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益丰药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益丰 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0号”核准,益丰药房由中 信证券采用余股包销的承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47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37.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天健验[2015]1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1,803.50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66.8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500.9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益丰药房制定了《益丰 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益丰药房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5年2月13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河西支 行、中国民生银行常德支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韶山路支行、长沙银行鼎城支行 及中国建设银行常德鼎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益丰药房 连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生物医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子公司江 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江西益丰大药房连 锁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银行账 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 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常德鼎城 支行 43001540068052505066 1.1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 河西支行 66100154700003001 999.84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浦 发银行长沙河西支行购买理 财产品余额为10,500.00万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 生物医药支行 66180154700000041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 66180154700000050 0.00 生物医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 生物医药支行 661801547000000680.00 合计1,000.99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期 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开户银行产品名称产品代码募集资金余额 1浦发银行长沙河西支行11011594451,000.00 2浦发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 对公结构性存款 11011595182,000.00 3浦发银行长沙河西支行11011595193,000.00 4浦发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 现金管理1号 21011235044,500.00 合计10,5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 的运营,同时配套其他相关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 的议案》,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各子公司负责实施部分的实施方式由 公司向子公司增资方式变更为以股东借款或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2015年 3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收益,2015 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门店数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在项目总投资额及总投资 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门店数量进行调整,由原门店总 数550家,增加至不超过800家;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完成日期延长至 2016年9月30日。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 均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2-65号),截 至2015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3,912.90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33,912.90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 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结论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益丰药房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537.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803.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注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803.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 否 61,037.70 61,037.70 50,303.50 50,303.50 10,734.20 82.41 -950.72 不适用 [注2] 否 补充流动资 金等其他与 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 金 否 11,500.00 11,500.00 11,500.00 11,500.00 100.00 否 合 计 - 72,537.70 72,537.70 61,803.50 61,803.50 10,734.2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50,303.50万元,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61,037.70万元 差异10,734.20万元,投入进度为82.41%,主要系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2015]2-65号),截至2015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3,912.90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33,912.90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 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5年度,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订了多份产品名称为利多多现金管理1号及对公结构 性存款的理财产品认购合同,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6,400.00万元购买上述产品,累计赎回理财产品45,900.00万元, 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6,523,730.02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各子公司负责实施部分的实施方式由公司 向子公司增资方式变更为以股东借款或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 [注2]: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假定项目计算期为10年(不含第一年建设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一期预计年均实现销售收入83,121.58万元,年均 实现净利润6,469.45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二期预计年均实现销售收入80,232.89万元,年均实现净利润5,999.44万元。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一期本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4,465.83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111.62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二期本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5,453.75万元,实现税后净利 润-3,062.34万元。根据公司历史开店数据显示,新开业的门店市场培育期一般为一至两年。在培育期,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般会出现亏损情况; 另一方面,由于促销费等费用投入较大,也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新开门店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培育后,亏损额逐渐减少,并最终实现盈利,进入业务成长期 后,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程 杰 秦成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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