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兴发集团: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时间:2016年03月08日 18:08:29 中财网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6—01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七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为增加公司权
益资本,优化债务结构,增强公司偿债能力,根据《公司法》、《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基本情况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发行期限

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为3+N年或5+N年。


3、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金融机构借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具有银行间市场债
券注册发行主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副总经理胡坤
裔先生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
场条件,确定或调整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
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
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
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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