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华峰01: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6年03月10日 17:23:16 中财网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 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
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综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
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
923,410.86
万元(
2014

12

31
日经审
计的合并报表口径股东权益合计),截至
2014

12

31
日,合并报表资产
负债率

53.37%
;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为
998,050.76
万元(
2015

9
月末未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截至
2015

9

30
日,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53.14%
。发行人最近三
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三年平均值)为33,514.82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
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发
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
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
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
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
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

债券为固定
利率债券,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
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
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可能
使本

债券
投资者持有的债
券价值
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
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
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
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
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同意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次债券上市后在债券
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五、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
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
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重大
变化等,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次
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六、上海新世纪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
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上海新世纪将持续关注发
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
债务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上海
新世纪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告。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
踪评级所需资料,评级机构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
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
料。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
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
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本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八、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需要符合《管理
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
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
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
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同时,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
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制定的方式进行回售
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
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九、华峰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51号),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发行条件。


鉴于本次公司债券于2016年发行,本次债券名称由“华峰集团有限公司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
行人、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承诺本期债券全称事宜不影响原相关申请文件的
效力,对应的原相关申请文件继续有效。



















目 录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7
二、本次发行及上市安排 ................................................................................... 10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11
四、认购人承诺 ................................................................................................... 14
五、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
系 ........................................................................................................................... 14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 15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5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5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7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9
一、发行人概况 ................................................................................................... 19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1
三、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 21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23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30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1
七、公司主营业务及行业情况 ........................................................................... 32
八、发行人在行业竞争中的地位和主要优势 ................................................... 46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50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5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50
三、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58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6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2
六、发行人最近一年末有息债务和资产抵质押及担保情况 ........................... 87
七、本次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 88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91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和使用计划 ........................................................... 91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 92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9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95
一、备查文件内容 ............................................................................................... 95
二、查询时间及地址 ........................................................................................... 95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年1月16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138,68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尤小平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住所:浙江省瑞安市莘塍工业园区

7、经营范围:聚氨酯产品、塑料制品、鞋类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销售;实业投资;印铁制罐;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
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80,166.38万元,负债总额
1,056,755.52万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923,410.86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53.37%;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10,477.26万元,净利润103,424.97
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6,734.92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129,752.27万元,负债总额
1,131,701.50万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998,050.76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53.14%;2015年9月末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61,913.81万元,净利润
87,032.33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5,691.61万元。


(二)本次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3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股东会于2015年8月6日在浙江省瑞安市莘塍工业园华峰集团三楼会
议室召开的2015年第6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发行2015年华峰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51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于境内公开发行
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基本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的方

,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
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4
、债券票面金额: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5
、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
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
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
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
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
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
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
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9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出
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
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
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



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
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
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自发行人发出关
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
制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
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
、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
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
、起息日:
2016
年3
月14
日。


12
、利息登记日:
付息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
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
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



1
3
、付息日期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
月14
日。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
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1
4
、到期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3

14
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
年3月14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3月14日。


1
5
、兑付日期:
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3

14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3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
6
、计息期限: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6

3

14
日至
2021

3

14
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6

3

14
日至
2019

3

14
日。



17
、支付金额:
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



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8
、支付方式:
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9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无担保。



2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门管理。



21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2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23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发
行,具体发行对象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2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25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6、上市交易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使用
5
亿元偿还金融
机构有息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8
、新质押式回购:
本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后新质押式回购交
易事宜,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
本次
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
、发行公告刊登日
期:
2016

3

10
日。



2
、发行首日:
2016

3

14
日。



3
、预计发行期限:
2016

3

14
日至
2016

3

16
日。



4
、网下认购期:
2016

3

14
日至
2016

3

16
日。



(二)
本次
债券上市安排



首期发行结束后,
本公司
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瑞安市莘塍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浙江省瑞安市莘塍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尤小平

