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招商信用: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号)(1241 k)

时间:2016年03月03日 15:00:47 中财网

招商
信用增强
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二零一




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重要提示





招商
信用增强
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7

2

《关于核准招商
信用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
许可

20
12

878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12

7

20
日正式生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

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
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
,
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
明书
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每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个月结束之日后

45
日内公告

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1

20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201
5

12

31

,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
1
6

2

16

复核了本次更
新的招募说明
书。











一、绪

................................
................................
...
3
二、释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0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7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36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
管、冻结和质押
................................
....
45
九、基金的投资
................................
.............................
46
十、基金的业绩
................................
.............................
57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58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59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64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6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6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9
十七、风险揭示与管理
................................
.......................
74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77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79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90

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0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02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04
二十四、备查文

................................
..........................
105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和

招商
信用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


指《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
更新;


发售公告:


指《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20
12

12

28
日经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十
次会议通
过,自
20
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并于
2004

7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
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
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
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
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
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
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
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
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
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
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
基金认购、申





购、赎回和其他
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或
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
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





T
日后(不包括
T
日)第
n
个工作日,
n
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款项以及以
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

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财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
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财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
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
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
(
含三百九十七天
)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
以内
(
含一年
)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中央银
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
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
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
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

0755

83199596


传真:

0755

83
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12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100
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
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
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
RMB100

000

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
万元(
RMB210

000

000
元)。



2007

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
10
%、
10
%、
10
%及
3.4%
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
%的股权。上述
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4%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2013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074
号文批复
同意,荷兰投资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6%
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
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
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
部股权的
55
%,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4

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
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
2002

4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36
)。

2006

9

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396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
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

11
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
)。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1997

5
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
任行长助理、上海分行行长、副行长,现任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
责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
期间于
2004

1
月至
2005

9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
与南
方证券的清算;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
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3

7
月至
2001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

11
月至
2004

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4

7
月至
2006

1

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

1
月至
2007

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

2007

6
月至
201
4

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俊江,男,经济学博士,教授
,
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德国不
莱梅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金融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美国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
副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吉
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



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
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
(
原中信实业银行
)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
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
(
联办
)
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
联办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
行合伙人,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
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
主席。兼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

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
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
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
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
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
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
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张卫华,女,
1981

07
月――
1988

8
月,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
部门任职;
1983

11
月――
1988

08
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
1988

08
月――
1994

11
月,历任招商银
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
理;
1994

11
月――
2006

02
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
裁助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

03
月――
2009

0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监察总审计师;
2009

04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
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7

2
月加入招商银行,
1997

2
月至
2006

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6

6
月至
2007

7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
财务部副总经理,
2007

7
月至
2008

7
月任招商
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2008

7
月至
2010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

2010

6
月至
2012

9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2

9
月至
2014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4

6
月至
2014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2014

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
行同业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
营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
2005

5
月至
2006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

12
月至
2011

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
2011

2
月至
2014

3
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

1992

7
月至
1997

4
月于中国农村发展
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1997

4
月至
2000

1
月于申银万
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
2000

1
月至
2001

1
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
1

1
月至
2004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2004

1
月至
2008

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11
月至
2015

6
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5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
B
A
,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任设
计师;
1998

3
月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
1999

11
月加入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基金投资部,从事交易及证券
研究工作;
2000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
2008

2
月加入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事业部,任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
2002
年加入广发证
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
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潘西里,男,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2001
年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2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2015年加入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邓栋,男,中国国籍,工学硕士。2008年加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
作,2010年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现任招商安达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3月9日至今)、招商安润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4月19日至今)、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2月12日至今)、招商信用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4月1日至今)、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4月17日至今)、招商丰泽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今)、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7月3日至今)、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7月3日至今)、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7月3日至今)、招商安本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今)及招商丰融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11月起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胡慧颖女士,管理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至2015年1月
5日;吴伟明先生,管理时间为2013年9月6日至2015年4月14日。


3
、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总经理助理及
投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四部负责人王忠波、总经理助理兼全球
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裴晓辉、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
《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
为。



3
、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但是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
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
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
动。



