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龙大肉食: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6—00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6年2月29日于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参与表决董事人数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宫明杰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宫明杰先生、 宫崎研弥先生、张徳润先生、刘宝青先生、赵方胜先生、纪鹏斌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员资 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 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于希茂先生、 于建青先生、孙奉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 后),独立董事候选人都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 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16年度经营发展需要,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共计向10 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60,5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4,000.00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14,500.00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8,000.00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9,000.00 5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 10,000.00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 1,000.00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州路支行 3,000.00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营业部 5,000.00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 2,000.00 1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 4,000.00 合计 60,500.00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 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出资设立莱阳龙瑞食品有限公司 (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公告》(2016-00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 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10)。 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 附件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宫明杰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工程师, 曾荣获“烟台市劳动模范”、“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山东省诚实守信模范”等荣誉称号,先后当选为十四届、 十五届烟台市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历任烟台市建筑学校教师,烟 台市建委工程师,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长,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宫明杰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2,800股,与 其父亲宫学斌通过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46.83%股权。与公司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刘宝青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宫崎研弥先生,1967年出生,日本国籍,京都大学畜产系毕业。历任日本 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饲料原料部饲料原料第二课职员、饲料畜产部饲料原料课职 员、饲料原料部饲料原料第二课课长代行、食料原料第一事业部饲料原料第一课 课长、饲料·谷物部饲料原料第二课课长,伊藤忠国际会社食料部门部长,伊藤 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食料事业部副总经理,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食 料事业部总经理。 宫崎研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宫崎研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德润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 任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山东分公司策划总监,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内贸部副部 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张德润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1,533,027股,通过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399,739股,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0.67%股权。张德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宝青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 任莱阳农副产品加工厂职员,莱阳果菜保鲜公司副厂长,莱阳果菜保鲜公司厂长,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本部长。现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宝青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22,014,266股,通过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803,040股,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5.69%股权。刘宝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关联关系,与宫明杰先生有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方胜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历任龙 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出口部烟台办事处主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主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总监,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资材部部长,烟 台龙源油食品有限公司经理,龙大肉食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龙 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赵方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通过 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99,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赵方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关联关系, 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纪鹏斌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历任龙 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科长,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 理,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企划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纪鹏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通过 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01,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纪鹏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希茂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历任山东省地矿局第三地质队技术干部、烟台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 烟台市审计师事务所所长、山东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总经理。现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监事会主席,烟台杰 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希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于建青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 师。历任山东省司法学校教师、教研室副主任,烟台市司法局科员,山东通世律 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现任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主任,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建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奉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历任 济南重型机械厂质检助理工程师、山东证券(天同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山东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年金主管,现任上海金融学院副研究员。 孙奉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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