联系人:缪冠冕

电话:
057
7
-
65186031



真:
0577
-
65170000


邮政编码:
3
25206


(二)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


1
、主承销商


名称: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第
04

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23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
胡长生


联系


吴思宇

马晓旭、
程早、
张磊


电话:
0
10
-
63222885

6322285
4


传真:
010
-
63222809


邮政编码:
10
0032


2、分销商

(1)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8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项目经办人:王仁惠、林豪、郭鹏

电话:020-87555888-8342、6040、8421


传真:020-87553574

邮政编码:510620

(2)名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吴涛

项目经办人:王曼、王颖慧

电话:010-59366109、59366104

传真:010-59366108

邮政编码:100088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

住所:瑞安市安阳路386-398号三、四楼

负责人:冯蒋华

联系人:陈继峰、池仁秋

电话:0577-65837958、65831052

传真:0577-65818670

邮政编码:32520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新、朱伟、司维

联系人:司维

电话:0571-85800402

传真:0571-86949133

邮政编码:310020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余海微、温正大

电话:021-63501349-929、021-63501349-900

传真:021-63521885

邮政编码:200001

(六)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

04

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23
单元


办公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


吴思宇、
马晓旭
、程早、张磊


电话:
010
-
63222885

6322285
4


传真:
010
-
63222809


邮政编码:
100032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户名: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
瑞安支行


账号:
1203281029000181810


联系人:
周茸


电话:
0577
-
65870006


传真:
0577
-
65641003


邮编:
325200


(八)本次债券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九)本次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

四、认购人承诺

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
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
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
更;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
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
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
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
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公司聘请了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
的资信情况
进行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公司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
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海新世纪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
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
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上海新世纪基于对发行人自身运营实力和偿债能力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
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是公司依靠自身的财务实力偿还全部
债务的能力,是对公司长期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等同于本次债券无担保情况下
的信用等级。


因此,本次债券在无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


(三)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优势

(1)华峰集团各类化工产品产销量在国内均处于领先水平,仍保持着较高
的行业地位与较明显的竞争优势。


(2)华峰集团聚氨酯系列产品较为齐全,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降低生产
成本,提高盈利能力。2014年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因获得大额房地产企业
分红,盈利状况较好。


(3)华峰集团采用原材料集中采购模式,近年来与供应商保持了较好的合
作关系,具备了一定的采购成本优势。


(4)华峰集团盈利状况良好,经营积累较多,目前负债经营程度处于合理


水平,财务弹性较强。


2、风险

(1)目前化工业务仍为华峰集团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经营易受市场周期
性波动的影响。


(2)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关联资金往来影响,华峰集团经营性现金流呈
现较大波动性。


(3)华峰集团后续仍存在较大规模的资本性支出,面临一定的资本性支出
压力。


(4)近两年华峰集团下属的小额贷款公司已陆续出现逾期贷款,尽管规模
较小,但追偿情况不理想,且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较多,仍存在一定的坏账风
险。


(5)国家对化工企业环保、安全、健康和卫生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华
峰集团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投入会持续增加,可能会增加公司经营成
本。


(6)华峰集团自身资本实力较强,但未分配利润在净资产中占比偏高,资
本稳定性易受分红因素影响。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
级有效期【至本期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内,本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持续跟
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本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华峰集团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
华峰集团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华峰集团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
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华峰集团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本评级机构对华峰集团的跟踪评级的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1年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
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
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本评级机构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
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


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华峰集团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
相应事项。本评级机构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华峰集团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
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在本评级机构向华峰集团发出“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华峰集团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
前向华峰集团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
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本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
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本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
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
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和主
体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无差异。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取得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93.28亿元,其中尚未使用
的授信余额为34.73亿元。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取得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
121.75亿元,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余额为57.71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客户往来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权利及义
务,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发行人客户实力较强,资信较好,均能按时支付相应
款项。发行人在与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出现严重违约行为。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于2013年2月26日发行了2013年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
华峰债”)。该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期限7年,附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6.85%,目前尚
未到期。该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全部用于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一期
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245,858万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债券每年已按相关约定足额向投资者支付
本金及利息,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230,000.00万元,
占发行人2014年末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923,410.86万元的比例为24.91%,未超
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2



