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万家精选: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394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09年 5月 18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会低于 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属于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收益品种。投资人 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 (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年 11月 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5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目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20 六、基金的募集 .....................................................2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0 九、基金的投资 .....................................................43 十、基金的业绩 .....................................................57 十一、基金的财产 ...................................................5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60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7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69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70 十七、风险揭示 .....................................................74 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6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8 二十、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92 二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0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01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02 二十四、备查文件 ..................................................103 2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二、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年 6月 9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年满 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 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4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 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 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会员单位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 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 售机构和场所 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 机构和场所 26.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5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 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 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6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 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 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7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层(名义楼层 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 2002年 8月 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传真: 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年 8月 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目前管 理二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 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万家添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万家品质生活股票型证 8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 2014年 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 12月起任 公司董事, 2015年 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长,新疆通 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新疆 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部科长,副 部长,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陈增敬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山东大学数学院 讲师兼副教授,法国国家信息与自动化研究所博士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保险系访问学者、 兼职教授,山东大学金融研究院(现更名为山东大学齐鲁证券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教 授,现任山东大学齐鲁证券金融研究院院长兼数学院副院长、教授。 独立董事骆玉鼎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 融学院银行系讲师,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美国国际管理研究生院(雷 鸟)访问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学院副院长兼副教授,新疆财经大学金融系支教教 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现任上海 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独立董事黄磊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贵州财经学院财政 金融系教师、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山东省政协常委,现任山东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研 究中心主任、山东金融产业优化与区域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山东省人大常委、山东省 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校金融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李润起先生,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艺路营业部 客户主管、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疆国际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监事张浩先生,中共党员,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党委办公室) 9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部长(主任)。 监事李丽女士,中共党员,硕士,中级讲师,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济南 卓越外语学校、山东中医药大学。 2008年 3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监事蔡鹏鹏女士,本科,先后任职于北京幸福之光商贸有限公司、北方之星数码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路通资讯香港有限公司, 2007年 4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机构理财部总 监。 监事陈广益先生,硕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苏州对外贸易公司、兴业全球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 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 1994年至 2003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从事行政 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 2003年至 2007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营销管理工作; 2007 年至 2011年任职于齐鲁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等职。 2011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综 合管理部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2013年 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 10月至 2015年 2月代任公司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 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5年 10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2015 年 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莫海波,男,投资研究部总监, MBA,2010年进入财富证券责任有限公司,任分析师、 投资经理助理; 2011年进入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任分析师、环保行业研究员、 策略分析师、投资经理。 2015年 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投资研究部总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章恒,男,毕业于清华大学。 2007年 5月进入东方基金任研究员, 2009年 9月进入天弘 基金任研究员。 2011年 5月进入万家基金,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万家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10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华光磊: 2014年 10月至 2015年 5月 吴印:2013年 5月至 2014年 10月 马云飞: 2011年 8月至 2013年 5月 欧庆铃:本基金成立至 2011年 8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陈工文 委员:罗毅、张军、莫海波、白宇、卞勇 方一天先生,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黄海先生,公司投资总监。 陈工文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 罗毅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军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 莫海波先生,投资研究部总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万家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白宇先生,公司交易部总监。 卞勇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监、万家 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万家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1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9.依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13.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投资策略 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理 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穿于各项业务 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 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财产、基金 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作岗位之间的 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 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 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建立了多重风 13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 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风险控制。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 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 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递进”的四 道内控防线: (1)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 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 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防线。建立重 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 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 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性的 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环境风险控制 1)制度风险——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道德风险——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业务风险控制 1)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14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15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年 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年 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939),于 2007年 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601939)。 2015年 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2,1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8.81%;客户贷款和垫款 总额 101,571亿元,增长 7.20%;客户存款总额 136,970亿元,增长 6.19%。净利润 1,322亿 元,同比增长 0.97%;营业收入 3,110亿元,同比增长 8.34%,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 6.3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76%。成本收入比 23.23%,同比下降 0.94个百分点。资本充 足率 14.70%,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合;营业网 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 1.44万个,综合营销团队达到 19,934个、综 合柜员占比达到 84%,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行 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4.32%,较上年末提高 6.29个百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 户分别增长 8.19%、10.78%和11.47%;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建 行善融商城”正式上线。 