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富安福保本混合: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6年02月24日 23:35:38 中财网

华富
安福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目录
重要提示
................................
................................
................................
................................
...........
2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4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5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52
第九部分
基金的保本及
保本周期到期
................................
................................
.....................
6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保本保障机制
................................
................................
................................
.
7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7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89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9
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95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9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100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

................................
................................
................................
.....
101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
10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11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113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
议的内容摘要
................................
................................
.................
141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57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59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60

重要提示





华富
安福
保本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募集申请经中
国证监会
201
6

1

5

证监许可
[
2016
]
22

准予募集
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
明书
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
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产品,属
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
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
信用风险。尽管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
仍然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存在的上述风险及其对
基金总体风险的影
响。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
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
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
和其他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
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投资人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
金融机构,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华富
安福
保本
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富
安福
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
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华富
安福
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华富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担保人
、保证人
: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保本金额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机
构。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由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保证人,为本基金
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提供
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
。自第二个保本周期起的后
续各保本周期,本基金的保本保障机制发生变更的,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



5
、保本义务人:

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为本基金的某保本周
期(第一个保本周期除外)承担保本偿付责任的机构


6

基金合同:指《
华富
安福
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华富
安福
保本
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8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华富
安福
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华富
安福
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10

法律法
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

6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销售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

同年
6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
、同年

8

8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指导意见》:指中国证监

2010

10

26
日颁布并实施的《关于
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
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
华富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华富基金管理

限公司
或接受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保本周期: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本基金以每三年为一个保本
周期,即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3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
此后各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公告的该保本周期起始日起至
3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
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
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基金
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保本周期即为当期保本周期


35
、保本周期起始日:第一个保本周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后
各保本周期起始日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36
、保本周期到期日:指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即保本周期起始日
3
个公历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即为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


3
7

持有到期:
在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其认
购的基



金份额至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行为;在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后续各保本周期指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过渡期申购、
到期期间
自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

基金份额至相应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行为


38
、过渡期:指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其业务需要,将到期期间截止日次个工
作日起至下一个保本周期起始日前一工作日的时间区间设为过渡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起止日期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届时公告


39
、过渡期申购:指
投资者在过渡期内申请购买或转换

入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4
0

折算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即
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折算日即为当期保本周期开
始日的前一工作日


4
1

基金份额折算: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包括投资者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
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
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0
元的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42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指
认购并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4
3

过渡期内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
申购费用之和


44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其上一保本周期届满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其基金份额
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45

认购保本金额:指基金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46

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指基金持有人过渡
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的投资金额


47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
并持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
的投资金额



48

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指根据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的可赎回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
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
乘积;在第一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即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


49
、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指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签订的《华富安福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50

保本:指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
的基金份额
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
计算的总金额低于
认购保本金额
,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

“保本
赔付

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
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
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从
上一保
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

基金份额
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从上一保本
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
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保本
赔付
差额支付给基
金份额持有人


51

到期期间:指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指定的一个期间。在
此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做出到期选择,即可将其在当期保本周期持有至到
期日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如本基金满足保
本基金存
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在本基金不满足
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继续持有变更后的非保本混合型基金
“华富安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份额


52

保证:
指保证人为本基金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基金的
第一个保本周期
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
有限公司为本基金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
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
的差额部分
(该差额即为保本
赔付
差额)
,保证期

为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
到期




之日
起六个月。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涉及的基金保本的保证,
由基金管理人与保证人或保本义务人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决定,
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53

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指
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

/
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
/
保本义务
人同意为本基金的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或者同意承诺保
本,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
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


54

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5
、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指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
存续条件下,
本基金继续存续;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
华富安福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
本基金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56
、到期操作、
到期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后,选择赎回本
基金基金份额,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
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57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8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59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60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61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62

《业务规则》:指《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63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4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则不包括过渡期申购


65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66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7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8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9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70

元:指人民币元


71

基金收益:指基金
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72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3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5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6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
媒介


77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78
、固定收益品种: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国债、中央银行债、



政策性银行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商业银行金融债、可
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品种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3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31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设立日期:
2004

4

19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

47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邵恒


电话:
021
-
68886996


传真:
021
-
68887997


股权结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7%

合肥兴泰
金融
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
2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本科
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安徽省农村
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职员