12

31



2013



12

31



2014



12

31



2015



9

30



流动比率(倍)


1.37


1.47


1.49


1.49


速动比率(倍)


0.93


1.05


0.98


0.94


资产负债率(
%



56.11%


58.21%


53.37%


53.14%


项目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三
季度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年)


6.81


6.65


7.11


5.57


存货周转率(次
/
年)


2.99


2.98


2.87


1.74


利息保障倍数


2.62


3.75


4.55


3.15


贷款偿还率(
%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



100


100


100


100




注: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帐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 / 存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
本化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小平

设立日期:1995

1

16



注册资本:138,68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38,68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瑞安市莘塍工业园区

邮编:325206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缪冠冕

联系方式:0577-65186031


传真:0577-65170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化工、进出口贸易、金融等

组织机构代码:14563576-0

经营范围:聚氨酯产品、塑料制品、鞋类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塑料、
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销售;实业投资;印铁制罐;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
的项目)。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于1995年1月,是一家以化工业务为主,以金融、
仓储运输业、铝业和代理出口等业务为辅的综合性集团公司,通过各全资和控股
公司的运营实现集团化运作,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旗下拥有十八家全资及一
级控股子公司,主要子公司分属氨纶、聚氨酯鞋用树脂和聚氨酯革用树脂等行业。

公司连续多年进入“中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百强”之列。近年来,
华峰集团坚持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生态发展的路子,在“做强主业,适度多
元,产融结合”和“横向发展,纵向发展”的战略思想的指引下,通过产业转型、


技术升级、股权改革、管理创新、人才兴企等战略措施,成功将产业结构、股权
结构以及治理结构进行转型。


经过多年的发展,华峰集团已建成了温州、上海、广东、成都、辽阳和启东
六大生产基地,建有一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一个“国家级行业研发中
心”和两个“省级研发中心”,集团拥有四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超纤合成革、
氨纶长丝等五大产品国家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单位之一。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内资产总额1,980,166.38万元,负
债总额1,056,755.52万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923,410.86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53.37%;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10,477.26万元,净利润
103,424.97万元。母公司资产总额554,932.93万元,负债总额249,566.69万元,
所有者权益305,366.23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102,844.55万元,净利润33,764.94
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129,752.27万元,负债总额
1,131,701.50万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998,050.76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53.14%;2015年9月末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61,913.81万元,净利润
87,032.33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5,691.61万元。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瑞安市华峰聚氨酯实业有限公司(瑞工商公名
[1994]

182
号)成立于
1995

1
月,取得了浙江省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
册号为
3303811001086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尤小华,股东为:瑞安市塑化物资公司,以及尤小华、赵莲娥、尤金焕、薛锦亮、
谢小燕和叶芬弟六位自然人。



1996

3
月,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瑞安市华峰聚氨酯实业有限公司注

资本变更为
3,008
万元,瑞安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书。公司法定代表
人变更为尤小平,股东变更为:尤小平、尤小华、谢小燕、尤金焕、赵连娥、陈
林真、叶芬弟和薛锦亮八位自然人。



1996

6
月,瑞安市华峰聚氨酯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温州华峰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温政机
[1996]38
号关于同意组建温州华峰工业集团的批复)。



1999

10
月,温州华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7,500
万元,股东
变更为尤小平、尤小华、谢小燕、尤金焕、陈林真和叶芬弟六位自然人
,
瑞安审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审所(
1999
)验
354

验资报告书。



2001

8
月,温州华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至
10,800
万元,
增资部分

尤小平投入,瑞安瑞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了瑞会所(
2001
)验
566
号验资报告书。



2002

1
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国)名称预核内字
[2001]