16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 2015年6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374.76亿元, 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成 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位 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代 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家 按照财政部要求实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 管客户数 3,076万户,管理资金总额 7,417.41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 名机构授予的 40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年“世界银行 1000强排名”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5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强排名中 继续位列第 2;在美国《财富》杂志 2015年世界 500强排名第 29位,较上年上升 9位;荣获美国 《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 2015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 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 9个职能 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10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 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17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年 9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37只 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 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18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 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 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 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19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层(名义楼层 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号 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李忆莎 电话:(021)38909771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0800;95538转 6 网址:http://www.wjasset.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11-3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10)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1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15)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21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或致电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001、(021)95553 或致电各城市营业网点 网址:www.htsec.com (2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电话:(0791)6768763 网址:www.avicsec.com (2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2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cn (23)中信建投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4)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电话:(0731)4403319 网址: www.cfzq.com (25)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22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网址: www.jhzq.com.cn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或投诉电话: 95565、(0755)26951111 、400-888-8111 公司电子邮箱: sbox@cmschina.com.cn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2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551(全国统一客服) 网址:http://www.xcsc.com (2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3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1)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网址: www.gfhfzq.com.cn (3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公司网址: www.txsec.com (3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地址: http://www.citics.com (3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5)五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客服电话: 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3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689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3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8)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4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4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288 网址:www.dwjq.com.cn (4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客服电话: 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4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6609839 网址: http://www.rxzq.com.cn (4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4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4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4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4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 ehowbuy.com (5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及 www.jjmmw.com) (5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5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54)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920-0022 25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5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228 公司网站: www.jyzq.cn (56)万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808-0069 公司网站: www.wy-fund.com (5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8)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59)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fund.qianjing.com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 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yzq/zxzg_szjjt.jsp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号投资广场 23层 电话:010-58598888 传真:010-58598824 (三)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26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邮编 :10073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楼(邮编 :200120)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汤骏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国际金融中心 24层 负责人:刘逸星 经办律师:夏火仙、华涛 电话:(021)3872 2416 联系人:华涛 27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08年 12月 14日证监许可 [2008]1394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永久存续。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本基金自 2009年 4月 13日到 2009年 5月 12日进行发售。 本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1,640,074,657.51份基金份额(含有效认购资金利息折转的基金份 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26,970户。 28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年 5月 18日正 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9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和代销机构进行(代销机构名称参见本招募说 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 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 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09年 8月 1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的整 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元; (2)投资者场外申购时,即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 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 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0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不设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 99,999,999份基金份额。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 述第 1至 3项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日 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 得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注册登记系统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 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赎回份额所适用的费率; 5.场内申购与赎回等业务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有关实施细则;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 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日 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1)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以书面或销 售机构公布的其他方式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2)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 31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及注册登记机构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会因所 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 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日起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销售机构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 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3.申购与赎回款项支付 (1)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 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代销机构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2)基金份额持有人 T日的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赎回款项于 T+7日内划往基 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用、数额和价格 自 2013年 4月 15日起,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渠道申购、赎回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 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赎回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 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 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 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 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1.申购费用 (1)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特定申购费率 M < 100万元 0.15%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0.12% 500万元≤ M < 1000万元 0.08% M ≥ 1000万元每笔 1000元 本基金其他投资者申购费率: 32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 < 100万元 1.5%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1.2% 500万元≤ M < 1000万元 0.8% M ≥ 1000万元每笔 1000元 (2)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注:对于 10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适用于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 金额-申购费用。 (3)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 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5)若投资者在一个交易日内多笔申购,则根据每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每笔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1)赎回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的养老金客户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 (自然日)特定赎回费率 N<1年 0.125% 1年≤N<2年 0.0625% N≥2年 0% 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其他投资者的赎回费率具体为: 持有期限( N)赎回费率 N < 1年 0.5% 1年 ≤ N < 2年 0.25% N ≥ 2年 0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 1年指 365个公历日。