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关于开通日常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嘉实 智能汽车 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 通 日常 转换 及 定投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6 年 3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 智能汽车 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 智能汽车 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 21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嘉实 智能汽车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 嘉实 智能汽车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年3月1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年3月1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年3月11日 注: 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2 日常 转换 、 定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 自 201 6 年 3 月11日 开始 办理基金份额的 转换 和 定期定额投资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转换 、 定期定额投资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 、定期定额投 资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申请 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 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转换 或定期定额投资 申请。 3 转换业务 3 .1 转换费率 1 、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 1 )嘉实货币 A 、嘉实货币 B 、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 B 、嘉实安心货币 A 、 嘉实安心货币 B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A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B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C 转换为嘉 实 智能汽车 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 B × C ) / ( 1+F )+ M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E 其中,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 为嘉实货币 A 、嘉实货币 B 、嘉实安心货币 A 、嘉实安心货币 B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A 、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B 或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C 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 2 )嘉实信用债券 C 、嘉实纯债债券 C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转换为嘉实 智能汽车 股票时, 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 × C × (1 - D)/ ( 1+F )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 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 3 )嘉实 智能汽车 股票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 增 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 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领先成长 混合、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 沪深 300 指数增强、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逆向策 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 、 嘉 实低价策略股票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 、 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 之间互转,以及转入 嘉实货币 A 、嘉实货币 B 、嘉实 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 B 、嘉实安心货币 A 、嘉实安心 货币 B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A 、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 A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深证 基本面 120ETF 联接、嘉实信用债券 A 、嘉实信用债券 C 、嘉实中创 400 联接、嘉实纯债债 券 A 、嘉实纯债债券 C 、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时,仅收取转 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 × C × (1 - 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 4 )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嘉实中创 400 联接、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嘉实中 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转入嘉实 智能汽车 股票时,采用“赎回费 + 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 × C × (1 - D)/ ( 1+G ) 转换补差费用= [B × C × (1 - D)/ ( 1+G ) ] × 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 1) 当转出金额≥ 500 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 2) 当转出金 额 <500 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90 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 3) 当转出金额小于 500 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 90 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 0.2% 。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 5 )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 A 、嘉实信用债券 A 、嘉实纯债债券 A 转入嘉实 智能汽车 股票时,采用“赎回费 + 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 × C × (1 - D)/ ( 1+G ) 转换补差费用= [B × C × (1 - D)/ ( 1+G ) ] × 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 B 为转出的基金份 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 1) 当转出金额≥ 500 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 2) 当转出金 额 < 500 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90 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 3) 当转出金额小于 500 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 90 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 0.5% 。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2 、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1 )对于“前端转前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 1 )嘉实货币 A 、嘉实货币 B 、嘉实超短债 债券、嘉实多元债券 B 、嘉实安心货币 A 、 嘉实安心货币 B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A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B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C 转换为嘉 实 智能汽车 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 B × C ) / ( 1+F )+ M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E 其中,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 为嘉实货币 A 、嘉实货币 B 、嘉实安心货币 A 、嘉实安心货币 B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A 、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B 或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C 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 费率执行。 ( 2 )嘉实信用债券 C 、嘉实纯债债券 C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 LOF ) C 转换为嘉实 智能汽车 股票,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 × C × (1 - D)/ ( 1+F )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 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 额净值。 ( 3 )嘉实 智能汽车 股票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 混合、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多元债券 A 、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 题新动力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嘉实信用债券 A 、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 周期优选混合、嘉实中创 400 联接、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纯债债券 A 、嘉实中证 500E TF 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沪深 300 指数增强、嘉实医疗保健股 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先 进制造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低价策略股票 、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 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 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 (LO F)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 A 、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 (LOF) 之间互转,以及转入 嘉实货币 A 、嘉实货币 B 、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 B 、嘉实安心货币 A 、嘉实安心 货币 B 、嘉实信用债券 C 、嘉实纯债债券 C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机构 快线货币 A 、嘉 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 C 时(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 A 与嘉实中证中期 企业债指数( LOF ) C 之间不能互相转换),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 × C × (1 - 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2 )对于“后端转后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 1 )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 2 )若转出基金无赎 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时 , 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 , 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 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 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 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 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 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注: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500万元;嘉实安心 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200万元;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单 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500万元;嘉实纯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 (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 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2000万元;嘉实新起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 入、定投)不超过10万元;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多元债券B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嘉实信用 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之间不能相互 转换;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之间不 能相互转换;嘉实机构快线货币A、嘉实机构快线货币B、嘉实机构快线货币C之间不能相 互转换;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与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之间不 能互相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3 .