505
号文件批准,温州华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2003

2
月,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0,800
万元,股东变更为:
尤小平、尤小华、尤金焕、陈林真、叶芬弟、谢小燕和尤小玲七位自然人,瑞安
瑞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会所(
2003
)验
178

验资报告书。



2004

2
月,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尤小平辞去董事长一职,
同时推选尤金焕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作为法人代表。



2007

11
月,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经审议,一致通过选举尤小
平为公司董事长兼公司法人代表。



2008

5
月,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45,800
万元,股东变更为:
尤小平和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瑞安安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安会
变验(
2008

032
号验资报告书。



2008

8
月,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80,680
万元,瑞安瑞阳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了瑞阳会所(
2008
)变验
071
号验资报告书。



2010

4
月,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10,680
万元,股东变更为:
尤小平、尤金焕和尤小华三位自然人,以及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瑞安瑞
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瑞阳会所(
2010
)变验
048
号验资报告书。



2011

7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38,680

元,瑞安瑞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瑞阳会所(
2011
)变验
108
号验资报
告书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15

9
月末,华峰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出资额(人民币)

股权比例




尤小平

110,432万元

79.631%

尤金焕

11,362万元

8.193%

尤小华

6,776万元

4.886%

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110万元

7.290%

合计

138,680万元

100.000%




一)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7

2



住所:西湖
区杭大路
9
号聚龙大厦东区十二层
C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2007

7

2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
33010600000017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由自然人股东尤飞宇、尤飞煌共同出资。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设计,物业管理,
房产营销策划、咨询,酒店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批发、零售;纺织原料,金属
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



经浙江天华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
4

12

31
日,杭州瑞合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2

021.72
万元,负债总额
10
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1,9
21
.7
2
万元;
201
4
年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
-
12.05
万元。



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7.290%
股权,所持股份未质押。



(二)尤小平、尤金焕和尤小华


尤小平、尤金焕和尤小华三人为兄弟关系,其中尤小平先生持有发行人
79.631%
股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尤小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三位自然人股东
情况
详见募集说
明书第
五节“六
、发行人董事、
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截至
201
5

9
月末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没有对其他企业的投资。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
2015

9
月末
,公司总部设置办公室、后勤事务部、人力资源部、审
计财务部、工程部、法务部、市场部、信息中心、采购中心、技术中心、北京代
表处和聚酰胺事业部。公司组织结构图如
下:








副总经理
/
总监


董事



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股东会


监事会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
、发行人与其下属一级子公司的投资关系


截至
2015

9
月末
,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全资及一级控股子公司共18家,


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83,840.00

29.66%

2

温州市龙湾龙东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1,000.00

80.00%

3

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4

浙江华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

100.00%

5

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58.00%

6

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30,800.00

51.00%

7

浙江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

60.00%

8

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

欧元1,280.00

87.50%

9

华峰日轻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60.06

54.12%

10

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30.00%

11

瑞安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12

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100.00%

13

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20,500.00

58.00%

14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93,300.00

100.00%

15

华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800.00

84.31%

16

上海华峰材料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

500.00

100.00%

17

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100.00%

18

瑞安华峰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30.00%



2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氨纶”)于1999年12月15日
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330000000025747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过历次股权转让与增资、未分配利润转增股
本、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华峰氨纶现有注册资本
73,840万元,发行人拥有华峰氨纶29.66%的股权。华峰氨纶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氨纶产品的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开发。华峰氨纶生产规模居国内第一,是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被评为全国化纤行业竞争力十强企业,全国化纤行业环境友好企
业和浙江省绿色企业。华峰氨纶所拥有的“千禧”牌氨纶丝为中国名牌产品,“千
禧”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华峰氨纶成功实现A股上
市(股票代码002064),成为温州首家境内上市民营企业和全国首家氨纶行业
的上市公司。


