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国购02: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Goocoo Investment Co., LTD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 66 号汇金大厦) 2016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说明: 123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募集说明书 摘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3 号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 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募集说明书 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 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 没有过错的除外; 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 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 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 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在受托管理期间因 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 明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 募集说明书 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 ,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 本期发行 所做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 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及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 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 在 募集说明书 中列明的信息和 / 或对 募集说明书 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 募集说 明书 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考虑 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所 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 募集说明书 中 “ 风险因素 ” 等有关 章节。 一、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国购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3013 号), 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首期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 完成。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6 亿元 (含 6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4 亿元 。 二、发行人本次债券评级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 AA ;本次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含 少数股东权益)为 852,055.05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 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6.26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90.29% ;本次债券上市前,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 30,532.85 万元( 2012 年度、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算术平 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尚未 完成审计,公司预计各项财务指标不会发生重大变动。发行人经合理测算,预计 2 013 年、 2014 年及 2015 年这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将不低于本期 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 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本次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 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同时,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 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 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 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 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 面利 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 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 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四、发行人所处的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长期以来受 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从短期来看,房地产政策层面对于行业的周期波动可能 带来较大影响。政府可能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状况,通过土地、 信贷、财税和产业政策,引导和规范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 发展。近年来,国家相 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并采取了多种政策措施,从信贷、土地、税收、市场秩 序、公积金政策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规范和引导。宏观经济形势和政府政 策将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产品供应结构等,并可能使得房地产市场 短期内产生波动。从中长期的角度看,房地产行业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整体增长速 度、城镇化进程的发展阶段以及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等经济基本面的影响。 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的变化,则公司的经营管 理和未来发展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 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 下简称 “ 双边挂牌 ” )。 根据 2015 年发行人的业绩预测情况, 目前本期债券符合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 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 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 债券 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 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 无效。 七、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联合评级 ” )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说明发行人偿 还债务的能力 很 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 很 小,违约风险 很 低。联合评级肯定 了发行人 丰富的保障房建设、物业管理和运营经验、资产收入规模持续增长等对 公司信用的支持。同时,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波动及未来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等因素可能对公司整体经营及信用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考虑到联合评级对发行人和本次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 来联合评级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次债券的市场价格将 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联合评级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跟踪评级 期间,联合评级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以及本次 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 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联合评级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联合信用评级有 限公司网站以及深交所网站予以公告。 八、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 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 让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均视为同意 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及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 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 AA , AA 级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很 小,违约风险很低。但 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 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 将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债券的本息, 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十、 发行人所有权受限资产主要系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设定的担保资 产, 包括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等。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所有权或 使用权受限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1,591,813.24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44.36% 。受 限资产可能影响公司的后续融资以及抵押资产的正常使用。 十一、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袁启宏为发行人的孙公司合肥京商融合置 地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将其持有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15% 的股权共计 3,750 万元,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 署日,上述股权质押尚未解除。除此以外,袁启宏、胡玉兰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 的发行人股份 / 权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十二、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以区域开发为主,经营项目主要集中在安徽省 内,其中合肥市占比突出,达到 60% 以上。公司 2012 - 2014 年新开工面积分别为 161 万平方米、 213 万平方米和 384 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增速较快。随着合肥京 商商贸城项目、合肥滨湖假日项目、合肥海棠湾项目等项目入市销售,如果所在 区域经济发展放缓及区域性房地产市场政策波动,公司盈利情况可能会出 现波 动。 十四、发行人所从事业务的投资规模及收益水平受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周期 的影响较大,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如果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经济产生周期性波 动,将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从而影 响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 十五、因本期债券起息日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故本期债券命名为“国购投 资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本期债券名称 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发行相关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 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具有法律效力。 十六、 本期债券申请上 市的场所为深交所,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 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十七、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 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 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 确定性。 