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连圣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规、 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大连圣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九次董事会 相关会议资料,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并发表 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987,222.60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 34,292,308.93元,可供分配利润为38,598,464.00元 。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计提法 定盈余公积金10%,为3,429,230.89元;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股东股 利。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400,000元人民币(含 税)。 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切 实落实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爽、党伟、李正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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