截至2014年底,华峰氨纶资产总额443,268.42万元,负债总额129,066.07
万元,净资产314,202.34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36,153.75万元,净利润
41,067.02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华峰氨纶资产总额513,153.14万元,负债总额177,839.18
万元,净资产335,313.96万元。2015年9月末实现营业收入188,986.78万元,
净利润25,374.85万元。


(2)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峰”)于2010年6月18日在重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渝涪500102000027110 1-1-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过历次增资,重庆华峰现
有注册资本75,000万元,系发行人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峰主要经营
范围包括:批发、零售:易燃液体:苯[有效期至2017年1月25日止];生产、销
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重庆华峰化工专注于己二酸产品和聚氨酯树脂产品的开发、
生产和销售。与目前国内己二酸生产装置相比较,公司在规模、能耗水平上具备
明显的优势。重庆华峰年产18万吨己二酸装置是目前国内单套规模最大的装置,
其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己二酸生产工艺中中间产品醇酮装置产能为12
万吨,也是国内首套规模最大的醇酮装置。同时,重庆华峰一期项目建设采用先
进技术21项,申报国家专利技术13项,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不仅可以降低能耗
和物耗,还降低了“三废”的排放量。截至2014年底,重庆华峰资产总额326,865.63
万元,负债总额252,078.14万元,净资产74,787.48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
180,797.44万元,净利润296.78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重庆华峰资产总额326,123.89万元,负债总额239,516.92
万元,净资产86,606.97万元。2015年9月末实现营业收入170,553.78万元,净


利润11,819.48万元。


(3)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塑性聚氨酯”)于2008年8
月15日在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330381000036624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初期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过历次增资,热塑性聚氨
酯现有注册资本3,000万元,发行人拥有热塑性聚氨酯100%的股权。热塑性聚
氨酯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热塑性聚氨酯系列产品、塑料制品研发制造和销售;塑
料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热塑性聚氨
酯是一家专门从事热塑性聚氨酯研发与生产的高科技环保型企业,引进源自德
国、台湾等地国际上最先进的TPU生产线及大型进口设备,采用世界领先的一
步法本体聚合连续生产技术和工艺。热塑性聚氨酯目前有12条生产线,年生产
能力为3万吨TPU,投放市场后均取得了良好反响,目前已拥有较为稳定的客
源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截至2014年底,热塑性聚氨酯资产总额30,640.81万元,负债总额23,495.98
万元,净资产7,144.83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8,540.32万元,净利润1,272.90
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热塑性聚氨酯资产总额39,035.35万元,负债总额
29,392.07万元,净资产9,643.28万元。2015年9月末实现营业收入40,645.67万
元,净利润2,498.45万元。


(4)浙江华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华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进出口”)于2007年6月11
日在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330381000090132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发行人拥有华峰进出口100%的股权。华峰
进出口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聚氨酯产品、氨纶、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塑料制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阀门、锻压件、五金制品、电器、工
艺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销售;佣金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华峰进
出口与中石油、中石化、拜耳、巴斯夫等国内与国外多家大型厂商建立了战略合
作关系。


截至2014年底,华峰进出口资产总额10,673.68万元,负债总额6,311.58万


元,净资产4,362.10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2,617.55万元,净利润158.60
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华峰进出口资产总额11,838.71万元,负债总额8,194.02
万元,净资产3,644.69万元。2015年9月末实现营业收入25,683.14万元,净利
润-772.55万元。


(5)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新材料”)于2007年11月2
日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330300000008174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0,000万元,由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金焕、尤小华、
尤小平共同出资,发行人拥有华峰新材料58.00%的股权。华峰新材料主要经营
范围包括:聚氨酯系列产品、塑料制品、鞋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塑料、化
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印铁制罐制造、销售;货物运输、物流服务
(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华峰新材料是目前全球最大的
聚氨酯鞋用树脂(鞋底原液)生产厂商,生产规模位居全球第一,是浙江省清洁
生产优秀企业、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等体系认证企业和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华峰新材料的主导产品“聚
峰”牌聚氨酯鞋用树脂(鞋底原液)为中国名牌产品,“聚峰”商标被国家工商总
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截至2014年底,华峰新材料资产总额322,740.21万元,负债总额153,280.61
万元,净资产169,459.60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43,422.39万元,净利润
27,762.26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华峰新材料资产总额252,250.35万元,负债总额
71,129.99万元,净资产181,120.36万元。2015年9月末实现营业收入325,450.76
万元,净利润31,624.26万元。