十八、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英大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 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 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 十九、发行人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属于房地产业,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募集 资金不会转借他人。 目 录 释 义 ................................ ................................ ................................ ..........................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 ................................ ........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14 二、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 14 三、本次债券发行相关日期及上市安排 ................................ .......................... 18 四、本 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 18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 ................................ .... 22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 .......... 22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 项 ................................ ................................ .......... 22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 ...................... 2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2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 .......................... 2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简介 ................................ ................................ .................. 26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 .................. 28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重大收购情况 ................................ .......................... 28 五、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 .............................. 30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30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 40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 41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 .................. 43 十、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合规、经营管控情况 ................................ .......... 56 十一、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 65 十二、发行人关联方担保情况 ................................ ................................ .......... 67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 ................................ 68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 .......... 68 二、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变化情况 ................................ ...................... 80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82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83 五、有息债务分析 ................................ ................................ ............................ 120 六、其他重要事项 ................................ ................................ ............................ 121 七、财产权利限制情况 ................................ ................................ .................... 122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 ................................ .............................. 123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 ................................ ............ 123 二、本次债券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 .... 123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 ................ 124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 12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 ................................ ...... 127 一、备查文件 ................................ ................................ ................................ .... 127 二、查阅地点 ................................ ................................ ................................ .... 127 释 义 在 募集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性释义 公司、发行人、国购投资 指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国 购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01 6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主承销商 指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 理人 指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登记托管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簿记建档 指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 场公布说明发行方式的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 人记录网下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数量 意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的 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并进行配 售的行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土部、国土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住建部、住房建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国购投资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 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 构的总称 认购人、投资者、持有人 指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 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 的主体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评级、评级机构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专户 指 发行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开 立的专项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 储、划付的银行账户 专项偿债账户 指 发行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开 立的专项用于本次债券本息偿还的银行账户 新质押式回购 指 债券持有人在将债券质押并将相应债券以标 准券折算率 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 向交易对手方进行质押融资的同时,交易双方 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 易 最近三年、近三年 指 2012 年度、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 最近三年及一期、最近三 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 - 9 月 募集说明书 指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发行公告 指 《 国购 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发行文件 指 在 本期发行 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 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元 / 千元 / 万元 / 亿元 指 人民币元 / 千元 / 万元 / 亿元 二、专业释义 房地产开发投资 指 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统 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 仓 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 等房屋建筑物,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 程 ( 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 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 ) 和土地购置的投 资;不包括单纯的土地开发和交易活动 新开工面积 指 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单位 工程为核算对象,即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 积,不能分割计算 ; 不包括上期开工跨入报告 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 暂 停缓建 而在 报告期 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 房屋的 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 ( 地基处理或 打永久桩 ) 的日期为准 竣工面积 指 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 求已全部完工, 达到 入住 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 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 筑面积的总和 ; 竣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 ( 栋 ) 为核算对象,在整栋房屋符合竣工条件后按其 全部建筑面积一次性计算,而不是按各栋施工 房屋中已完成的部分或层次分割计算 商品房销售面积 指 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 ( 即双方 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 ) ; 由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 部分组成 商品房销售额 指 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 ( 即双方 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 ) ; 该指标与商 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由现房销售 额和期房销售额两部分组成 募集说明书 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 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募集说明书 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造成的 。 第 一 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oocoo Invest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袁启宏 成立日期: 2010 年 5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实缴资本: 25,000 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 66 号汇金大厦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 66 号汇金大厦 26 层 邮政编码: 2300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永海 联系电话: 0551 - 65378912 传真: 0551 - 65378887 所属行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K70 :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100000410208 税务登记证号:皖合税字 340104554580676 号 组织机构代码: 55458067 - 6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投资;科技项目投资、高新技术投资;基 础建设投资;实 业投资;实业投资;企业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 二、 本期发行 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 会 审议。 