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海沪港深: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6年03月09日 17:51:55 中财网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5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274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
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
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
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
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策、经济周期、利率、通货膨
胀和信用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
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7
六、基金的募集
.........................................................................................................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37
九、基金的投资
.........................................................................................................48
十、基金的财产
.........................................................................................................57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58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64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6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8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69
十六、风险揭示
.........................................................................................................75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9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1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8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2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5
二十二、备查文件
......................................................................................................
1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
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基金管理人: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海沪港
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2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
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3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
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4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
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
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

5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51、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
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
网站及其他媒介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6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邮政编码:200120
成立日期:2004年
3月
18日
法定代表人:黄鹏
总经理:黄鹏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
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2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陆佰陆拾陆万陆仟柒佰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嵘
联系电话:
021-3842980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41.59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409%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7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黄晓峰先生,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海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历任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助教,国家海
洋局管理司主任科员,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项目处、经济评价处干部、
保险处保险主管,中海石油有限公司税收保险岗、代理融资岗位经理、资金
部副总监、代理总监、总监,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庞建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海洋
石油总公司(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历任渤海石油公司对外合作部计划
财务部外事会计,渤海13/03合作区联管会财务专业代表,10/15、11/19、
06/17合作区联管会财务专业代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审计部干部,中海
会计审计公司第三业务处干部、审计业务三部经理(副处级),中国海洋石
油总公司审计部审计三处处长、项目审计经理、审计监察部投资项目审计调
查经理、内审岗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中国海洋
石油总公司(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兼审计中心主任,中国海洋石
油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鹏先生,董事。复旦大学硕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上海市新长宁(集团)有
限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行长秘书,中海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经理、风控委员会委员,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营销中心总经理。


彭焰宝先生,董事。清华大学学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无锡证券)交易员、投资经理、投资部副总
经理,国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期间曾兼任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兼风控总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江志强先生,董事。东南大学硕士。现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无锡证券)上海海伦路证券营业部交易员、
证券投资部投资主管、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县前
东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无锡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心总

8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经理、无锡华夏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副
总裁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TAY
SOO
MENG(郑树明)先生,董事。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国立大学学
士。现任爱德蒙得洛希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历任新
加坡Coopers&
Lybrand审计师,法国兴业资产管理集团行政及财务部门主
管、董事总经理兼营运总监(亚太区,日本除外)、董事总经理兼法国兴业资
产管理新加坡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


陈道富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硕士。现任国务院发
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曾任中关村证券公司总裁助理。


WEIDONG
WANG(王卫东)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国籍。芝加哥大学博士。

现任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历任SidleyAustin(盛德律师事务所)芝
加哥总部律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际MBA项目访问教授,北京德恒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
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经济”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复旦
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张悦女士,监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纪
委副书记、总稽核兼合规总监、信托事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历任北京石油交
易部副经理,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计财部会计、企管部企业管理岗,中海
石油总公司平湖生产项目计财部经理,中海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计财部
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计划财务部经理、稽核审计
部经理。



DenisLEFRANC(陆云飞)先生,监事。法国国籍。学士。现任爱德蒙
得洛希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总监。历任法国期货市场监管委员
会审计师,法国兴业银行法律顾问、资本市场及资产管理法务部门副主管,
法国兴业资产管理集团法遵主管及法律顾问,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裁,法国兴业资产管理集团亚太区执行长,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

9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限公司北亚区副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副执行总监。


康铁祥先生,职工监事。博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稽核部
总经理。历任山东省招远市绣品厂财务科科员,上海浦发银行外汇业务部科
员,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助理风控经理、风控经理、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


张奇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
经理。历任沈阳联正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北京致达赛都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部经理,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部经理,中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工程师、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经
理。


3、高级管理人员

黄鹏先生,总经理。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历任上海市新长宁(集
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行长秘书,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经理、风控委员会
委员。2007年10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营销中
心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3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宇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复旦大学数理统计专业学士,经济师。历任
无锡市统计局秘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经理、发行调研部副经
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部总经理。2004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本
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期间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兼任本公司代理总经
理,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兼任本公司代理督察长),2015年4月至今任本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王莉女士,督察长。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学士。历任中银国际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翻译,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6年9月
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部部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兼信息披露负责人、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兼信息披
露负责人。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督察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


10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拟任基金经理

姚晨曦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曾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
二级分析师。2009年5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分析师、分析师兼基金经理
助理。2015年4月至今任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林翠萍女士,美国斯克兰顿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中华经济研究院研
究助理,京华(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自营部交易员,保诚(瀚
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富鼎(中国信托)证券投资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投研处协理,联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华南
永昌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经理,金鼎(联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华顿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深经理,未来资产证
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经理。2015年8月进入本公司工作,任投
研中心拟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黄鹏先生,主任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夏春晖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中心副总经理、首

席策略分析师、基金经理。

许定晴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投资总监、投资副
总监、基金经理。

江小震先生,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
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1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
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
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2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
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13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体系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
理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
管理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文化

(1)以最大程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己任。

(2)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3)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4)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5)制度建设是基础。

(6)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3、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
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一、董事会负责
控制公司整体运营风险;二、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领导
及政策决定;三、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业务风险进行日常管理;四、各职能部

14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门负责对各自业务活动中潜在的风险通过执行制度进行控制。


(1)董事会应充分重视风险控制。通过批准公司的风险控制战略、制
度和工作计划,确保公司已具有了管理其面临的所有风险所需的必要系统、
运作制度和控制环境,并通过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经营管理层
的风险控制工作发挥更权威的监督作用。董事会通过控制公司治理结构风
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有关议事规则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达到
对风险的最终控制。