(6)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树脂”)于2008年3月6日在
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330381000020598号《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过历次增资,合成树脂现有注册资本30,800
万元,由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小华、尤金焕共同出资,发行人拥有合


成树脂51.00%的股权。合成树脂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聚氨酯系列产品、塑料制
品、鞋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印铁制罐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树脂主要从事聚氨酯革用
树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标准创新
型企业以及《合成革用聚氨酯树脂》行业标准主导制订单位,并且在同行业中率
先通过了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体系认证,主导产品“聚峰”牌革
用树脂为中国名牌产品。


截至2014年底,合成树脂资产总额159,857.06万元,负债总额89,402.93万
元,净资产70,454.13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59,101.11万元,净利润4,444.07
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合成树脂资产总额116,410.04万元,负债总额44,474.50
万元,净资产71,935.55万元。2015年9月末实现营业收入93,810.65万元,净
利润3,227.08万元。


(7)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

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普恩”)于2008年6月5日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310000400575463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为中德合资企业,注册资本640万欧元。经过历次增资,华峰普恩现
有注册资本1,280万欧元,由华峰集团和德国普恩公司合资创办,发行人拥有华
峰普恩87.50%的股权。华峰普恩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聚氨酯硬泡等
高效建筑保温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销
售自产产品,以上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华峰
普恩是国内首家引进全球最先进连续生产硬质聚氨酯泡沫设备的企业,采用德国
普恩公司专有技术及配方,生产高效保温、安全防火、超强粘接、无氟环保、经
久耐用的节能保温材料,其产品代表着保温材料行业最高科技水平,引领着行业
发展方向,并广泛应用于建筑节能领域和管道、储罐、LNG船体、高速列车等
保温工业领域。


截至2014年底,华峰普恩资产总额26,861.85万元,负债总额17,730.66万
元,净资产9,131.19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2,787.06万元,净利润123.84
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华峰普恩资产总额24,342.12万元,负债总额16,755.61
万元,净资产7,586.51万元。2015年9月末实现营业收入4,407.71万元,净利
润-1,544.69万元。


(8)瑞安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

瑞安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化工”)于2005年11月16日在
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330381000052704号《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元,发行人拥有远东化工100%的股权。远东化工主
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剧毒化学品;甲苯二异氰酸酯,其他危险化学
品;二氯甲烷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1日止)。一
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不含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及二氯甲烷以外的危险化学
品)、塑料原料销售。


截至2014年底,远东化工资产总额8,203.92万元,负债总额6,003.90万元,
净资产2,200.03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5,722.81万元,净利润126.13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远东化工资产总额7,943.10万元,负债总额5,617.75
万元,净资产2,325.34万元。2015年9月末实现营业收入16,473.68万元,净利
润107.64万元。


(9)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峰物流”)于2009年8月31日在
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330381000065364号《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过历次增资,华峰物流现有注册资本1,000万元,
发行人拥有华峰物流100%的股权。华峰物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易燃液体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类
1)(易燃液体类:成品油运输除外)。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海运、空运、陆运、快运)。


截至2014年底,华峰物流资产总额2,142.22万元,负债总额557.24万元,
净资产1,584.98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820.99万元,净利润74.07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华峰物流资产总额1,918.04万元,负债总额257.68万
元,净资产1,660.36万元。2015年9月末实现营业收入2,198.92万元,净利润
75.69万元。