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1 )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 金转换业务。 ( 2 )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 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 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 撤销; ③ 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 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 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 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 3 )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 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 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帐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 金转换的申请日( T 日),并在 T+1 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日及 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 4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 投资者通过 销售机构 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时,最低转出份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 5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 + 1 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 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 T + 2 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 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 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 6 )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本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 比例确认;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不予顺 延。 ( 7 )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转入申请: ( a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 b )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 ( c )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 资产净值 ; ( d ) 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时 ; ( e )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可能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 ( f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等异常情况导致 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 g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转出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转出款 项: ( a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 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 b )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 转出 申请或延缓支付 转出 款项 ; ( c ) 证券 、期货 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 ( d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 f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基金转换转出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 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 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 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 .1 定投费率 ( 1 )代销机构定投费率 各家代销机构的具体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执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有关申购费 率的规定。其中,下列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定投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措施 及业务规则执行相应代销机构的规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 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嘉实基金直销网上办理本基金定投费率优惠 个人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实行费率优惠:本基 金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 %,但招商银行借记卡、 中 国银行借记卡 持卡人的具体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本 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 0.6% 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 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为 100 以上 (含 100 元)。 4 .2 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 以下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各家代销机构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 及其金额级差要求如下: 序号 代销代码 代销名称 极差 定投起点金额 1 004 中国银行 无 100 2 002 中国工商银行 无 200 3 006 交通银行 无 100 4 008 中信银行 100 100 5 0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无 300 6 011 兴业银行 无 100 7 014 中国民生银行 无 100 8 018 上海银行 无 100 9 020 平安银行 无 100 10 022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无 100 11 023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无 200 12 024 青岛银行 无 100 13 034 渤海银行 无 100 14 038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无 100 15 043 哈尔滨银行 无 200 16 048 河北银行 无 100 17 069 苏州银行 无 100 18 903 锦州银行 无 100 19 057 江南农商行 无 100 20 304 好买基金 无 200 21 320 万银财富 无 100 22 303 上海天天基金 无 100 23 306 上海长量 无 100 24 307 同花顺 无 100 25 308 展恒基金 无 100 26 302 众禄基金 无 100 27 301 诺亚正行 无 1000 28 343 中经北证 无 100 29 606 中信证券 无 100 30 601 国泰君安证券 无 100 31 608 海通证券 无 100 32 610 申万宏源证券 无 500 33 607 银河证券 无 100 34 628 东吴证券 无 100 35 626 中信证券(山东) 无 100 36 635 光大证券 无 100 37 603 国信证券 无 100 38 634 长城证券 无 300 39 669 西部证券 无 100 40 651 中原证券 无 100 41 672 华龙证券 无 100 42 650 东莞证券 无 100 43 660 中泰证券 无 500 44 663 第一创业证券 无 100 45 679 中投证券 无 300 46 677 华鑫证券 无 100 47 12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 无 100 48 671 华福证券 无 100 49 629 信达证券 无 100 50 707 宏信证券 无 100 5 基金销售机构 5 .1 直销机构 (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电话 ( 010 ) 65215588 传真 ( 010 ) 65215577 联系人 赵佳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 2 期 53 层 09 - 11 单元 电话 ( 021 ) 38789658 传真 ( 021 )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2 单元 21 层 04 - 05 单元 电话 ( 028 ) 86202100 传真 ( 028 )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层 电话 ( 0755 ) 25870686 传真 ( 0755 ) 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0 号颐和国际大厦 A 座 3502 室 电话 ( 0532 ) 66777766 传真 ( 0532 )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313 室 电话 ( 0571 ) 87759328 传真 ( 0571 ) 87759331 联系人 章文雷 (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 号环球广场 25 层 04 单元 电话 ( 0591 ) 88013673 传真 ( 0591 ) 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288 号新世纪广场 A 座 4202 室 电话 ( 025 ) 66671118 传真 ( 025 ) 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50 层 05 - 06A 单元 电话 ( 020 ) 88832125 传真 ( 020 ) 81552120 联系人 周炜 ( 10 )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 /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5 .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 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 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 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 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 3 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 1 ) 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 机构包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 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 3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 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 投资者可登陆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sfund.cn 或拨打 客户服务电 话: 400 - 600 - 8800 咨询 。 ( 2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6 年 3 月 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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