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火炬电子:2015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6年02月29日 21:09:34 中财网


泉州市火炬电子元件厂于签定股权转让协议的当日即 2007 年 12 月 11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
登记,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 1,720 万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蔡明通

14,414,000.00

83.81%

2

蔡劲军

2,600,000.00

15.12%

3

史春兰

11,000.00

0.06%

4

陈婉霞

164,000.00

0.95%

5

蔡鹏仪

11,000.00

0.06%



合计

17,200,000.00

100.00%



2007 年 12 月 11 日,根据泉州市火炬电子元件厂股东会决议和本公司《发起人协议》,
蔡明通等 39 位自然人发起设立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发起人以泉州
市火炬电子元件厂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部分发起人以货币资金
出资。根据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盛联盟(北京)A 评报字(2007)第 053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泉州市火炬电子元件
厂评估后净资产为 31,575,380.61 元。截至 2007 年 12 月 12 日,泉州市火炬电子元件厂股
东以泉州市火炬电子元件厂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中的 31,570,000.00 元
按 1:1 比例折成股本 31,570,000 股,其中:发起人蔡明通 26,456,576 股,发起人蔡劲军
4,772,040 股,发起人陈婉霞 301,006 股,发起人史春兰 20,189 股,发起人蔡鹏仪 20,189
股,净资产折成股本后余额 5,380.61 元转为资本公积,至此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4,520 万元,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本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
万元,由原股东中除了蔡明通之外的其他 37 名股东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00 万元。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
本人民币 500 万元,由新股东王伟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00 万元。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
本 600 万元,由福建盈科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盈科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
以现金方式各认缴 300 万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00 万元。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
本 400 万元,由王强和傅孙奄分别以现金方式各认缴 200 万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6,200 万元。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200 万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2.5806 股,共转增股份 1,600 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00 万元。


根据本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12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7,8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部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6 股,共转增股份 4,680 万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68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2,480 万元。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4,16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640 万元。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蔡明通先生和蔡劲军先生。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营销中心、业务中心、
制造中心、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质量中心、证券部、
审计部、军工部和实验室等部门,拥有泉州火炬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火炬”)、
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雷度”)、厦门雷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
门雷度”)、火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控股”)、福建立亚特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立亚特陶”)和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新材”)等子公司以及
二级子公司火炬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国际”)。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属电子元器件行业,主要经营活动包括:研
究、开发、制造、检测、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陶瓷粉料、国内贸易、咨
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
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包括:泉州火炬、火炬控股、苏州雷度、
厦门雷度、立亚特陶、立亚新材以及火炬国际等;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和本
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
政策参见附注三、19、附注三、25。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
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
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
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原
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
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
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
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
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
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
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
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
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
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
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
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
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
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特殊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
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集团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
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
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
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每月初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合
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
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
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
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
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中间价的日平均值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
价的日平均值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
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
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
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
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三、11)。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
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
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
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0。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
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
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
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
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
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
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0、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
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
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
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
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
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应
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
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应收销货款及除组合 2、
3、4、5 之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应收关联方款项

资产类型

个别认定法

组合 3 代理进口销货款

资产类型

个别认定法

组合 4 各类保证金及押金

资产类型

个别认定法

组合 5 职工备用金及其他

资产类型

个别认定法



对组合 1 应收销货款及除组合 2、3、4、5 之外的其他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
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

3

1 至 2 年

10

10

2 至 3 年

20

20

3 至 4 年

50

50

4 年以上

100

100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
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
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
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3、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
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
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
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
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
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
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在丧
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
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
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
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
核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
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
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
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
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
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
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
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
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
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
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
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0。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
房地产主要为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
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0。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
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集团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5-8

5

11.875-19.00

办公设备

5

5

19.00

电子设备

5

5

19.00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及工具

5

5

19.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
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20。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本集团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集团。


②本集团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
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集团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集团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
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
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
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6、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0。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18、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
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使用期限

直线法摊销

商标权

10 年

直线法摊销

专利权

5 年

直线法摊销

计算机软件

5 年

直线法摊销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0。


19、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
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
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
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
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
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0、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类别

摊销年限(年)

摊销方法

装修费

5

直线法摊销

水电安装

5

直线法摊销

洁净工程

5

直线法摊销

其他

5

直线法摊销



22、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
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
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
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
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
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
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
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
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
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
面价值。


2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
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
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
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
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
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
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
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
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
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
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
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
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
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
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


的除外),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
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
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5、收入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
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
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集团确
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集团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分为自产和代理;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自产业务

①军品:本公司发出商品后,根据军品客户的确认通知进行收入确认;

②民品:本公司发出商品后,根据民品客户的验收通知进行收入确认。


代理业务


本公司的代理业务系买断的经销业务收入,本公司发出商品后,根据客户的验收通知进
行收入确认,涉及出口销售的在报关手续完成后进行收入确认。


2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
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金额
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
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
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
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
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8、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集团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
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
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
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
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
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
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30、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备注

营业税

劳务收入、不动产租赁收入

5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堤防维护费(注)

营业收入

0.09

泉州火炬

应纳流转税额

0.09

本公司



注: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继续减征江海堤防工
程维护费的通知(泉政办{2014}104 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当前我市经济发
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延长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工业企业、外贸
流通性企业的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继续按照企业流转税额的 0.9‰征收,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备注

本公司

15



泉州火炬

25



苏州雷度

25



厦门雷度

25



火炬控股

16.5



火炬国际

16.5



立亚特陶

25



立亚新材

25





注:火炬控股及其子公司火炬国际系注册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限公司,执行香港特别
行政区政府规定的相关税收政策,本报告期内所得税税率为 16.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4 日取得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