安徽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调查研究处秘书、副科秘
书,安徽证券交易中心综合部
(
办公室
)
经理助理、副经理(副主任),安徽省证
券公司合肥蒙城路营业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助
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裁,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华安期货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工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合肥市财政局副科长、科
长、副局长,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经理,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合肥市财政局党



组书记,合肥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
组书记、行长,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
厅主任、党组副书记,肥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副理
事长、副主任(主持工作),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华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范强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副处长,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处长,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局长,省
地税局计财处处长,省地税局财监处处长,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华
安证券董事、皖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副总经理、党
委委员。



刘庆年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历任解放军某部排长、指导员,副营职干事,
合肥市财政局党组秘书、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合肥
市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国元证券寿春路第二营业部总经理,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姚怀然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安徽省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证
券投资总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总部总经理,华
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华富利得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瑞中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铜陵财专教师,中国经济体
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信息部主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信息部经
理、深圳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商品交易所常务副总裁,深圳特区证券公司
(现巨
田证券)高级顾问。现任北京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神华期货经纪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庆平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金融专科学校讲师、处长,
申银证券公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上海鑫兆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宁波
国际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上海金融学院客座教授。



汪明华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处长、主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高级法院经济庭、民二庭庭长等职。

现任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忠道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理论教研室助
教,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安徽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安徽省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中心副主任、安徽省皖煤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



梅鹏军先生,监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在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
合作公司,安徽省物资局(后更名为

安徽省徽商集团


)工作,历任
合肥兴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
副所长。现任合肥兴泰
金融
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所长,安徽大学经
济学院金融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李宏升先生,监事,本科学历。历任国元证券斜土路营业部交易部经理,交
通银行托管部基金会计、基金清算。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邵恒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
CFA
。历任雀巢(中国)有
限公司市场部助理、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市场部助理、讯驰投资咨询公司高级
研究员、双子星信息公司合伙人。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
拓展部
总监。



3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姚怀然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满志弘女士,督察长,管理学硕士,
CPA
。曾任道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上海华富利
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现
任华富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陈大毅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先后供职于安徽省证券公司上海自忠
路营业部、徐家汇路营业部,华安证券上海总部,华安证券网络经纪公司(筹)。

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
任华富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龚炜先生,硕士学位,先后供职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安徽
监管局、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研究员、
公司投研副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监、投研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富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基金经理。



曹华玮先生,硕士学位,先后供职于庆泰信托公司、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机构理财部总监,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胡伟先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
、本科学历




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珠海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交易员,从事债券研究及债券交易工作,
2006

11
月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华富灵活配置混合
型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保本混合型基金
基金经理、华富旺财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基金基金经
理、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
富恒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总经理助理、
固定收
益部总监。



王夏儒先生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
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负责宏观策略研究工作。

2013

3
月加入华
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及华富
恒财分级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兼债券研究员,现任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基金经理、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5

公募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公募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分管
公募投资业务的领导、涉及公募投资和研究的部门的业务负责人以及公募投资决
策委员会认
可的其他人员组成。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分管公募投资业
务的最高业务领导担任,负责投决会的召集和主持。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和职务如下:


龚炜先生T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T


胡伟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总经理助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


刘文正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陈启明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研究发展部副总监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以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
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
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基金
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
会计
账册、报表
、记录
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
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按照基金合同以及
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履行约定的
保本义务
;


28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基金法》、《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
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
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
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
效的内部控制
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
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它由章程、内部控制大纲、
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
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包括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体系、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等内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
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集中交易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
、业绩评估考核制度、紧急应变制度和基金销售管理制度等。部门业
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操作守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1
)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类型
的界定、风险控制的措施、风险控制的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
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
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
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2
)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组织结构、投资禁止制度、
投资策略、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的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适
用于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组织、指导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
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督察长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
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
件、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
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
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
监察稽核体系、监察稽核工作内容、监察稽核方法和程



序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有关情况;评估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
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
权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供咨询和建议的专门委员会,其工作重
点包括: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问题进行研究、预测和评估,对重大突发性风险事件提出指导意见;



2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投资决策机构。投资
决策委员会具体职责为: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制定基金重大投
资决策和投资授权;对投资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基金经理进行的交易
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基金经理的业绩;



3
)督察长: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
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
应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
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

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定期独
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4
)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



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对基金投资运
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负责审
核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识别、
监控与管理;



