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拓邦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6年03月01日 20:32:50 中财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拓邦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拓邦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5号)核准,拓邦股份采用询价方式向5名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了23,521,76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15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今,公司无派发股票股利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发行中,作为发行对象的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拓邦股份股票自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予转让。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3月4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521,7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5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明细表:

序号

股东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股)

是否冻
结、质押

1

招商财富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瑞丰
向阳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5,900,000

5,900,000



2

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
穗通2号资产管理计划

5,000,000

5,000,000



3

申万菱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基金-浦发银行-
北京国际信托-北京信托·丰
收理财2014003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4,600,000

4,600,000



4

平安大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浦发银行-
平安大华浦发广州星通资本
定向投资1号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

3,521,768

3,521,768



5

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
定增125号资产管理计划

1,088,710

1,088,710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
定增75号资产管理计划

1,016,129

1,016,129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
基金-富春海捷定增52号资
产管理计划

725,806

725,80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
定增84号资产管理计划

725,806

725,806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
源通定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

362,903

362,903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富春
华安1号资产管理计划

290,323

290,323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富春
定增45号资产管理计划

290,323

290,323



合 计

23,521,768

23,521,768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数

(股)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占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股本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97,887,526

37.27%

-23,521,768

74,365,758

28.31%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633,000

6.71%

0

17,633,000

6.71%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23,521,768

8.96%

-23,521,768

0

0.00%

高管锁定股

56,732,758

21.60%

0

56,732,758

21.6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64,768,942

62.73%

23,521,768

188,290,710

71.69%

三、总股本

262,656,468

100.00%

0

262,656,468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拓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跃明



金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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