(10)华峰日轻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峰日轻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于2008年7月10日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310000000094415号《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资本25,000万元。经过历次增资,华峰铝业现有注册资本60,060.06
万元,发行人拥有华峰铝业60%的股权。华峰铝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铝合金复
合材料的生产及其技术开发、自研技术的转让,销售自产产品;铝及铝合金材料
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业务。公司核心产品包括
热传输领域内各系列、各牌号及各种规格状态的铝合金板带箔材料,广泛应用于
汽车及工程机械冷却系统、电站冷却装置、微通道家用商用空调等各大领域。年
产规模可达13万吨。


截至2014年底,华峰铝业资产总额171,702.30万元,负债总额104,503.15
万元,净资产67,199.1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70,893.55万元,净利润
10,613.54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华峰铝业资产总额179,073.74万元,负债总额106,722.20
万元,净资产72,351.54万元。2015年9月末实现营业收入129,945.53万元,净
利润4,881.06万元。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5

9
月末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出资额(人民币)

股权比例

尤小平

110,432万元

79.631%

尤金焕

11,362万元

8.193%

尤小华

6,776万元

4.886%

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110万元

7.290%

合计

138,680万元

100.000%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尤小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实际控制人
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没有对其他企业的投
资。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企业职务


任职期限(年



年龄


备注


1


尤小平


董事局主席
/

事长


1995.01
-



57





2


尤金焕


董事


1995.01
-



61





3


尤小华


董事


1995.01
-



54





4


尤小燕

监事


1995.01
-



51





5


尤小玲

职工监事


1995.01
-



49





6


尤飞宇

监事


2010.04
-



35





7


林建一


总经理


2013.06
-
2016.12


54





8


胡永快

副总经理


2013.06
-
2016.12


45





9


翁奕峰


副总经理


2013.06
-
2016.12


53





10


陈学通


财务总监


2013.06
-
2016.12


48





11


周品英


党委书记、副
总经理


2013.06
-
2016.12


63





12


邹宗钧


总经理助理


2015.04
-
2017.12


4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
、公司董事简介


董事长:
尤小平先生,
1958

1
月出生,大专学历,职称:经济师。

1984
年参加工作,历任瑞安市塑料七厂副厂长、瑞安市塑料十一厂厂长,现任华峰集
团董事局主席,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
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等。



董事:
尤金焕先生

1954

6
月出生,高中学历,职称:经济师。

1974

参加工作,历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
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



董事:
尤小华
先生,
1961

8
月出生,在读
EMBA
。职称:经济师,
1976
年参加工作,历任瑞安市塑料十一厂厂长,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
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峰日轻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
、公司监事简介


监事:
尤小燕女士

1964

10
月出生,大专
学历。职称:会计师,
1982

参加工作,历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
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监事:
尤小玲女士

1966

1
月出生,职称:助理会计师,历任华峰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审
计财务部负责人兼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监事:
尤飞宇
先生,
1980

6
月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总经理:林建一先生,
1
961

7
月出生,硕士学历。

1976
年参加工作,历
任瑞安市财税局、国税局副局长,永嘉县国税局局长,温州市国家税务局瓯海税
务分局局长,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胡永快先生,
1970

2
月出生,本科学历。

1988
年参加工作,
历任瑞安市统战部副部长,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翁奕峰先生,
1962

1
月出生,硕士学历,职称:高级经济师。

1982
年参加工作,历任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副行长、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周品英先生,
1952

4
月出生,本
科学历。

1972
年参加工作,
历任温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陈学通先生,
1967

8
月出生,本科学历,职称:高级会计师。

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瑞安市新一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总经理助理:邹宗钧先生,
1975

10
月出生,硕士学历。

1998
年参加工作,
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情况


截至
201
5

9

3
0
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

及债券
情况如下:


董事

出资额(人民币)

股权比例

尤小平(董事长)

110,432万元

79.631%

尤金焕(董事)

11,362万元

8.193%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