:俞伟敏

联系电话:021-23238189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俞伟敏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10月14日证监许可【2009】1086号文件核
准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9年11月17日至2009年12月25日,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29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共募集361,002,285.5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61,257.72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981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
相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09年12月29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
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封闭期结束后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10年3月22日起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本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公告为准。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
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
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
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


时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受理的申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
的成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请或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
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
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
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2、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
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两日至少在1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六)申购份额与净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费用

本基金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
定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和行业社会保障基
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
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


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32%

100万元≤M<500万元

0.2%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500万

0.50%

M≥500万

每笔1000元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归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所有,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1年

0.10%

1年≤Y<2年

0.05%

Y≥2年

0%



注:1年指365天。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扣
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申购份额的计算(外扣法)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非养老金客户在基金存续期间分别投资5万元、150万元申购本基金,该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1.0800元,该客户的申购费用及可获得的申购份额分别计算如下:



申购一

申购二

申购金额

50,000.00

1,500,000.00

适用费率

0.80%

0.50%

净申购金额

49,603.17

1,492,537.31

申购费用

396.83

7,462.69

申购份额

45,928.86

1,381,978.99



4、净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
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
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减去赎回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5个月,对应的赎回费
率为0.05%,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80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2800=12,800元

赎回费用=12,800×0.05%=6.40元

净赎回金额=12,800-6.40=12,793.60元

5、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收市后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余额。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于次
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或变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
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
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
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
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份额余额)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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