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欧价值: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号)

时间:2016年03月08日 18:22:15 中财网












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








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经2009年5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
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12号)核准,进
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2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为60%-95%。根据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本基金为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4年8月8日修订后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
资产投资比例要求由原来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调整为“百分之八十以上”。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7月17
日起将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亦做
相应调整。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10月8日起对本基金
增加E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七)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月23日(特别事项注明除
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 绪 言 .......................................................... 4
二、 释 义 .......................................................... 5
三、 基金管理人 ..................................................... 11
四、 基金托管人 ..................................................... 22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7
六、 基金的募集 ..................................................... 48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9
八、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换与赎回 ................................. 50
九、 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与赎回 ....................................... 61
十、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 67
十一、 基金的投资 ..................................................... 69
十二、 基金的业绩 ..................................................... 82
十三、 基金的财产 ..................................................... 85
十四、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7
十五、 基金的收益分配 ................................................. 93
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5
十七、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7
十八、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8
十九、 风险揭示 ...................................................... 103
二十、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108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0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7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8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0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3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44

一、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欧
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
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
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指《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
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
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
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经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
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
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
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
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
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
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或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
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
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
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的工作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
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基金份额类别: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指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
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场外或柜台: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所

场内或交易所: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并利用深圳
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
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
登记结算系统或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
册登记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




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
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
为。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本基金不支持E
类基金份额进行跨系统转登记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
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
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
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
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
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
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
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五层

3、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五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八层

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 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号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电话:021- 68609600

11、传真:021- 33830351

12、联系人:袁维

13、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14、注册资本:1.88亿元人民币

15、股权结构:

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简称UBI)出资6,5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
册资本的3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
册资本的20%;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上述5个股东共出资18,800万元人民币。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大学MBA,中国籍。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民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君安证券
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Marco D’Este 先生,意大利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
任布雷西亚农业信贷银行(CAB) 国际部总监,联合信贷银行(Unicredit) 米兰总
部客户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跨国公司信用状况管理负责人,联合信贷银行东京
分行资金部经理,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UBI)机构银行业务部总监,并
曾在Credito Italiano(意大利信贷银行) 圣雷莫分行、伦敦分行、纽约分行及米
兰总部工作。


朱鹏举先生,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副组长,兼任国都景瑞投资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
连柏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副总经
理。


刘建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
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David Youngson先生,英国籍。现任IFM(亚洲)有限公司创办者及合伙人,
英国公认会计师特许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国伯明翰,伦敦)审计经理、
副总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财务总监。


郭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国际经济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国际
金融法),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硕士(国际法/比较法),中国籍。现任北京大学
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
讲师、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会员部总监、监察部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
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
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Schulte Roth & Zabel LLP
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陆正芳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证券
期货系学士, 13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华路营业部经纪人。


李琛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总监,中国籍,同济大学计算机
应用专业学士, 17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大连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
系统管理员,大通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主管。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


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简历同上。


卢纯青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兼任中欧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事业部负责人,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金融学硕士,10
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行业主管、研究总监助理、
研究副总监。


许欣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中国籍。中国人民大
学金融学硕士,14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曹名长先生,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上海财经
大学数量经济专业硕士,18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君安
证券公司研究所研究员,闽发证券上海研发中心研究员,红塔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投资经理,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经理,新华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基
金经理。2015年6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策略组负责人、中欧价值发
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今)、中欧潜力价值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今)。


张燕女士,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西
方经济学专业硕士,3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及
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5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25日起至今)、中欧价
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29日起至今)、中欧潜力价值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9月30日起至今)。


(2)历任基金经理

王磊先生, 2009年7月24日至2010年9月2日期间担任中欧价值发现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苟开红女士,2009年10月9日至2015年5月29日期间担任中欧价值发现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由总经理刘建
平、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卢纯青、事业部负责人周蔚文、陆文俊、刁羽、曹剑飞、
刘明月、周玉雄、赵国英、曲径、曹名长,风控部总监卞玺云组成。其中总经理
刘建平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
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收入;

(3)发售基金份额;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
式;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
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
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
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9)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
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
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
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各个业务
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
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
责任。


(2)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行职责的
情况进行监督。


(3)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
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进行定
期、不定期报告。


(4)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
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5)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战略和控制政策、协调突发
重大风险等事项。


(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全面及专项的检查和反馈,使公司在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业务部门:具体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政策,确保各项业务活动


合法、合规进行。


3、 内部控制的措施




(1)部门及岗位设置体现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原则。


各部门及岗位均设立明确的授权分工及工作职责,并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
和业务流程;建立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
的监督制衡。


(2)严格授权控制。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建立了合理的授权标准和流程,
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重大业务的授权应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内容和实
效,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3)实行恰当的岗位分离。


建立科学的岗位分离制度,各业务部门在适当授权的基础上实行恰当的岗位
分离。重要业务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基金会计与公
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重叠。


