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三钢闽光: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3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3 月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发出表决票七张),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七张)。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柒 拾壹亿元整,其中,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根据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了确保流动资金 及技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将原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调为人民币叁亿元整。基于上述 调整,公司201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也将 从人民币柒拾壹亿元整相应地增加至人民币柒拾贰亿元整。 经上述调整后,2016年度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叁亿元整(含贸易融资额度);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梅列支行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元整; 5.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陆亿元整; 6.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明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人民币肆亿元整; 7.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口支行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9.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元整; 10.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叁亿元整; 1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2.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3.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伍亿元整; 14.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5.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16.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湖里中心支行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17.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以上公司201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 柒拾贰亿元整,最终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 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吴春海 同志(身份证号码:350402196502122051)办理公司上述综合授 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 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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