5
)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监察稽核部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
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
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估,组织各部门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
现的风险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监督整改;



6
)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7
)员工:依照公司“风险控制落实到人”的理念,每个员工均负有一线
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
并负有把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
、内部控制措施


本基金管理
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强调要让风险控制
渗透到公司的每一项业务和公司的文化中去,要求所有员工以他们的能力、诚
信和职业道德来控制、管理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
监察稽核部执行,通过与董事会到管理层到每个员工不断的沟通和交流,识别
和评估从治理结构到一线业务操作等公司所有方面、所有业务流程中公司运作
和基金管理的风险点和风险程度,明确划分风险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
措施。本基金管理人强调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要全员参
与,责任明确和
合理分工,让所有的员工对风险管理都有清晰的意识,清楚知道他们在风险控
制中的地位和责任。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监察稽核部建立了覆盖
公司所有业务的稽核检查项目表,该表为从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部规章等
方面确保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合规和风险控制提供了检查和监督的手段;



2
)完善监察稽核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稽核工作,促进风险管理的数量化
和自动化,提高风险管理的时效和频率。公司专门建立了华富风险控制系统,
能对基金投资风险和业绩评估做到动态更新。同时监察稽核部通过质询、评估



和报告等工作流程,以建立一
种机制,使任何内控工作和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
题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



3
)对风险实行动态的监控和管理。一方面,周期性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
和内部审核、稽查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另一方面,在变化的环境中,不断
识别、评估新的风险,尤其强调对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
强调新的法律法规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为确保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能够符合最
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还在组织机制上进行了设计,由监察稽
核部的内控人员和法律事务人员分工合作,保证对与基金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
实时跟踪、全面收集、准确分解并及时落实。



5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
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于
2014
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
2,079
亿美元,居全
球上市银行
第四位。




2014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67,441.30
亿元,较上年增长
8
.
99
%
;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
94
,
745
.
23
亿元,增长
10
.
30
%
;客户存款总额
12
8
,
986
.
75
亿元,
增长
5
.
53
%
。营业收入
5,704.70
亿元,较上年增长
12.16%
;其中,利息净收入
增长
1
2
.
28
%
,净利息收益率
(
NIM
)
2.
80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19
.
02
%
;成本收入比为
2
8
.
85
%
。利润总额
2,990.86
亿元,较上年增长
6.89%

净利润
2,282.47
亿元,增长
6.10%
。资本充足

1
4
.
87
%
,不良贷款率
1
.
19
%

拨备覆盖率
222.33%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

11
万户和
68
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
1,188
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一



步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
1.37
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0%
,综合营销团队
1.75
万个,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点
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
1.45
万个营业网点
30
类柜面实时性业务产品实现
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
60%
。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境内外
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能优势
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3,989.83
亿元,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
颐”为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
规模分别新增
188.32
亿元和
62.34
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
38.06%
,新增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
1
万个、结算
量达
1.46
万亿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6,593
万张,消费交易额
16,580.81
亿元,多
项核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
14.18%
,金融资产
增长
18.21%




201
4
年,本
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
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10
0
余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4
年“世界银行
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
;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
500
强排名第
29
位,新兴市场
500
强排名第
3
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
4
年全球上
市公司
2000
强排名中位列第
2
;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
500
强排名第
38
位。此外,
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覆盖公司治理、社会责任、
风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房金融和信

科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
22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14
只证券投资
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
球托管人》
评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
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
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
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网上交易系统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31



办公地址:

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31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联系人:方萍


咨询电话:
021
-
50619688

400
-
700
-
8001


传真:
021
-
68415680


网址:
www.hffund.com


2

其他销售
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


传真
:(010)66107914


联系人
:
杨菲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
010
-
89937369


传真:
010
-
85230049


联系人:廉赵峰


客户服务热线:
95558


公司网站:
http://bank.ecitic.com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楼、
22
-
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楼、
22
-
27



法定代表人:侯福宁


联系人:李晨


电话:
021
-
38576666


客服电
话:
021
-
962999

400
-
696
-
2999


网址:
www.srcb.com



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
9554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
0551
-
65161821


传真:
0551
-
65161672


客服电话:
95318

400
-
809
-
6518


公司网址:
www.hazq.com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法定代表人
:
宫少林


联系人
:
黄婵君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11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顾凌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
010
-
66568292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