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一文化: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时间:2016年02月22日 18:35:2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02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5年2月向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为“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了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该笔授信于2016年2月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将额度增加至3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开展国内信用证等业务,该授信额度可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共同使用,授信期限为一年,江苏金一为公
司提供最高额3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根据业务
发展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为“平安银行杭
州萧山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
该授信额度下开展黄金租赁以及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
越王珠宝提供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于2014年
12月23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签署了《授信协议》,该协议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
要,拟继续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为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黄金租
赁业务及套期保值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不超过5,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以上授信及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2016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十六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
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
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
201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378号一至二楼

注册资本(万元):10,259.6391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金银珠宝、工艺品、珠宝玉器(除文
物)、模具、机械零配件;批发、零售:钟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越王珠宝100%的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85,055.72万元,负债总计
33,074.84万元,净资产为51,980.88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86,047.69
万元,利润总额6,058.73万元,净利润为4,561.10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5年9月30日,越王珠宝资产总额为114,253.90万元,负债总计
56,211.45万元,净资产为58,042.45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76,010.33万元,
利润总额8,346.64万元,净利润为6,063.14万元(未经审计)。


2、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082号4幢

注册资本(万元):2,000

主营业务:金银及饰品、铂金及饰品、钻石及饰品、珠宝玉器、工艺品的销
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公司持有上海金一70.20%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金一资产总额为32,224.2万元,负债总计
27,693.55万元,净资产为4,530.66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99,488.91万元,利
润总额2,613.86万元,净利润为1,947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5年09月30日,上海金一资产总额为41,238.98万元,负债总计
35,574.15万元,净资产为5,664.83万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50,336.29万
元,利润总额2,450.51万元,净利润为1,834.18万元(未经审计)。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债权人:平安银行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

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40,000万元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越王珠宝、上海金一此次申请的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
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
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
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2月22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7.98
亿元,占公司2015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40.25%,全部为母子公
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2015
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20.0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