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天治品质: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次)
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1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4年11月19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192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5年1月1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除特别 说明外,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 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 绪言 ................................................................................................................. 1 二、 释义 ................................................................................................................. 1 三、 基金管理人 ..................................................................................................... 3 四、 基金托管人 .................................................................................................. 11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18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7 七、 基金的投资 ................................................................................................... 45 八、 基金的业绩 ................................................................................................... 55 九、 基金财产 ....................................................................................................... 56 十、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7 十一、 基金的收益分配 ....................................................................................... 61 十二、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2 十三、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3 十四、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4 十五、 风险揭示 ................................................................................................... 67 十六、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69 十七、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0 十八、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78 十九、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83 二十、 其他应披露事项 ....................................................................................... 85 二十一、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88 二十二、 备查文件 ................................................................................................ 88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治品 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术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合同当事人对其做 出的修订; 招募说明书:指《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公告一次的有关基金概要、基金投 资组合、基金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书。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是对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 及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本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 者;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持有人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办理基 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其他机构; 基金代销机构: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 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基金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 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以及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基金管 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 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并达到规定条件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 续并收到其书面确认之日;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 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 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 害、战争、骚乱、火灾、疫病传播、恐怖主义行为、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 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元:指人民币元;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基金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 媒体。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号楼231室 3、成立日期:2003年5月27日 4、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5、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159号 6、电话:021-60371155 7、联系人:尹维忠 8、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1.25%;中 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7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层成员 赵玉彪先生:董事长,博士,历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交易部 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洪山路证券营业部经理兼驻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市代 表、上海金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 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治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高福波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白山市人民银行任办公 室主任、副行级助理稽察、吉林省白山市农村信用联社任理事长、党委书记、吉林省农 村信用联社任资金信贷处负责人、副主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现任中吉金服互联网有限公司董事长。柏广新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吉 林省黄泥河林业局副局长、党委书记,中共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常务 副部长,延边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延边州林业管理局局长兼吉林延边林业集团董事长, 现任吉林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 常永涛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历任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总部副总经 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 经理、投资部总经理,2009年起就职于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武雷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历任北京市政府对外服务办公室、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 人。 陶武平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硕士学位,历任上海市司法学校教务科科长、上 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市浦东涉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上海市申达 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及首席合伙人。 王明义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曾任通化市矿务局工程处段长、吉林省白山市房 产局技术员、建设银行白山市支行科长、中国银行白山市支行副行长、中国平安保险公 司白山支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中介部主任,现已退休。 侯丹宇女士: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学士,历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证券业务部营业部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洪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天治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邱荣生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财政厅预算处科员、科 长、副处长,香港振兴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财政厅副主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工作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总经理,现已退休。姚世家先生:监事,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吉林省天桥岭林业局 太阳林场财务处会计、处长、吉林省天桥岭林业局总会计师、副局长、局长、吉林省敦 化市林业局局长、吉林省敦化市市长,现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 许家涵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商务英语双学士,2007年起就职于天治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监。 尹维忠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2005年起就职于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刘伟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星火项目处项目负责人、 自营基金业务部副经理、上海全路达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闫译文女士:副总经理,吉林大学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就职 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下属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行政主管、业务部经理、党 委委员、职工董事等职务,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治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曾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经验7年。2001年7月至2005 年8月就职于上海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皮尔磁工 业自动化贸易(上海)有限公司,2008年7月至2009年2月就职于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任研究员,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11年3月 至2013年6月就职于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13年9月至今就职于天治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12日起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2005年1月12日至2007年4月12日,刘红兵先生任基金经 理;2005年3月11日至2005年8月28日,袁柏南先生与刘红兵先生共同管理本基金;2005 年8月29日至2010年5月28日谢京先生任基金经理;2011年10月21日起至2014年1月29日 吴战峰先生任基金经理。 2010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12日秦海燕女士任基金经理。2014 年1月29日至2015年6月12日陈勇先生任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2015年10月9日,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调整为: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常永涛先生, 权益投资部总监兼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许家涵先生,研 究发展部总监、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兼天治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尹维国,固定收益部总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 治研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兼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王洋。 4、上述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 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基金财产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不公平地对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9)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 务规章。其中内控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内控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内控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障制度、人力资源和业绩考核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和灾难恢复制 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 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1、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科学、合理、有效,公司全体职员必须竭力维护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职员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3)独立性原则。公司应当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 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监察稽核部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协助和配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稽 核和检查。 (4)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 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财产、固有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 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7)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8)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定量的风险控制指标体 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能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 分: (1)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其主要职能 是:检查公司经理层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监督、控制公司在机 构设置、管理制度、经营决策程序、内控体系等方面的合规合法性,发现问题及时向董 事会汇报;研究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报董事会批准;组织制订公司风险控 制制度;检查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善性;检查评估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检 查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负责组织对公司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或 出现的重大风险事故进行内部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告董事会,由董事会决 议作出处理。 (2)督察长:督察长负责公司的督察稽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各项制 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 (3)内部控制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内部协助经营管理层进行风险控制 与风险管理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层面的风险监控。 (4)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在内部控制 组织体系中负责基金投资决策层面的风险管理。 (5)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 立、客观、公正的意见或建议。 (6)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重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 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各个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本人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1)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法规遵循政策、员工行为准 则、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 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层监控防线:即一线岗位自控与互控为基础的第一层监控防线; 部门内各子部门、部门和部门之间的自控和互控为基础的第二层防线;内部监察稽核部 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层监控防线;以内部控制委员会 为主体的第四层防线,实施对公司各类业务和风险的总体控制。 (2)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监察稽核对 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3)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制定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包括: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制 度以及业务手册三个层次。①本公司制定的基金投资基本管理制度用以规范基金投资管 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包括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组织架构,以及投资管理过 程中涉及的投资、研究、交易、投资表现评估、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等工作的基本 规范、程序和职责等。②投资管理相关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交易部和研究发 展部等分别制定了部门管理制度,用以规范每个部门的岗位、职责、业务和人员等。③ 编制投资管理业务手册,包括《投资手册》、《交易手册》、《研究手册》等,作为基本管 理制度和部门管理制度的重要补充,用以保证投资管理相关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 效地进行。 (4)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政策和制度,做好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 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做好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财产的会计核算工作,以如实 反映和记录基金财产运作的情况。 公司确保基金财产与公司固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别设立账户进行管理,独立核算,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主张权利,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 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 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5)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担保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 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 了完善的制度。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 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赵天杰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 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 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 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 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 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 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 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 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 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 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 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 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 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 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 业银行形象。 2009年6月,民生银行在 “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中获2009 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2009年9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中国民生银行被评为 “2009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在“第十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选”中, 民生银行荣膺“最佳安全性能奖”和“2009年度最佳银行网站”两项大奖。 2009年11月21日,在第四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 年.亚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2009年12月9日,在由《理财周报》主办的“2009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行评选暨 2009年第三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了“2009年中国最受尊 敬银行”、“最佳服务私人银行”、“2009年最佳零售银行”多个奖项。 2010年2月3日,在“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国民生银 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 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年10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生银行 获得评委会奖——“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 理、激励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 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年12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40家成员行共同举办的2011 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1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这是继 2009年、2010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 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年6月20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2011-2012 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2012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 生银行继2010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奖—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 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年11月29日,民生银行在《The Asset》杂志举办的2012年度AAA国家奖项 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2013年度,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国优秀股 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21世纪传媒颁发的2013年PE/VC最 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3.亚洲最佳投资金融服 务银行”大奖。 在“2013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卓越竞争力 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3)》中,民生银行荣获“中 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银 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2013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年度中国最佳企 业公民大奖”。 2013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2014年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民生金融奖”、“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 2014年荣获《亚洲企业管治》“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大奖和“2014亚洲 企业管治典范奖”。 2014年被英国《金融时报》、《博鳌观察》联合授予“亚洲贸易金融创新服务”称号。 2014年还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获得《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奖,获评《经济观察》报“年度卓越 私人银行”等。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金融理财》举办的2015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选中荣 获“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2015年度,民生银行荣获《EUROMONEY》2015年度“中国最佳实物黄金投资银行” 称号。 2015年度,民生银行连续第四次获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5)》“中国银行业 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14-2015年度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 中荣获“年度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和“年度卓越直销银行”两项大奖。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投资银行 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历任 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 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具有 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 眼光。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 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 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 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60人,平均年龄36岁,100%员工拥有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本行共托管基金71只,,分别为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证券投资 基金、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商 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中银 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高等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金腾通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兴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安会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建信鑫 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泰康薪意宝货 币市场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沃通宝货币市 场基金、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18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达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纯债18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安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 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 产净值合计为2235.25亿元。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 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 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监督中心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中心共同组 成。