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达多元回报债券: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 多元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 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201 5 ] 2505 号文 注册 。 本基金 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和 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的品种,其 预期 风险与预 期收益高 于货币型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 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 等信 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目录 第1部分 绪言 ................................................................................................................. 1-1 第2部分 释义 ................................................................................................................. 2-1 第3部分 基金管理人 ..................................................................................................... 3-1 第4部分 基金托管人 ..................................................................................................... 4-1 第5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5-1 第6部分 基金的募集 ..................................................................................................... 6-1 第7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7-1 第8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8-1 第9部分 基金的投资 ..................................................................................................... 9-1 第10部分 基金的财产 ................................................................................................... 10-1 第11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11-1 第12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2-1 第13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13-1 第14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4-1 第15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5-1 第16部分 风险揭示 ....................................................................................................... 16-1 第17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7-1 第18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8-1 第19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9-1 第20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20-1 第21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21-1 第22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22-1 第23部分 备查文件 ....................................................................................................... 23-1 第1部分 绪言 《泰达宏利 多元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 《合同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公开募 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 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编写 。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达宏利 多元回 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 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2部分 释义 在 《泰达宏利 多元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 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泰达宏利 多元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2 、 基金或本基金:指 泰达宏利 多元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3 、 基金管理人:指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 基金合同 :指《 泰达宏利 多元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泰达宏利 多元 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泰达宏利 多元回报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 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6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7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 销售机构:指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4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泰达宏利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5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6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27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8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1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2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3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4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 、 《业务规则》:指《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 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2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 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扣款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3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 、 元:指人民币元 45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 、 指定媒 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 其他媒介 51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2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3 、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4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3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 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10 - 66577 808 联系人: 陈沛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1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 49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是中国首批 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 目前 ,公司管理着包括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 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 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 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 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三十多只证券 投资基金。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 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 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刘建先生,董事。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 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8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 处长; 2001 年至 2003 年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清算 中心 负责人; 2003 年至 2014 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10 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 201 5 年 8 月 起任公司总经理。 杨雪屏女士,董 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 1995 年至 2003 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任记 者及编辑; 2003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 自 2012 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管理 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孙泉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美国芝 加哥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88 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 负责信贷和外汇管理工作; 1989 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负责区域发展、国企改革、对外合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1997 年任职于天 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划部,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计划经营管理工作; 2001 年任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泰达控股重组并购、资 源整合、上市筹备和金融类、实业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 股公司资产管理部 经理,渤海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何达德先生,董事。毕业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取得精算学荣誉理学士学位。 现为宏利行政副总裁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宏利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负责宏利于香港的全线业务,包括个人保 险、雇员福利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同时何先生分别为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 公司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现为澳大利亚精算学会及美国精 算学会会员,在寿险及退休顾问工作方面拥有三十多年的丰富经验,其间担任多 个领 导层要职。 任赛华女士,董事。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 University of Waterloo ), 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任女士于 2007 年加盟宏利资产,曾任首席行政事务总监,现担任宏利资产亚洲区零售经销部主 管。早年任女士曾任职于亚洲和加拿大的著名国际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及省级 退休金委员会,监管托管业务的销售及担任全球基金服务客户关系管理、新业务 发展及会计等高级职务。 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 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 士学位,现为宏利资产管理 ( 亚洲 ) 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 ( 香港 ) 有限 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 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 ( 香 港除外 ) 的投资事务。 2001 年至 2004 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 工作。杜先生于 2001 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 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多年 的资本市场经验。 汪丁丁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师 范学院数学系,中国科学院数学力学 部理学硕士学位, 1990 年获夏威夷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1984 年至 1998 年先后 担任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东西方中心人口研究所访问学 者、博士后研究员、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德国杜依斯堡大学经济 系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及美国夏威夷大学经济系访问教 授。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及浙江大学教授,自 2007 年至今,担任东北财经大学 “ 社 会与行为 ” 跨学科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主任。 周小明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 获 得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 士学位、民商法法学博士学位。 1990 年起先后任职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 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基金法》起草小组成 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目前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 所长、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法律硕士导师、中国信托 业协会培训与资格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主编。 杜英华女士,独立董事。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 学位。 1992 年 10 月,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天津津华律师事务所,现任该 律所副主任,正高级律师,具有二十多年法律实务经验。同时担任天津第五届律 师协会理事、天津第六届律师协会监事。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 1982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 1975 至 1978 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 1982 年至 1985 年,于宁夏自治区党校 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1988 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经 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书 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 2002 年 1 月至 7 月在美 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 校作访问学者。 2 、监事会成员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1 年至 2008 年任职 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 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景涛先生,监事。拥有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学学士、麦考瑞大学应用金 融学硕士和南澳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 1998 年先后就职于渣打银行、巴克莱资 本、 Baron Asset Management ; 2005 年加入宏利资产,曾担任固定收益高级投资 经理,现担任北亚投资负责人。 王泉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 2002 年 3 月加入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运营部副总经理、 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运营副总监兼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自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运 营总监。 邓艺颖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硕士, 2004 年 5 月至 2005 年 4 月就职于中 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 2005 年 4 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先后担任交易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等 职务,自 2015 年 4 月起担任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总监。现担任泰达宏利红利先 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具备 11 年基金从业经验, 11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3 、高级管理人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建先生, 总经理。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和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EMBA 。 