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壕环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5BJA20070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环境)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5 年9月30 日止的《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 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天壕环境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 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 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天壕环境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天壕环境截至2015年9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壕环境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未经 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的有关规定,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15 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40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8.18元。截至2012年6月21日止, 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654,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5,748,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618,652,000.00元已 于2012年6月21日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各银行专户。此外,本公司累计发生审计及验资费 用、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共8,743,759.40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以及本 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9,908,240.60元。其中超过募 集计划资金为328,778,240.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验证,并出具[XYZH/2011A2021-24]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 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双秀支行 01090379900120109046348 60,060,000.00 -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999008629810506 67,470,000.00 - 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亮马河支行 10268000000537659 51,000,000.00 - 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0123014170015244 51,500,000.00 - 已销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 32200188000096669 51,100,000.00 - 已销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 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钟寺支行 01090326500120109252877 337,522,000.00 9,505.04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合作方 装机容量(MW) 投资总额 (万元) 1 天壕老河口 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 12 6,006.00 2 天壕宜城 葛洲坝宜城水泥有限公司 9 5,100.00 3 天壕荆门 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 9 5,110.00 4 天壕邯郸(二期)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9 5,150.00 5 弘耀项目 秦皇岛弘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2 6,747.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对投资项目进行投入,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 截至201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弘耀项目已解除,募集资金已变更用途。 2013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与秦皇岛弘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签订了《余热发电项 目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双方协议解除于 2010 年 11 月签署的《玻璃窑余热发电项目 合作协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弘耀项目和耀华项目的公告》。 2013年10月,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弘耀项目”6,920万元(含专户利息)的用途;使用上述“弘耀项 目”的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壕老河口项目”、“天壕邯郸(二期) 项目”、“天壕宜城项目”、“天壕荆门项目”的节余资金1,530万元(含专户利息),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天壕安全二期项目”、“天壕元华项目”的调减资金3,300万元及超 募资金1,050万元,共计12,800万元受让新疆西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6%股权,同时将 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内的全部资金划至超募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和使 用。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3年0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通过联合竞 买方式受让新疆西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6%股份公告》。 (2)收购新疆西拓股权项目已终止,募集资金已变更用途。 新疆西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51%股权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 开挂牌出售,公司在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后参与了该次股权竞买,但因标的股权的最终竞 拍价格过高,所对应的该项投资的未来投资收益偏离公司的投资标准较大,公司决定放弃 竞买,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13 年 10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4 年 2 月,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用于竞买新 疆西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6% 股份的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 12,800 万元,变更投向后将其中的 6,800 万元用于投资新高焦化干熄焦余热发电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简称“天壕丰城项目”),将其中的 6,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投资新高焦化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4、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2 年 8 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610,000.00 元投资天壕滕州项目。 (2)2012 年 10 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6,400,000.00 元投资天壕安全(二期)项目。 (3)2013 年 1 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3 年 2 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7,330,000.00 元投资天壕金彪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38,530,000.00 元投资天壕元华项目。 (5)2013 年 6 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00.00 元用于投资天壕鄂尔多斯项目。 (6)2013年10月,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弘耀项目”6,920万元(含专户利息)的用途;使用上述“弘 耀项目”的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壕老河口项目”、“天壕邯郸(二 期)项目”、“天壕宜城项目”、“天壕荆门项目”的节余资金1,530万元(含专户利息),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天壕安全二期项目”、“天壕元华项目”的调减资金3,300万元及超 募资金1,050万元,共计12,800万元受让新疆西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6%股权,同时将 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内的全部资金划至超募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和使 用。追加使用超募资金 3,600 万元投资天壕鄂尔多斯项目。 (7)2014 年 2 月,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用于 竞买新疆西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6%股份的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其中的 6,800 万元 用于投资天壕丰城项目,将其中的6,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2014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 359.19 万元及天壕滕州项目节余资金 220.81 万元,共计 580 万元用于追 加投资天壕丰城项目。 (9)截至2015年9月末,募集资金已按承诺项目全部使用完毕,公司用剩余超募资 金支付天壕丰城项目工程款22.42万元,剩余账户利息0.95万元。 5、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壕老河口项目”和“天壕邯郸(二期)项 目”和“天壕宜城项目”及“天壕荆门项目”因项目建设完成,出现部分节余资金,该等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资金均已划入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统一管理和使用。 (2)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天壕滕州项目已投产发电,剩余部分已结算的项目尾款尚未 支付。由于项目尾款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此项目节余超募资金220.81万元用于追加投 资天壕丰城项目。 6、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差异 金额 差异 原因 承诺投资项目 天壕老河口项目 6,006.00 5,459.13 -546.87 项目实施过程控制较好,节约 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差异 金额 差异 原因 了工程成本,调整了投资总额 天壕宜城项目 5,100.00 4,771.85 -328.15 项目实施过程控制较好,节约 了工程成本,调整了投资总额 天壕荆门项目 5,110.00 5,102.34 -7.66 天壕邯郸项目(二期) 5,150.00 4,557.69 -592.31 项目实施过程控制较好,节约 了工程成本,调整了投资总额 弘耀项目 6,747.00 - -6,747.00 项目合作方的玻璃生产线建 设进度始终低于计划进度,出 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取消项目 小计 28,113.00 19,891.01 -8,221.99 超募资金投向 天壕滕州项目 4,061.00 3,840.19 -220.81 资金安排调整 天壕安全(二期)项目 5,640.00 3,940.00 -1,700.00 资金安排调整 天壕元华项目 3,853.00 2,253.00 -1,600.00 资金安排调整 天壕金彪项目 3,733.00 3,733.00 - 天壕鄂尔多斯项目 8,600.00 8,600.00 - 收购新疆西拓股权 12,800.00 - -12,800.00 标的股权的最终竞拍价格过 高,本公司决定放弃竞买 天壕丰城项目 6,800.00 6,800.00 - 追加投资天壕丰城项 目 580.00 580.00 - 剩余资金投资天壕丰 城项目 22.42 22.42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2,500.00 12,500.00 - 小计 58,589.42 42,268.61 -16,320.81 合计 86,702.42 62,159.62 -24,542.80 7、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及资金置换情况 2012年7月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182,910,172.9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 说明》进行了鉴证,并于2012年7月2日出具了《关于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1A2021-25)。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8、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2 年 7 月,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8,000,000.00 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6 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1 月 9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3 年 1 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6 月 7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3 年 6 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6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13 年 9 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14 年 4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9、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 文件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壕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 象采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过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备案且在法定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未提 出异议,根据本公司2014年7月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 本公司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范围内的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905万股,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6.38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4年 7月30日出具[XYZH/2014A2008-1]验资报告。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7月24日止,本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 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7,739,000.00元。该股款于2014年7月24日前已存入 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专户999008629810868账号内。 根据2014年8月7号《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中披露的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本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将本次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招商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账号:999008629810868)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开户行:招商银 行北京西直门支行,账号:99900862981088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2月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2015年7月23日《关于核准天壕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瑞嘉创新投资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68号)批准, 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西藏瑞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瑞嘉”)、西 藏新惠嘉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新惠”)和上海初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初璞”)持有的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盛”) 100%股权,并发行不超过19,379,84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用 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75 元/股为市场参考价,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股份发行价格为13.00 元/股。由于本公司实施每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1.00 元(含税)的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息后,发行价格为12.90 元/股。 截至2015年8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已出具[XYZH/2015BJA20046]和[XYZH/2015BJA20047]验资报告。根 据上述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8月17日止,本公司已收到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249,999,961.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9,999,961.80元。该 股款于2015年8月17日已存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 专户20000008574100006548220账号内。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披 露方案,本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将本次募集资金支付给了交易对方。 (一)购买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京工商房注册企受字(2015) 0034501号)及其于2015年7月27日向北京华盛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西藏瑞 嘉、西藏新惠、上海初璞持有的北京华盛100%的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 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登记至西藏瑞嘉、西藏新惠、上海初璞等股东名下,已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已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5年7月30日出具[XYZH/2015BJA20044]验资报告。 (二)购买资产账面价值变化 单位: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截至2015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10月31日 (购买基准日) 资产总额 63,622.11 70,670.95 负债总额 26,576.47 43,008.26 归属于母公司权益 29,793.02 21,464.11 (三)购买资产经营情况 目前,北京华盛业务经营稳定,显示出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效益贡献情况 北京华盛自2015年8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2015年8-9月实现净利润1,450.35万 元(未经审计)。 (五)盈利预测实现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对方西藏瑞嘉、西藏新惠、上海初 璞等承诺北京华盛在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8,000.00万元、11,000.00万元、18,000.00万元。截至 2015年9月30日,北京华盛已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6,802.04万元(未经审计)。 在上述协议中,交易对方对于新股锁定、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与公司交易等也 做出了承诺。截至2015年9月30日,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 四、 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披露 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 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9月30日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0,990.8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2,159.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547.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2,159.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05% 2012年 22,192.78 2013年 23,432.80 2014年 13,967.23 2015年 1-9 月 2,566.8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201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本年度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序号 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一 承诺投资项目 天壕老河口项目 天壕老河口项目 6,006.00 6,006.00 - 5,459.13 6,006.00 6,006.00 5,459.13 -546.87 2012年4月1日 天壕宜城项目 天壕宜城项目 5,100.00 5,100.00 - 4,771.85 5,100.00 5,100.00 4,771.85 -328.15 2011年1月21日 天壕荆门项目 天壕荆门项目 5,110.00 5,110.00 - 5,102.34 5,110.00 5,110.00 5,102.34 -7.66 2011年7月1日 天壕邯郸项目(二期) 天壕邯郸项目(二期) 5,150.00 5,150.00 - 4,557.69 5,150.00 5,150.00 4,557.69 -592.31 2011年4月1日 弘耀项目 6,747.00 6,747.00 - - 6,747.00 6,747.00 - -6,747.00 项目已取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113.00 28,113.00 - 19,891.01 28,113.00 28,113.00 19,891.01 -8,221.99 二 超募资金投向 天壕滕州项目 天壕滕州项目 - 4,061.00 - 3,840.19 - 4,061.00 3,840.19 -220.81 2013年8月1日 天壕安全(二期)项目 天壕安全(二期)项目 - 5,640.00 - 3,940.00 - 5,640.00 3,940.00 -1,700.00 2013年8月19日 天壕元华项目 天壕元华项目 - 3,853.00 - 2,253.00 - 3,853.00 2,253.00 -1,600.00 2013年9月9日 天壕金彪项目 天壕金彪项目 - 3,733.00 - 3,733.00 - 3,733.00 3,733.00 - 2014年01月部分投产 天壕鄂尔多斯项目 天壕鄂尔多斯项目 - 8,600.00 - 8,600.00 - 8,600.00 8,600.00 - 在建 收购新疆西拓股权 - 12,800.00 - - - 12,800.00 - -12,800.00 项目已取消 天壕丰城项目 天壕丰城项目 - 6,800.00 2,544.39 6,800.00 - 6,800.00 6,800.00 - 烟道气工程投产,余 热发电主体工程尚 处在建状态 追加投资天壕丰城项目 - 580.00 - 580.00 - 580.00 580.00 - 剩余资金投资天壕丰 城项目 - 22.42 22.42 22.42 - 22.42 22.42 -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 12,500.00 - 12,500.00 - 12,500.00 12,5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8,589.42 2,566.81 42,268.61 - 58,589.42 42,268.61 -16,320.81 合计 28,113.00 86,702.42 2,566.81 62,159.62 28,113.00 86,702.42 62,159.62 -24,542.80 注:累计使用额超过募集净额,系募集资金使用前产生的利息所致。 附件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9月30日 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的项目效益 近三年实际项目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备注 序 号 项目名称 2012年 度 2013年 度 2014年 度 2015年1-9 月 一 承诺投资项目 天壕老河口项 目 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1年(含1年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2.28%,投资回收期 为4.23年(不含1年建设期)。 822.50 1,160.02 1,271.71 1,589.03 4,843.26 是 天壕宜城项目 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21年(含1年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24.01%,投资回收期3.95 年(不含1年建设期)。 592.59 949.47 1,158.44 1,273.64 3,974.14 是 天壕荆门项目 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21年(含1年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23.95%,投资回收期3.96 年(不含1年建设期)。 666.82 1,002.81 1,086.40 1,258.24 4,014.27 是 天壕邯郸项目 (二期) 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21年(含1年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21.00%,投资回收期4.47 年(不含1年建设期)。 1,033.90 1,066.58 1,173.58 1,472.13 4,746.20 是 二 超募资金投向 天壕滕州项目 本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年均收入2000万元,年均净利润100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21.12%,投资回收期为5.43年。 - 549.62 548.47 388.60 1,486.69 是 天壕安全(二 期)项目 本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年均收入2200万元,年均税前利润1100万元,预计项目内部收益 率为18%,预计投资回收期为6年。 - 613.64 1,498.38 900.07 3,012.09 是 天壕元华项目 本项目建设投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1,260万元,预计年均税前利润710万元,预计项目 内部收益率为17.79%,预计投资回收期为6.18年。 - 252.56 759.96 488.84 1,501.36 是 天壕金彪项目 本项目建设投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980万元,预计年均税前利润480万元,预计项目内 部收益率为16.59%,预计投资回收期为6.50年。 - - -28.56 -134.11 -162.67 注1 天壕鄂尔多斯 项目 本项目建设投产后,项目预计年均营业收入5,300万元,预计年均税前利润3,100万元,预 计项目内部收益率15.22%,预计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36年。 - - - - - 注2 天壕丰城项目 本项目建设投产后,项目预计年均营业收入5,805万元,预计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6.86%, 预计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84年。 - - 141.19 -0.18 141.01 注3 注1:天壕金彪项目一共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于2014年1月投产,另一条处于在建状态,已投产的生产线2015年因对方停产检修处于停产状态。 注2:天壕鄂尔多斯项目当前处于在建状态,由于合作方环保设施尚未完成达标验收,生产线不具备投产条件,导致公司余热利用项目暂时无法投产。 注3:天壕丰城项目余热发电主体工程目前仍处于在建状态,产生的收入为辅助烟道气工程投产后出售蒸汽所得。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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