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长亮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6年02月23日 23:37:38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临时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16年2月19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2月23日下午14时至15时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9人(其
中受托董事0人,通讯表决的董事3人,为张学斌、陈治民、彭和平),占公司
董事总数的100%,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
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
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招商银行深圳新洲支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
授信额度,开展内保外贷业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长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亮控股”)向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4,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有效期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
起一年。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长春先生根据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权限签署与
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对长亮控股提供
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16年2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
外贷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