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宇软件: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6年02月22日 20:31:4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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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起至2015年末,公司共进行两次
募集资金,第一次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紫光华宇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92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
业板上市”);第二次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向陈京念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1号)文
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0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492号文核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劵”) 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3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98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100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2,880万元,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2011年10月13日汇入本公司
账户。 另扣减保荐费 140.00万元、 审计费 128.00万元、 律师费470.00万元、信息
披露发行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660.8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481.18万元。北京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1年10月31日出具了(2011)京会兴(验)
字第7-01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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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1年12月13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华宇(大连)信息服务
有限公司遵照执行。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
支行、民生银行北京成府路支行、江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信息应用运维管理与服务系统”项目
变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信息”)实施。该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3,452.72 万元,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注入华宇信息并全部用于
该项目的建设。华宇信息已根据相关规定在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11006063501815025721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华宇软件、华宇信息、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国信证券已签订《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华宇信息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实施“华宇(大
连)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建设实施“华宇(大连)研发基地项
目”。超募资金1亿元将分两次以增资方式注入华宇(大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连华宇”),截至目前,首次注资6,000万元及第二次注资4,000万元均已完成,大连
华宇注册资金增至12,000万元。大连华宇已根据相关规定在招商银行大连分行大连沙河
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1190427251099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华宇软件、大连华宇、招商银行大连分行大连沙河口
支行、国信证券已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大连华宇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
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中(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其中因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按规定流程对五个募集资金专户专户办理注销,剩余募集资金存放
在下列专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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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专户账号

备注

1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010900274710702

——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3,388.14万元,超出募集资金的2,156.76
万元为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其中:2015年以前累计使用44,748.64
万元,2015年度使用8,639.5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一。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 (万元)

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8,810.87

减: 2015年募投项目支出

0

2015年超募项目支出

8,639.51

手续费支出

0.12

加: 2015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78.56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249.8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9.80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
户余额为249.8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明细如
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款金额(元)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010900274710702

2,498,040.14

总计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向陈京念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1号)文
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20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后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最终确定发行数量为312万股股份,每股面
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28.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8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482.80万元,已由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年11月4日汇入本公司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上述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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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11月
5日出具CHW证验字[2015]007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对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8,482.80万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上市报告书披露的配套募
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为4,593.75万元。本
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补充上市公
司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使用此募集资金支付股权收购对价
4,593.7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889.05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上市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
项目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或置换。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的超募资金支付收购上海浦东华宇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股权部分现金对价:

2014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支付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现金对价的议案》,同意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马勤等11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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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上海浦东中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0.185%股权,交易总额为13,527.75万元,其
中使用超募资金5,500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支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马勤等交易对方支付前两项款项共计5,411.10
万元,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现金对价金
额5,500.00万元相差88.90万元,待达到付款条件后支付。约定付款条件为“公司在指定
媒体披露2015年度浦东华宇《专项审核报告》后,交易对方需向公司出具付款通知函,
公司在收到上述付款通知函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对方应获得的现金对价的20%部
分”。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版上市募集资金)

附件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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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版上市募集资金)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481.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28.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388.1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及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



5,982.04

5,230.44

5,230.38



5,230.38

100%

2014年6月30日

2,575.90













2.电子检务管理系统



5,583.54

3,488.10

3,488.08



3,488.08

100%

2014年6月30日

729.82













3.商业智能分析应用平台



2,485.70

1,329.65

1,329.63



1,329.63

100%

2014年8月31日

940.52













4.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
发平台



1,973.52

1,001.14

1,001.08



1,001.08

100%

2014年8月31日

468.41













5.信息应用运维管理与服
务系统



3,452.72

3,450.78

3,450.78



3,450.78

100%

2013年12月31日

1,146.4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477.52

14,500.11

14,499.95



14,499.95





5,861.07













超募资金投向































1.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

3,000.00

3,000.00

-

3,000.00

100%

















2.补充流动资金



16,150.67

16,150.67

16,150.67



16,150.67

100%

















3.收购子公司华宇金信
(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51%股权



1,173.00

1,173.00

1,173.00

-

1,173.00

100%

2012年4月25日

1,576.32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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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实施“华宇(大连)
研发基地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153.42

