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材股份:於其他海外监管市场发布的公告 -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全资子公司所涉诉讼事项撤..

时间:2016年03月08日 18:25:1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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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
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1893)

於其他海外監管市場發佈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的規定而發表。


以下公告的中文原稿將由中國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一間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
股附屬公司,中國中材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國境內發佈。


承董事會命
中國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余亮暉


香港,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劉志江先生及彭建新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為于世良先生、李新華先生、李建倫先生、于國波先生及唐保祺先生,而本公司獨立
非執行董事為梁創順先生、陸正飛先生、王世民先生及周祖德先生。



证券代码:
600970证券简称:中材国际公告编号:临
2016-018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所涉诉讼事项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56,830,076.67元(暂合计)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事项已按撤诉处理且原
告不会再提起诉讼,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无影响。

近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全资子公
司中国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贸易”)报告,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以下简称“招行西三环支行”)诉东方贸易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事项,经与该案主审法官确认,目前原告已撤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5年
4月
2日,东方贸易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签发的《应诉通知
书》[(2015)海民商初字第
07716号],招行西三环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
诉东方贸易,涉及诉讼金额为
56,830,076.67元(暂合计)。详情见公司于
2015

4月
4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临
2015-022)。


二、诉讼案件撤诉情况

东方贸易清偿了招行西三环支行的债务,但一直未收到上述案件审理法院的
进一步通知。近日,东方贸易致电该案审理法院的主审法官。该案主审法官表示
原告已撤销对被告的诉讼,案件撤诉不会向东方贸易送达书面裁定或通知。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已按撤诉处理,原告不会再提起诉讼,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
无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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