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於其他市场发布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其他市場發佈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關於子公司擬發行超短期融資券的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謝兵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非執行董事袁新安及楊麗華;執行董事譚萬庚、張子芳及李韶彬; 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寧向東、劉長樂、譚勁松、郭爲及焦樹閣。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证券代码: 600029 公告编号:临 2016-009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 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拟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可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 贷款,以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4、发行利率: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发行利率 将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 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 行。 7、发行日期:厦门航空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规定的 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厦门航空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 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厦门航空资金需求以及市场 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发行时机 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和法律文件等注册发行 事宜。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 2015年 6月 30日召开的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 议通过授予本公司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根据本 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年 3月 8日审议同意厦门航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并在有关债券额度的有效期内,根据资金缺口与债务调整目 标,择机分批发行;授权厦门航空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债券品种发 行相关事宜。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 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3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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