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科陆电子: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6年03月10日 17:07:3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百
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九如路支
行申请总计1,4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投保”)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应中投保请求以反
担保人的身份向中投保提供反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4月15日

3、法定代表人:陈长宝

4、注册资本:10,536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2号绿地世纪峰会1802号

6、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电子及通信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计算机系统集
成;城市建设技术开发与应用;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
无人机器人技术研发与应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
程专业承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及施工;电子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从
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货物和技术除外);智能化安装工程及技术服务;网络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咨


询;新能源科技开发;教育科技信息咨询(不含办班及培训);公共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安装、运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6月30日);通信工程施工;批
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7、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9,270,836.77元,总负债
292,605,261.58元,净资产66,665,575.19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7,220,211.84元,营业利润15,035,733.91元,净利润15,740,433.85元(已经
审计)。


截止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49,661,910.97元,总负债
293,376,861.24 元,净资产156,285,049.73 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234,660,351.37元,营业利润26,340,375.31元,净利润22,424,662.53元(未经
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期限为1年,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

授信品种

授信金额
(万元)

担保方式

反担保措施

担保期限

百年金海科
技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

1,400.00

由中国投融资
担保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保证
担保

公司提供反担


自担保生效之日起至
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
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两年。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
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
反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
展,其还款能力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520,653.87万元,占2014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24%;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203,653.07
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5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19,653.8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358.55%,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203,153.0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140.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盛宝军、段忠、梁金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借款提供反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2、本次反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反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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