上述禁止行为为引用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如
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
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为公司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本公司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
、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
策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
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2)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
负责决定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
责决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
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况等。

(3) 督察长:
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
控制情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
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
大风险或隐患,或发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
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
出决策,并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
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5) 监察稽核部门

监察稽核部门
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
情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6) 各业务部门:风险
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
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
)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
们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
度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进行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
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
法对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
监控工作、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

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
)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
个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
营思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
业务环节。




2
)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
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
)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A
.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
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
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
责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
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b.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
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
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
以督察长、
监察稽核部门
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B
.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
离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
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C.
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
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
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
金以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4
)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
的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
期报告制度
按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
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
理报告;


b.
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
监察稽核部门
报告,
监察稽核部门
向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c.
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
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
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
)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制
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

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
会、
监察稽核部门
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充实



和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
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
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
托管业务部
设立于
1998


现有员工
11
0
余人

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
、信托
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
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
专业化
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
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
保基金、保险
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
、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

门类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中国银行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
5

12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418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390
只,
QDII
基金
2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
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
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
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
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
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
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
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4
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
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
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
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
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
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
.cmfchina.com


交易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755

83196437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
陈梓


招商基金
战略客户部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662905
4
0


联系人:
刘超


招商基金
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电话:(
0755

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1601



电话:

021

68889916
-
116



系人:
秦向东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83064741


联系人:
张鹤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层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电话:
95566


传真
:(
010

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
95588


传真:
010
-
66107914


联系人:
李鸿岩


5.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
95558


传真:(
010

65550827


联系人:
廉赵峰


6.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刘士余


电话:
95599



传真:(
010

85109219


联系人:唐文勇


7.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
张宏革


8. 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955
95


传真:(
010

63636248


联系人:
朱红


9.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0. 代销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
95526


传真:
010
-
66226045


联系人:
孔超


11. 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
010

852
38667



传真:(
010

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12. 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
95580


传真:(
010

68858117


联系人:王硕


13. 代销机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电话:
0571
-
87659056


传真:
0571
-
87659954


联系人:唐燕


14. 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
0472
-
5189051


传真:
0472
-
5189057


联系人:
张建鑫


15. 代销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电话:

0755

82960223


传真:

0755

82960141


联系人:
林生迎


16. 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41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
010
-
64818301



传真:
010
-
64818443


联系人:史江蕊


17. 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
010
-
85556100


传真:
010
-
85556153


联系人:李慧灵


18. 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联系人:
齐晓燕


19. 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电话:(
0755

22621866
传真:(
0755

8240086
2
联系人:
吴琼


20. 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
-
82825551


传真:
0755
-
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21. 代销机构:
广州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办公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
020
-
88836999



传真:
020
-
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22. 代销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
2

-
29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
021

63325888


传真:(
021

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23.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24. 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25. 代销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
021

20328000


传真:(
021

50372474


联系人:
王炜哲


26. 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
19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27. 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
021
-
68777222


传真:
0
21
-
68777822


联系人:
刘闻川


28. 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
-
5161666


传真:
0551
-
5161600


联系人:甘霖


29. 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
0512
-
65581136


传真:
0512
-
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30. 代销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
035
1

8686659


传真:
0351

8686619


联系人:郭熠


31. 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400888810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32.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
60838696


传真:
010
-
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33. 代销机构: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
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法定代表人:
许建平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34. 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63081000


传真:(
010

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35.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
0571
-
8
7112507


传真:
0571
-
85713771


36. 代销机构: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原
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37. 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
增来


电话:
0755
-
82023442


传真:
0755
-
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38. 代销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39. 代销机构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40. 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法定代
表人:
何春梅


电话:
(0755)83709350


传真:
(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41.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

66568450


传真:(
010

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42. 代销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16
-
18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
010
-
85127622


传真:
010
-
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43. 代销机构:渤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电话:
022
-
28451861


传真:
022
-
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44. 代销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吴尔晖


联系人电话:
0755
-
83007159


联系人传真:
0755
-
83007034


45. 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法定代表人:
杨树财


联系电话:
0431
-
85096517


传真:(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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