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境源保本: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境源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6 年 3 月 9 日 1 、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 境源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 境源保本 基金主代码 00 22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 2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博时 境源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博时 境源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 6 年 3 月 1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 6 年 3 月 1 1 日 转换起始日 201 6 年 3 月 1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 6 年 3 月 11 日 下属基金 份额 的基金简称 博时 境源保本 A 博时 境源保本 C 下属基金 份额 的交易代码 00 2208 00 2209 该基金 份额 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 1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2 )投资者 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或 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 2 、 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 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 理时间是 9 : 30 - 15 : 00 ,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 日常申购业务 ( 1 )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 首次单笔最低 申 购金额 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 申购 单笔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100 元 。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 申 购金额和追 加最低 申 购金额和追加最低 申 购金额限制 ,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 2 )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 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表 1 :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 申购金额( M ) A 类基金份 额 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 额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1 . 20 % 0 100 万元 ≤ M <500 万元 0.75 % M ≥ 5 00 万元 1000 元 / 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 3 )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申购 的数量或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申购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4 、 日常赎回业务 ( 1 )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每 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0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 额少于 10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2 )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 下: 表 2 :本基金的赎回 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 Y ) A 类基金份额 赎 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 赎 回费率 Y < 1 年 2.0% 2.0% 1 年 ≤ Y < 2 年 1.6% 1.6% 2 年 ≤ Y < 3 年 1.2% 1.2% Y ≥ 3 年 0%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首个保本周期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首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及其后的过渡期内赎 回,不收取赎回费;后续保本周期中,对于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以及从上一保 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及其后的过渡期内赎回,不收取 赎回费。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 )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赎回份额 的数量或 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赎回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 日常转换业务 ( 1 ) 转换费 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 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 担。 ( 2 )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 ) 业务规则 ①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 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 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 , 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 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 + 2 日。 ④ 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 T + 2 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 “ 份额转换 ” 的原则提交申 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 “ 先进先出 ” 的原则。 2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 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 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 )重要提示 ①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 博时境源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在内的两只 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 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 2010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 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 1 )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 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 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表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 A 类基金份 额 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 额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1 . 20 % 0 100 万元 ≤ M <500 万元 0.75 % M ≥ 5 00 万元 1000 元 / 笔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 3 )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扣款金额,但 A 类基金份额 或 C 类基金份额 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 100 元(含 100 元)。 ( 4 )重要提示 1 )凡申请办理本基金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 账户。 2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 T 日) 的 A 类基金份额 或 C 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投资者可以从 T+2 日起通过本 定期定额投资 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 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7 、 基金销售机构 ( 1 )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 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 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 2 ) 其他销售 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是否开放 申赎 是否开通 定投 是否开通 转换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 交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2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4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5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6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7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8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19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0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1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2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4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5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6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2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8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2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4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6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7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8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9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0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否 否 41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两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 两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 、 赎回 、转换及定额投 资 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 机构 或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 者留意。 (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 年 12 月 1 日《证券时 报 》 上的《博时 境源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 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6 年 3 月 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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