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天弘债A/B:第23次分红公告
第 2 3 次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 期 : 201 6 年 2 月 25 日 1 、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永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42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4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天弘永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 6 年 2 月 19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 6 年度的 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永利债券 A 天弘永利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20002 420102 截止基准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 标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 币元 ) 1.1032 1.1047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 (单位: 人民币元) 9,301,041.06 27,394,049.63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105 0.115 注 :《 天弘永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 每年 收益 分配 次数 最多 1 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9 0% 。 2 、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 6 年 3 月 3 日 除息日 201 6 年 3 月 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 6 年 3 月 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其 红利按 201 6 年 3 月 3 日 除息后的基金份额 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 6 年 3 月 4 日 直 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 6 年 3 月 7 日 起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 [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及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 利款将 于 2016 年 3 月 4 日 自 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 及转换转入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 及转换转出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 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 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 4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 1.00 元(不含 1.00 元) 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 201 6 年 3 月 3 日 除息后 的基金份额 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5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变 更当前的分红方式,亦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代销机构修改分红 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 日之前( 不含 201 6 年 3 月 3 日 ) 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 7 咨询方式 ( 1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t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10 - 9999 。 ( 2 ) 代销机构: 工商银行 、 农业银行 、 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邮储银行 、 交通银行 、 招商银行 、 中信银行 、 华夏银行 、 兴业银行 、 东莞农商行 、 平安银行 、 宁波银行 、 江南农商行 、 北京银行 、 威海市商业银行 、 渤海银行 、 南京银行 、 富 滇银行 、 天津银行 、 浙商银行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 长安银行 、 晋商银行 、 吴江 农商行 、 哈尔滨银行 、 天津农商行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 民生银行 、 泉州银行 、 山西证券 、 中泰证券 、 渤海证券 、 海通证券 、 平安证券 、 光大证券 、 中航证券 、 世纪证券 、 银河证券 、 招商证券 、 中银国际 、 上海证券 、 新时代 证券、 中信建投 、 长江证券 、 申万宏源 证券、 安信证券 、 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 华泰证券 、 国泰君安 、 广州证券 、 信达证券 、 英大证券 、 华安证券 、 天相投资顾问 、 国联证券 、 国金证 券 、 东海证券 、 西南证券 、 华福证券 、 国信证券 、 华宝证券 、 国元证券 、 西藏同 信 、 爱建证券 、 方正证券 、 中信证券 、 东莞证券 、 民生证券 、 中信 证券 (山东) 、 中邮证券 、 湘财证券 、 华龙证券 、 华融证券 、 广发证券 、 浙商证券 、 国海 证券 、 联讯证券 、 东北证券 、 兴业证券 、 大同证券 、 德邦证券 、 东吴证券 、 中金公司 、 中信期货 、唐鼎耀华、乐融多源、钱景财富、长量基金、恒天明泽、 上海天天、 和讯科技、上海好买、杭州数米、深圳众禄、诺亚正行(上海)、展恒理财、嘉 实财富 、盈米财富、陆金所、 中证金牛 、 上海汇付 、 新兰德 、 中经北证 、 利得 基 金 、富济财富、同花顺、泰诚财富 。 特此公告。 天 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〇 一 六 年 二 月 二十五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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