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时间:2016年03月12日 16:01:57 中财网
中欧
明睿新常态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
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
16

3

12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8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3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中欧明睿新常态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
6

3

15



赎回起始日

201
6

3

15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
6

3

15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
6

3

15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
6

3

15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上述交易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各销售机构
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为单笔
10,000
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
须要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
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
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
或其他
电子交易平台
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
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
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
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
)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
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0.45
%


100
万元≤
M

500
万元


0.30
%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1.5
%


100
万元≤
M

500
万元


1.0
%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
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
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
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N



费率


N

7



1
.
50
%


7
日≤
N

30



0.75%


30
日≤
N

365



0.50%






365
日≤
N

730



0.25%


730
日≤
N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

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网站。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适用范围

本基金与下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01881


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2


001885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


3


001882


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


4


001886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5


001884


中欧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6


001889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7


001883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8


001888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E


9


001887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


10


001891


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E


11


001000


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001110


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13


001111


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14


001890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E


15


001146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16


001147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17


001164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18


001165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19


001173


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0


001174


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1


001306


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2


001307


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3


001615


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4


001810


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


001776


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6


001938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7


002009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28


002010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29


002013


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30


002014


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31


001963


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2


001787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A


33


001788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B


34


001990


中欧数据挖掘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注:1
、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2
、同一基金的
A
类份额与
C
类份额之间不可转换。



5.2.2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暂不支持转换业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相关基金
转换业务。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
务。具体转换办
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5.2.3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
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
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
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目前场内不支持基金转换
业务。




2
)基金转换实行“份额转换、未知价”

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
进行申请,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注册
登记机构将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
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
T+2
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
额。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
只基金,单笔
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00
份,若某
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剩余基金余额不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
理人有权将投资者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
)采用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前端收费方式
的基金(含子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只能转换为具有后
端收费方式的基金(含子基金)。基金转换确认成功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
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
算。




5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
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6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
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
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
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投资者可以发起多
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本公司可相互转换基金、
转换方式、费率标准及具体计算公式等以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
》和《招
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或由本公司另行确定后予以公告。




7
)发生巨额赎回时,参照《基金合同》规定执行。




8
)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
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披露及报备义务。




9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处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必须提供注册登记机构要
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
.个人投资者



1
.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机构投资者


1.
填妥的转换申请表;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投资者以电子交易方式提交基金转换申请,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办理方
式参见各销售机构电子交易规则。



5.2.4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
)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
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
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
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
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
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
/

1
+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1
年后(未满
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A
类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
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是
1
.195
元,对应赎回费率为
0.05%
,申购补差费率为
0.7%
,则可得到的转
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
10,000
×
1.050

10,500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10,000
×
1.050
×
0.05
%=
5.25



补差费(外扣)=(
10,500

5.25
)×
0.7

/

1+0.7
%)=
72.95



转换费用=
5.25+72.95

78.20




转入金额=
10,500
-
78.20=10,421.80



转入份额=
10,421.80/1.195

8721.17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1
年后(未满
2
年)决定转换为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A
类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
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是
1.195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8721.17
份。



5.2.5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办
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

T+2
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2.6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当发生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暂停基金转换的情
形时,本公司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披露及报备义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每期申购金额起点(单位: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100


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100


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0


1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1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0





6.2 定投业务安排


1
)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上述各代销机构相关
规定执行。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
)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
本基金
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
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

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

基金

招募说明书》。




3
)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
)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
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
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
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
的有关规定。



3
)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
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
关规定。




4
)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花园石桥路

66

东亚银行金融
大厦




客服电话:
4007009700
(免长途话费)、
021
-
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
021
-
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
021
-
68609601



网址:
www.zofund.com


联系人:袁维



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zo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580

网址:www.psbc.com

(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3)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热线: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
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
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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