1993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 发部经理、信托业务 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 2006 年 9 月 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7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 务总监。 王彦杰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台湾中山大学和淡江大学,获企业管理学士 和财务金融硕士学位。 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先后在国际证券、日商大和 证券、元大投信担任股票分析师; 2001 年 5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保德信投信 股票投资主管; 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就职于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公司, 担任执行长; 2008 年 8 月至 2015 年 10 月,就职于宏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台湾地区投资主管; 2015 年 10 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 监, 2015 年 12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张萍女士,督察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学和理学双硕 士。先后任职于中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和管 理咨询工作。 2002 年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2005 年 10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2006 年 11 月起 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卓若伟 先生 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厦 门大学计统系;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职于厦门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从事债券交 易与研究工作; 2006 年 10 月至 2009 年 5 月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 投资部任投资经理; 2009 年 5 月起就职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 助理; 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1 年 12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 2012 年 5 月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3 月至今担任泰达宏利信用合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至今担任泰达宏利 收益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原 泰达宏利 高票息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理; 2013 年 11 月 1 4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6月11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16 日 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今担任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 10 年基金 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刘建 、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王彦杰、研 究部门负责人邓艺颖、金融工程部门负责人戴洁、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卓若伟、 资深基金经理 庄腾飞 。督察长张萍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它 事项: ( 1 )固定收益类事项由 刘建 、 王彦杰 、卓若伟表决。 ( 2 )权益类事项由 刘建 、 王彦杰 、 邓艺颖、戴洁、 庄腾飞 表决。 ( 3 )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 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 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 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 3 )承销证券; ( 4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5 )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 违 反 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 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 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 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 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 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 查; ( 3 )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 的责任; (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 / 或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 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 报告;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 4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 5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 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 6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 理对本 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 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内部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 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 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 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 、 不同岗位之间的 制衡机制,从制度 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 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 风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有 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 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 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 制 。 第4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国银行 ”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贰仟柒佰玖拾叁亿陆仟肆佰伍拾伍万贰仟肆佰叁拾柒元 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唐州徽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2 二 、 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 1998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充分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 理念,中国银行于 2005 年 3 月 23 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 部,现有员工 12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 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 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 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 FII 、 RQFII 、 QDII 、境 外三类机构银行间债券、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 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产品体系。在 国内,中国银行是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 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382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金 356 只, QDII 基金 26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 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 同业前列。 四 、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风险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风险控制工作的组 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 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所辖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 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 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从 2007 年已经连续四年通过美国“ SAS70 ”准则和英国 “ AAF01/06 ”准则审计报告, 是国内唯一一家通过两种国际准则的托管银行,内 控制度完善、风险防范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2011 、 2012 年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部控制通过国际新准则“ ISAE3402 ”,是国内第一家获得此 报告的托管银行,再次领先于同业。 五 、基金 托管人对 基金 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 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 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 基金管理人依 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 第5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于贺 联系电话: 010 - 665776 17 客服信箱: irm@mfcteda.com 客服电话: 400 - 698 - 8888 传真: 010 - 66577760/61 公司网站: http://www.mfcteda.com 2 )泰达 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 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行卡、建行 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 行卡、浦发银行卡 、中国银行卡、广发银行卡、上海银行卡 和汇付天下“天天盈”、 支付宝账户、 快钱账户 等。 3 )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 mfcteda_BJ 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和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快 钱账户。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8 - 8888 或 010 - 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 : irm@mfcteda.com 2 、 代销 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 66 银行网站: www.boc.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 95559 银行网址: www.bankcomm.com 3) 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服电话: 955 88 银行网站: www.icbc.com.cn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 021 - 38637673 传真: 021 - 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 95511 - 3 公司网站: bank.pingan.com 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热线: 9554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电话: 0769 - 22119061 联系人:陈幸 客服电话: 4001196228 公司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 95574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9)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 400 - 888 - 1551 传真 : 021 - 68865680 公司网站: www.xcsc.com 1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 022 - 28451709 传真: 022 - 28451892 电子邮箱: hutt@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651 - 5988 网址: www.bhzq.com 11) 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电话: 010 - 6656 8450 联系人: 宋明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 黄岚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108 传真: 010 - 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 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1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 95511 传真: 0755 - 82400862 网址: www.PINGAN.com 1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 - 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 - 4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袁 媛 客服电话: 0755 - 83199511 公司网站: www.csco.com.cn 1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 021 - 33389888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 - 889 - 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传真: 0755 - 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 0431 - 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0 - 0686 网址: www.nesc.cn 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400 - 888 - 8788 101 - 089 - 98 传真: 021 - 22169134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2) 新时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8 - 9898 公司网址: www.xsdzq.cn 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联系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 400 - 888 - 8111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2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传真: 0755 - 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33680000 400 - 6666 - 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 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 0591 - 38162212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公司网址: www.xyzq.com.cn 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 海市 广东路 689 号 办公 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 95553 , 400 - 8888 - 001 联系电话: 021 - 23219000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2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 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 20 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 020 - 961303 联系电话: 020 - 88836999 传真: 020 - 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 www. gzs .com.cn 2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 传真: 0591 - 87383610 联系人:张宗锐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 95536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 0755 - 82133952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3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228 传真: 0755 - 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站: www.jyzq.cn 3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128 传真: 021 - 68767981 联系人:朱磊 公司网站: www.tebon.com.cn 3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 400 - 800 - 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 - 82825551 网址: www. essence .com.cn 3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25 公司网络地址: 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 95531 , 400 - 888 - 8588 3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100007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100007 )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 guodu .co m 3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4 10005 )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410005 )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