(2)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议事机构,负责对公司业务风险控
制进行决策和协调,是公司日常风险控制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具体职责
主要有: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的
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并界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审
议公司其他各项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报告。

(3)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和基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对公司保持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完备程度进行检查并
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
告。

(4)监察稽核部是公司管理层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风险管理活
动)进行合规控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业务运作
中的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为控制风险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切
实得到贯彻和执行。

(5)公司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的具体执行单位,应在
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
定、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规定,并督导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5、监督机构的合规检查作用

公司日常管理中的监督机构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公司督察长
和监察稽核部组成,其主要作用是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控制。

其中,审计与合规委员会通过定期审阅公司督察长工作报告和监察稽核报
告,检查公司合规运作情况和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合规运作的监督工

15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作,从而加强董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监督。


督察长是董事会常设的执行监督职能的岗位,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
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公司保持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有
效性和完备程度进行检查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与合规委员
会、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是公司管理层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风险管理活动)
进行合规性检查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业务运作中
的遵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为控制风险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
得到贯彻和执行。


6、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
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
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
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
环节。

(3)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
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
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
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
控防线:
1)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
16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
相互监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
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
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8)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各部门职能与授权范围来完成;
(9)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财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
的财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
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

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公司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公司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
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
实。

7、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17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

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
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
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
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
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

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
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
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
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18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
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
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
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
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
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
“‘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
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
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
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
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
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
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
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
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5年
9月
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06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
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
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19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
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
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
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
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
1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行
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
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交易型

20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兴全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
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
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
小板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
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
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富国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
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
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

21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
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

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新
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新社会责
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
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
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
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
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
银施罗德理财
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
央视财经
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鹏华理财
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纯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
赎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
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
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利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

22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
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双月红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信用主题轮
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
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
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双动力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周期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沪深
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沪深
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安
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利
1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可转债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宝盈科技
30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月月

23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
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利
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
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500医药卫生指数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纳斯达克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华润元大富时中国
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产业升级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前海开源股息率
100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开泰富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
国海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夏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消费医药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
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策略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500工业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华融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500原材料指数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智能装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转型
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

24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区域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
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寿安保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500信息技术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吴新趋势价值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
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业板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正
向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利
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惠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
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中
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
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

25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
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
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
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
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
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
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
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
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
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
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26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或
021-387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F21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F218
负责人:李想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
www.zh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27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china.com


(2)其他销售机构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其他符合要求的机
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2905-2908室及
30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总经理:黄鹏
电话:021-3842980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琳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28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会计师:薛竞、赵钰

29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六、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274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五)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以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为准。


(六)募集方式和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向社
会公开募集。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
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30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


(八)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亿份。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本基金的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前提下,基

金管理人可视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九)基金份额的认购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按初始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本基
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是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
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
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
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
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
体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非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单笔认购金额(M)费率
31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
≤M<300万元
0.80%
300万元
≤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1000元
/笔

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
认购费率见下表:

单笔认购金额(
M)费率
M<100万元
0.48%
100万元
≤M<300万元
0.24%
300万元
≤M<500万元
0.08%
M≥500万元1000元
/笔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方式,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认购份额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有效认购申请的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统一采用外扣法,计

算公式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32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


1.20%,假定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3.00元,则该投资者可得

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20%)=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3.00)/1.00=9,884.42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该笔认

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为
3.00元,则其可得到
9,884.42份基金份额。


2、认购的程序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人可在募集期内前往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办理基金份额认购手
续,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
业务办理规则。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3)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
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

2)认购确认
对于
T日(此处,特指发售募集期内的工作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
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
T+1日(同上)就申请的有效性进
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
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的登记确认结果为
准。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

33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询最终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结果。


(4)认购数量限制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
额不设上限。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及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1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及追加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
认购费)。


(十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34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
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
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
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
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
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
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
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
方各自承担。


35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基金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
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6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
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
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
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
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37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
“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

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

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
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

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

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
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
(包括

38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该日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
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及其他销售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最低申购金
额为人民币
1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
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
1份
(除非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若某笔赎
回或转换导致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份,剩余部分
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即交易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为
1份。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
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39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是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
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
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
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
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
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非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
递减,如下所示:

金额(
M)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
≤M<300万元
1.00%
300万元
≤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1000元
/笔

养老金客户等特定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见下表:

单笔申购金额(
M)费率
M<100万元
0.60%
100万元
≤M<300万元
0.30%
300万元
≤M<500万元
0.12%
M≥500万元1000元
/笔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须按每笔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

别计算。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

40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
下:

持有期限(
Y)赎回费率
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
比例
Y<
7日
1.50%
100%
7日
≤Y<
30日
0.75%
100%
30日
≤Y<
3个月
0.50%
75%
3个月
≤Y<
6个月
0.50%
50%
6个月
≤Y<
12个月
0.50%
25%
12个月
≤Y<
24个月
0.25%
25%
Y≥24个月
0
25%

(注:1年=365日,1个月=30日)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
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
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41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
费率为
1.50%,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元,则可申购基金份额
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0%)=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9,383.07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元,则其可得到
9,383.07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基金份额的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
10,000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95日,对应赎回
费率为
0.5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
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100=11,000.00元

赎回费用=11,000.00×0.50%=55.00元

净赎回金额=11,000.00-55.00=10,945.00元

即:投资人赎回
10,000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95日,假设赎回当

42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元,可得到
10,945.00元赎回金额。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基金份

额余额总数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份额
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
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

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43


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情形。

6、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

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项之一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
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
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44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