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基金份 33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入基金财 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本基金赎 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 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养老金客户 实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更新或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导致本基金的申购或赎回费率与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 出相应的变更或调整,同时就该等变更或调整进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在按相关监管部门要 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调高基金申购费率 和基金赎回费率,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决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新的申购费 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 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 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可以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 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 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 6.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 (若有)后,以 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 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 (若有)后,以 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去尾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 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员返回给投资者。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34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若有),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 金财产。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价格 例:某投资者(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10,000/(1+0.15%)=9,985.02元 申购份额 =9,985.02/1.0500=9,509.54份 即该投资者(养老金客户)实得申购份额为 9,509.54份。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 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10,000/(1+1.5%)=9,852.22元 申购份额 =9,852.22/1.0500=9,383.07份 如果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是场外申购,则该投资者实得申购份额为 9,383.07份。 如果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是场内认购,则该投资者实得申购份额为 9,383份,其余 0.07 份对应金额将返回给投资者。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价格=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 -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养老金客户)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一年 两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06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元,则其可得到 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 =10,000×1.05=10,500 元 赎回费用 =10,500×0.0625%=6.56元 35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净赎回金额 =10,500-6.56=10,493.44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养老金客户)赎回本基金 10,000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是 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493.44元。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一 年两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元,则其可得到 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 =10,000×1.05=10,500 元 赎回费用 =10,500×0.25%=26.25元 净赎回金额 =10,500-26.25=10,473.75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赎回本基金 10,000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473.75元。 6.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基金份额净值= T日基金资产净值 /T日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6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 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 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7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3)暂停赎回:连续 2日以上(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 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 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一)基金转换 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等渠道开通与万家行业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优选,基金代码: 161903)、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债券,基金代码: 161902)、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万家红利,基金代码: 161907)与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万家稳增,基金代码: A类:519186,C类:519187)、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 端收费模式)(简称:万家和谐(前),基金代码: 519181)、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 称:万家货币 A,基金代码: 519508;万家货币 B,基金代码: 519507)、万家双引擎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引擎,基金代码: 519183)、万家 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万家 180指数,基金代码: 519180)、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万 家添利: 161908)、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基金(万家中创,代码: 161910;万家创 A,代码: 150090;万家创 B,代码: 150091)、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 A,代码: 38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519188;万家恒 C,代码: 519189)和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日日薪 A,基金代码: 519511;万家日日薪 B,基金代码: 519512)之间的转换业务。 在代销渠道,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中登上海TA和中登深圳TA不属于同一注册 登记机构),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使用同一个交易账户的由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可以互相转 换。开通转换的具体代销机构名称和在该机构开通的可转换基金的名称,参见基金管理人公 告。 Ⅰ、基金转换费用及基金转换份额 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统一如下: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 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 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 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 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赎回费的 25%归入 转出基金资产。 2、本公司对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 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 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 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 0.6%;转入 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 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 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39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 (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时 );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 H=0; J为申购补差费。 特别提示:由万家 180、万家优选、万家和谐(前端)、万家引擎转入万家精选、万家红 利、万家稳增 A时,如果投资者的转出金额在 500万(含)至 1000万之间,在收取基金转换的 申购补差费时,将直接按照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收取,不再扣减申购原基金时已缴纳的 1000元 申购费。 具体转入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转换费用的计 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Ⅱ、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使用同一个交易账 户的、且由本公司管理的基金。若转换的两只基金不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中登上海 TA 和中登深圳 TA不属于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则应在提交转换申请之前在对应销售机构的同一 交易账户下开立转入基金所在的注册登记机构对应的基金账户。 特别提示: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发起基金转换申请, 如果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交易账号没有关联上转入基金所需的基金账户,系统会自动增开基 金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需另外提交开户申请。 2、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 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 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 ,转出方的基 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不 处于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40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进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在 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 效性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 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 T+2日后(包括该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 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 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 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 算。 8、如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全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万家货币基金余额时,基金管理人将 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若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该收益将一并计 入转入基金份额。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 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Ⅲ、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 效前3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 易过户以及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办理非交易过户时,必须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的柜台办理。 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应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交纳过户费用。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如果出现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办理转托管的销售机构因技术系统性能限制或其 它合理原因,可以暂停该业务或者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托管申请。 41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 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 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新增加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将随时进行公告,具体可到基金管 理人网站查询。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结 算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42 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02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坚持并不断深化价值投资理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通过多层面 研究精选出具备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并结合估值等因素,对投资组合进行积极有效的管理。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 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债券、现金类资产 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