(4)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5)建立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主要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检测办法、重要
部门风险指标考核体系以及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防范体系等;二是公司灵活有效的
应急、应变措施和危机处理机制。通过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公司内外部
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业
务记录,完整妥善地保管好会计、统计和各项业务资料档案,确保原始记录、合


同契约、各种信息资料数据真实完整。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
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
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
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5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2,1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81%;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101,571亿元,增长7.20%;客户存款总额136,970亿元,增长
6.19%。净利润1,322亿元,同比增长0.97%;营业收入3,110亿元,同比增长8.34%,
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6.3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5.76%。成本收
入比23.23%,同比下降0.9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70%,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
合;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1.44万个,综合营销
团队达到19,934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4%,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


“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
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4.32%,较上年末提高6.29个百
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8.19%、
10.78%和11.47%;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建行善融
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2015年6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374.76亿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
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
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
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
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客户
数3,076万户,管理资金总额7,417.41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
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40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
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福布斯》
杂志2015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继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2015
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9位,较上年上升9位;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
“2015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最具社会责任
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21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56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
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
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
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
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
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
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


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本基金A类份额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八层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zo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刘秀宇

电话:010-6610860

传真: 010-66107571

客服热线: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热线: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6215533

传真:010-66218888

客服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杨娟


电话:010-68858076

传真:010-68858057

客服热线: 95580

网址:www.psbc.com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电话:021-52629999-218966

客服热线: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7092845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热线:95568

网站:www.cmbc.com.cn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王媛

电话:010-65556689

传真:010-65550828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 63636388

传真:010- 63636713

客服热线: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潘逸

电话:020-38322888

传真:020-87310779

客服热线: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64482090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578

传真:0755-82130573

客服热线: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

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0265

传真:020-87553600

网址:www.gf.com.cn

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

五道口广场1号楼20-22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507869

传真:0591-38507538

客服热线:95562c

网址:www.xyzq.com.cn

1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 95525、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1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96326

传真:010-88085195、010-88085265-8191

客服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至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062

传真:010-66568704、010-66568532、010-66568640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18

传真:0531-68889093

客服热线: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黄莹


电话: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热线: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王立群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707、021-63410627

客服热线: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

法人代表:蔡咏

联系人:李飞


电话:0551-62207323

传真:021-38670767

客服热线:95578、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2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电话:0755-22622268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热线: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客服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安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张晨

电话:021-66581727

传真:010-66581721


客服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s.com.cn

2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1173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孔晓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25-84579938、025-84579778

客服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0)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电话:021-68761616-8259

传真:021-68761616

客服热线: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31)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十一、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李欣

电话:0755-83007179

传真:0755-83007167

客服热线:4008-698-698

网址:www.ydsc.com.cn

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

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6030;0755-23835383

传真:010-60836031;0755-23835525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3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13

传真:0532-85022301

客服热线: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城

电话:0755-23953913

客户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5)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戴莉丽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10-60836221

客服热线: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6)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500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热线: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3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热线: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38)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

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宋航

电话:0752-2119391

传真:0931-4890628

网址:www.lxzq.com.cn

3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大厦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邓鹏怡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服热线:0931-4890100、0931-4890619、0931-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4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588168

客服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41)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 李慧灵

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 85556153

客服热线: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42) 民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人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电话:400-889-5618

传真:010-66553216

客服热线: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4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 方晓丹

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0512-62938812


客服热线: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4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535

客服热线:4009101166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4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18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www.jjm.com.cn

46)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线:4006-788-887

众禄基金销售网: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4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4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热线: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5楼C区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68419822

传真:021-68419822-8566

客服热线: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50)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热线: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李广宇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汪林林

电话:0571-88920810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热线:400-818-8000

网址:www.myfp.cn

55)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热线: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56)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客户热线: 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2、 本基金E类份额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八层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zo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客户热线: 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
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
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二) 本基金A类份额场内发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本基金A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本基金E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五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八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68609601

联系人:管志斌



(四) 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吕红



(五)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俞伟敏

经办会计师:单峰 俞伟敏




六、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5月19日证监许可[2009]412号核准募集
发售。募集期为2009年6月18日至2009年7月20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募集期共募集
714,731,726.55份基金份额(含利息转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2,443户。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 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24日正式生效。




(二)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 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
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
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换与赎回



本章内容仅适用于本基金A类份额和E类份额的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




(一) 场外申购与赎回业务办理的场所


投资人可在以下场所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等业务:

1、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
2、 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申购、赎回及相关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的
代销网点。



具体销售网点由基金管理人在本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公告中列
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增减基金销售机构或办理本基金申
购、转换与赎回的场所,并予以公告。




(二) 场外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办理时间
1、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首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3个工
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信息。

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或本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为交易
所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基金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
购、赎回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
理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
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4、 本基金自2009年10月23日起开始办理场外赎回和场外申购业务。





(三) 场外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申(认)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
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可自行选择所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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