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5000027),有
效期限为三年,本公司自 2014-2016 年度适用 15%的所得税税率。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74,167.83





67,359.23

人民币

49,034.43

1.0000

49,034.43

51,581.83

1.0000

51,581.83

港币

30,000.00

0.83778

25,133.40

20,000.00

0.78887

15,777.40

银行存款:





234,117,368.71





133,182,432.04

人民币

202,873,083.03

1.0000

202,873,083.03

106,620,092.44

1.0000

106,620,092.44

美元

4,537,688.14

6.4936

29,652,333.61

4,157,873.82

6.1190

25,583,234.06

港币

1,900,202.87

0.83778

1,591,951.96

1,241,149.29

0.78887

979,105.44

日元

2.00

0.053875

0.11

2.00

0.0513

0.10

其他货币资金:





21,850,227.30





10,802,100.00

人民币

21,850,227.30

1.0000

21,850,227.30

10,802,100.00

1.0000

10,802,100.00

合计





256,041,763.84





144,051,891.27

其中:存放在境
外的款项总额





31,265,571.56





26,410,427.76



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系本集团于 2015 年 1 月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注 2: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主要系子公司泉州火炬用以开立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450
万元,子公司苏州雷度用以质押开立履约保函的定期存单 1,000 万元,以及本公司为办
理授信协议下融资保函所提供的保证金 732 万元,上述款项由于不能随时用于支付,在
现金流量表中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反映。


注 3:有关集团货币资金使用权受限情况说明详见附注五、44。


注 4:除上述款项外,期末本集团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
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应收票据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50,578,357.26

40,626,194.79

商业承兑汇票

60,926,683.35

65,312,609.93

合计

111,505,040.61

105,938,804.72



(1)期末本集团不存在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2)期末本集团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类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8,978,610.39



商业承兑汇票

2,953,778.86

15,000,000.00

合计

21,932,389.25

15,000,000.00



注:期末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系未到期贴现及背书,期末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
系未到期背书,本集团判断其违约风险小,因此予以终止确认。


(3)期末本集团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515,505.00

0.35%

1,515,505.0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其中:组合 1 应收销货款

428,444,935.00

99.65%

18,062,517.83

4.22%

410,382,417.17

组合小计

428,444,935.00

99.65%

18,062,517.83

4.22%

410,382,417.1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29,960,440.00

100.00%

19,578,022.83

4.55%

410,382,417.17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续)

种类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515,505.00

0.46%

1,212,404.00

80.00%

303,10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其中:组合 1 应收销货款

325,300,229.41

99.54%

14,426,170.72

4.43%

310,874,058.69

组合小计

325,300,229.41

99.54%

14,426,170.72

4.43%

310,874,058.6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26,815,734.41

100.00%

15,638,574.72

4.79%

311,177,159.69



①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安徽颐和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1,515,505.00

1,515,505.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②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391,226,565.36

91.32%

11,736,795.91

3.00%

379,489,769.45

1 至 2 年

31,845,862.76

7.43%

3,184,586.28

10.00%

28,661,276.48

2 至 3 年

2,073,519.05

0.48%

414,703.81

20.00%

1,658,815.24

3 至 4 年

1,145,112.02

0.27%

572,556.02

50.00%

572,556.00

4 年以上

2,153,875.81

0.50%

2,153,875.81

100.00%



合计

428,444,935.00

100.00%

18,062,517.83

4.22%

410,382,417.17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续)

账龄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291,453,131.67

89.60%

8,743,593.95

3.00%

282,709,537.72

1 至 2 年

26,800,792.87

8.24%

2,680,079.30

10.00%

24,120,713.57

2 至 3 年

4,728,109.73

1.45%

945,621.94

20.00%

3,782,487.79

3 至 4 年

522,639.23

0.16%

261,319.62

50.00%

261,319.61

4 年以上

1,795,555.91

0.55%

1,795,555.91

100.00%



合计

325,300,229.41

100.00%

14,426,170.72

4.43%

310,874,058.69



(2)应收账款期末金额较期初增长 31.56%,主要原因系收入规模增长。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978,742.9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9,417.84 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92,717.15



(5)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

79,863,421.92

18.57%

2,395,902.66

第二名

40,002,063.06

9.30%

2,067,155.56

第三名

15,006,419.54

3.49%

450,192.59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四名

9,467,800.66

2.20%

284,169.53

第五名

9,165,916.02

2.13%

274,977.48

合计

153,505,621.20

35.69%

5,472,397.82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8,546,972.12

99.52%

2,025,096.00

98.49%

1 至 2 年

29,317.53

0.34%

11,839.57

0.58%

2 至 3 年





13,141.39

0.64%

3 年以上

11,806.67

0.14%

5,870.00

0.29%

合计

8,588,096.32

100.00%

2,055,946.96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汇总金额 7,572,406.68 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为 88.17%。


(3)本期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较多,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


5、应收利息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保证金利息

224,150.00

211,833.33

货款保证金利息

346,224.72

350,981.93

理财产品

297,398.64



合计

867,773.36

562,815.26



注:应收利息期末余额增长 54.18%,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计提利息所致。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种类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其中:组合 1:其他应收款项

425,225.31

1.13%

17,818.28

4.19%

407,407.03

组合 4:各类保证金及押金

34,802,078.55

92.12%





34,802,078.55

组合 5:职工备用金及其他

2,388,594.96

6.32%





2,388,594.96

组合小计

37,615,898.82

99.57%

17,818.28

0.05%

37,598,080.5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61,292.50

0.43%

161,292.50

100.00%



合计

37,777,191.32

100.00%

179,110.78

0.47%

37,598,080.54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续)

种类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组合 1:其他应收款项

600,954.65

2.09%

18,960.64

3.16%

581,994.01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