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亮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公告编号:2016-036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亮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新洲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充分利用适度的信贷资金,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招商银行深圳新洲支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开展内保外贷业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长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亮控股”)向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有效期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长春先生根据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权限签署与 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对长亮控股提供担保 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前,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实际担保 总额为0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长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nline Holding (HK) Limited 注册编号:2332264 注册资本:1.5亿港币 主要业务范围:对外投资、信息技术服务等 注册办事处: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56-157号宝基大厦11楼 注册日期:2016 年 1 月 19 日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月末,长亮控股总资产为0元港币,由于长亮 控股为新近成立,尚未开展业务。 三、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新洲支行申请内保外贷的业务,为长亮控股向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即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新洲支行申请保函额度,由招商银行深圳新洲 支行向招商银行香港分行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并由长亮控股基于该融 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向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贷款。公司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 4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为一年。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长春先生根据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权限签署与 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四、 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长亮控股的业务发展,满足其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长亮控股 长效、有序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上述担保。长亮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具有绝对控股地位,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为长亮控股提供内保外贷,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长亮 控股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长亮控股的业务拓展,提高公司信贷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本次担保是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实质上不会对公司追加额外的风险和责任,公司利益 亦不会因担保事项遭受到损害,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另外,长 亮控股如在未来得到良好的发展也有利于公司分享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长亮控股提供内保外贷。 六、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0万港元(约折合人民 币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未 发生逾期担保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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