3,228.41

10,153.42

100%

--



不适用











5.参股深圳市捷视飞通科
技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

2014年10月13日

138.39

不适用











6.收购上海浦东华宇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90.185%
股权



5,500.00

5,500.00

5,411.10

5,411.10

5,411.10

98.38%

2015年1月 21日

2,115.08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8,823.67

38,823.67

38,888.19

8,639.51

38,888.19





3,829.79













合计



58,301.19

53,323.78

53,388.14

8,639.51

53,388.14





9,690.8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华宇软件于2011 年10 月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在此之前公司尚未取得募集资金,由于存在资金缺口,公司在2009 年或2010 年起仅
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对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小规模投入,也取得了部分阶段性成果,但总体来说并未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定计划进行实施。近两年业
界基于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逐渐成熟,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内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亮点,结合公司主营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和特点,增加对这些
技术的应用将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华宇软件在对市场情况进行充分分析后,对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发计划做了相应的调整,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具市场性和领先性,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的需要。

截止目前,公司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按计划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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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根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拟投向“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电子检务管理系统”等五个项目,投资总额为
19,477.52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481.18万元,超募资金为32,003.66万元。截至2014 年12月 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2011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3,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目前,以上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2.201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航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
金1,173万元向陈京念先生收购航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51%的股权。截止目前,以上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 2012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实施“华宇(大连)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
金1亿元建设实施“华宇(大连)研发基地项目”。超募资金1亿元将分两次以增资方式注入华宇(大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首次注资6,000万元及
第二次注资4,000万元均已完成,大连华宇注册资金增至12,000万元。


4. 2013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400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目前,以上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5. 2013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2月25日,公司已将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至原超募资金存放账户。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至此,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6.2014年3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2014年9月2日,公司已将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至原超募资金存放账户。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
此,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


7. 2014年6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8. 2014年9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商业智
能分析应用平台 ”和“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发平台”的结余募集资金2,300.32万元(含利息收入)转为超募资金管理。


9. 2014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参股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
万元以增资的形式投资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限公司。截止目前,以上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10. 2014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现金对价的议案》,
同意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马勤等11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0.185%股权,交易总额为13,527.75万元,其中使用
超募资金5,500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马勤等交易对方支付前两项款项共计5,411.10万元,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
权现金对价金额5,500.00万元相差88.90万元,待达到付款条件后支付。约定付款条件为“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2015年度浦东华宇《专项审核报告》后,交易
对方需向公司出具付款通知函,公司在收到上述付款通知函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对方应获得的现金对价的20%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信息应用运维管理与服务系统”项目变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宇信息实施。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3,452.72 万元,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注入华宇信息并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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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款项2647.99万元、电子检务管理系统项目款
项2320.67万元 、商业智能分析应用平台项目款项154.71万元 、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发平台项目款项157.97万元。2011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5281.3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目前,相关资金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电子检务管理系统”、“信息应用运维管理与服务系统”、“商业智能分析应用平台 ”、“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发平台”

已按照计划时间结项,共使用募集资金14,499.9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5,650.97万元(含利息)。


上述项目产生结余资金,主要是设备投入、备用金较原计划减少导致。募投项目环境设备投入中,超过70%的投入为研发支撑环境和交付测试环境。公司采
用云计算、虚拟化等技术手段节省设备投资;国产设备厂商给予了应用开发商更多支持,减少了设备环境的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出现意外、特
殊情况,原预算中的预留备用金未予动用。


2014年7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募投项目“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电子检务管理系统”和“信息应用运维管理与服务系统”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350.6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新产品的研发及新业务的市场拓展。


2014年9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商业智能
分析应用平台 ”和“华宇政务应用支撑和研发平台”的结余募集资金2,300.32万元(含利息收入)转为超募资金管理。


目前,结余资金已全部处理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注:收购华宇金信及浦东华宇股权事项中,本年实现效益数额为所收购股权份额对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数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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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482.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82.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82.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及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子公司华宇金信(北
京)软件有限公司49%股权



4,593.75

4,593.75

4,593.75

4,593.75

4,593.75

100%

2015年10月27日

1,416.75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3,889.05

3,889.05

3,889.05

3,889.05

3,889.05

100%































































合计



8,482.80

8,482.80

8,482.80

8,482.80

8,482.80





1,416.7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2015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陈京念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4,593.7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889.05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按计划进度使用完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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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注:收购华宇金信股权事项中,本年实现效益数额为所收购股权份额对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数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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