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亿纬锂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6年02月29日 21:17:02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6-015

红色综艺体公司名称[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在广东省惠
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6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金成、刘建华、李春歌,通讯出
席会议的董事是詹启军,董事艾新平因工作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刘建华代为出
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世超因工作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独立
董事李春歌代为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金成先生主持,
应参加会议董事6名,实际现场参加董事3名,通讯参加董事1名,委托出席董事2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6年2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
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


公司2015年任职的独立董事张世超先生、李春歌女士、詹启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
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
年2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刘金成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1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15
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6)第
310ZA0027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与细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公司
结合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
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更加明确与合理的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投资者的回
报,具体的分配方案如下: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151,302,560.81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627,380.08元后,加上上年结存未
分配利润418,229,883.83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润总额555,905,064.56元;公司年末资本
公积余额652,981,615.53元。


经讨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7,093,7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032,028.33元(含税)。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7.3.14 条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行权期限为2015年5月8日起至2016年5月7日止)情况,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最终每股派发的现
金股利可能会有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
《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3年-2015年)》的相关规定,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预
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
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5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亦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
合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6)第310ZA0043号《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认为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审核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16)第310ZA0044
号《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该方案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公司201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度对公司的
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出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同时,该所为本公司
审计业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符合《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
定》的文件要求,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
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2.8
亿元整。明细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15,000万元。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


4、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


7、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8、向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掇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25,000万元。



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目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
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
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金成先生全权代
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抵押、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泉新材料”)
的生产经营需要,金泉新材料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
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拟向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掇刀支行申请不超过
2.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两项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为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审议通过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董事长刘金成先生是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董事长刘金成先生是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在保
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21日。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唐秋英女士、孙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唐秋英女士简历如下:

唐秋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本
科学历。曾经在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兆晋实业和嘉里集团(中国)
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审计和采购等工作。2011年11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负责公司董秘办和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89,100股,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孙斌先生简历如下:

孙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本
科学历,工作后,在职攻读武汉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职于LG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担任人力资源部次长。2013年9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人力资源、
行政后勤、物流和安保等支持性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29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外投资金额的议案》

2016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
议案》,公司拟参与设立国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文件为准,以下简称“金融租赁公司”),公司拟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为5%。


基于看好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出资额增加到不超过1.2亿
元,持股比例不超过6%,并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在不超过1.2亿元的投资
额度内,确定公司本次参与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最终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事宜,并签署
相关文件。本次对外投资尚未签署正式的出资协议, 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还需经过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存在不能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召开2015年年度报告网
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 ,参与互动交流。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