总行审计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 职的风险监督中心,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 调、监督各业务中心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中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 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中心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 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 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风险监督中心,该中心保持高度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中心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 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 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 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 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 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 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 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 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 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 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 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 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 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 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 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 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 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每两个月对业务的运行进行一次稽核检查。总行审 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 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 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 能。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 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 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 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 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 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号楼231室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159号 电话:021-60371155 传真:021-60374934 联系人:王珊珊、韩涵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免长途通话费用)、021-60374800 网址:www.chinanature.com.cn 电子直销:天治基金网上交易平台“E天网” 网址:https://etrade.chinanature.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杨成茜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62677777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6555888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郭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汤征程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8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王曦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熊奎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 www.95599.cn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宋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44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 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 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层、18层、24 层、25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网址:www.lhzq.com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507679 联系人:雷宇钦 客户服务电话:95562、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2-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709 联系人: 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23)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82485087 联系人:崔国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95573、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电话:0551-2272101 联系人: 李蔡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27)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电话:020-37865070 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28)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行)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3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 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3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3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传真:0755-82400826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cn (3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s.com.cn (3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王君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博爱大厦20-2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博爱大厦20-25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37)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徐欣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3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http://jjm. com.cn (4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4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4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zxwt.com.cn (4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李珊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4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4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818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陈征 客户服务电话: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0871-8898130 网址:www.tpyzq.com (47)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21号万丽城晶座4楼中天证券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电话:024-23280842 传真:024-86268016 联系人:袁劲松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315 网址:www.stockren.com (4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619 联系人:曹占强 客户服务电话:甘肃省内:0931-96668,全国:4006898888 网址:http://www.hlzqgs.com (4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电话:021-64316642 传真:021-54653529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全国)、021-32109999、 029-6891888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5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85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5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5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5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电话:4000 766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57)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联系人:毛怀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wy-fund.com (58)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5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宋丽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60)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一号楼1806-1808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一号楼1806-1808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联系人:鄢萌莎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61)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复兴西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电话:021-60371155 传真:021-60374974 联系人:黄宇星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 吕红 电话:021-51150298 联系人:廖海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签章会计师:严盛炜、戴维维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戴维维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基金的申购、赎回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基金代销机构或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并 另行公告。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基金代销机构进行 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形式的申购、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代销 网点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直销网点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 为1:00-3: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05年2月1日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 定。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05年3月10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 定。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 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申购限制 1、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者追加 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追 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 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 整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 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与通知 正常情况下,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 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申购、赎回 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的方式与时间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 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数额、余额和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 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申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申购金额10,0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 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1000=8,956.5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8,956.56份基金份额。 (2)申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200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某投资者投资1000万元申购本基金, 申购费为1,2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00-1,200=9,998,800元 申购份额=9,998,800/1.100=9,089,818.18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万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9,089,818.18份基金份额。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假定投资者购买本基金,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元,投资者赎回10,000份,持有期为6个月,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1.2000元×10,000=12,000元 赎回费用=12,000×0.5%=60元 赎回金额=12,000-60=11,940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投资者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份基金份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 在新的公式适用前两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七)本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25万元 1.5% 25万元≤M<100万元 1.0% 100万元≤M<500万元 0.5% M≥500万元 每笔1200元 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 产。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年限的增加逐步递减: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年 0.5% 1年≤N<2年 0.3% 2年≤N<3年 0.1% N≥3年 0 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25%归基金财产所有,75%支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手续费。(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