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平安:海外监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指定中國報章刊登 的「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平安銀行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申請獲得中國 證監會核准的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姚軍 公司秘書 中國,深圳,2016年2月2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馬明哲、孫建一、任匯川、姚波、李源祥及蔡方方;非 執行董事為林麗君、謝吉人、楊小平、熊佩錦及劉崇;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胡家驃、斯蒂芬. 邁爾、葉迪奇、黃世雄、孫東東及葛明。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 2016-007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6日、2015年11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国内指定报刊发布了《对外投资公告》、《关于认购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进展的公告》,披露本公司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其受托管理的 保险资金认购本公司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非 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股票,认购比例为平安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数量的 58%。 平安银行于2016年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341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优先 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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