2015 年 8 月 18 日, 公司股东 会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明确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批准公司申 报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 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5 〕 3013 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公司将 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二)本 期 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 、发行人: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债券简称: 16 国购 02 ,债券代码: 1 12354 。 3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6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4 亿元。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 6 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 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 4 亿元的发行额度。 6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上市交易、质押等操作。 8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 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 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 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9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 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30 个交易 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则后续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仍有权选在在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 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 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 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 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 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 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帐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 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4 、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 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 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 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 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 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 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 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配售结果。 15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 、起息日: 2016 年 3 月 17 日。 17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 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8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17 日。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17 日;若投资者未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 2019 年 3 月 17 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到期日。在到期日当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 期利息。 20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 16 年 3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3 月 16 日。 21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2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3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4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 26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英大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7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8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 行。 29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0 、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 申请 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1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 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32 、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3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 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 三、 本期债券 发行相关日期及上市安排 (一) 本期债券 发行时间安排 1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6 年 3 月 15 日 。 2 、发行首日: 201 6 年 3 月 17 日 。 3 、预计发行 / 网下认购期限: 2016 年 3 月 17 日 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 ,共 2 个交易日。 (二) 本期债券 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安排向深交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 上市交 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 本期债券 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 66 号汇金大厦 法定代表人:袁启宏 联系人: 王永海 联系电话: 0551 - 65378912 传真: 0551 - 6537888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谢明、修瑞雪、房芮羽 联系电话: 0755 - 83007176 传真: 0755 - 83007150 (三)分销商: 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联系人:单刚 联系电话: 021 - 33389827 传真: 021 - 33389955 2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铭锋 联系电话: 010 - 59013 896 传真: 010 - 59013800 (四)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B2) 座 301 室 负责人:王子龙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浩、徐华燕 联系电话: 010 - 88395449 传真: 010 - 88395449 (五)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6 层 负责人:张晓健 经办律师:王炜、史山山 联系电话: 0551 - 62631165 传真: 0551 - 62620450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 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评级人员:刘薇、李晶 联系电话: 010 - 85172818 传真: 010 - 85171273 (七)受托管理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谢明 联系电话: 0755 - 83007176 传真: 0755 - 83007150 (九)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专项偿债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负责人:荣益民 联系人:韩夏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阜阳路 59 号 电话: 0551 - 68118542 传真: 0551 - 68118542 (十)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总经理:宋丽萍 联系电话: 0755 - 82083333 传真: 0755 - 82083190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总经理:戴文华 联系电话: 0755 - 25938000 传真: 0755 - 25988122 第 二 节 发行人及 本次债券 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评级出具了《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 [2015]491 号),该评级报告在联合评级网站 ( http://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 )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AA 级 说明发行 人偿还债务的能力 很 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 很 小,违约风险 很 低。 (二)评级 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 、评级观点 联合评级对发行人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 安徽省专注于商贸物流项目的投 资运营和较大的商业物业投资、建设、运营企业之一,具有丰富的商业物业管理 和运营经验。公司还具有丰富的保障房建设经验,尤其是棚户区改造投资、建设 经验。近年来,公司资产和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同时,联合评级关注到,公司负 责的保障房建设项目毛利较低,前期垫资规模较大,在建项目较多,未来资本支 出压力较大等因素可能对公司信用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公司在建商贸物流项目、保障房、商品房和商业物业项目的完工 以及配套物业的销售 和出租,公司收入及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 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 、优势 ( 1 )公司是 安徽省较大的商贸物流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企业之一,具有 丰富的保障房建设、物业管理和运营经验。 (2)近年来,公司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及收入规模保持快速增长。 ( 3 )公司在建项目规模较大,预收款规模较大,未来可结转收入较多。 3 、 关注 ( 1 )公司负责的保障房建设毛利较低,前期垫资规模较大,对公司资金形 成较大压力 。 ( 2 ) 公司主要项目分布较为 集中,易受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政策波动影响, 盈利规模可能出现波动。 ( 3 )近年,公司业绩增长 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依赖性有增强 态势。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国购投资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 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 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国购投资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 级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国购投资有限公 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 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国购投资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 予以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时间 不晚于本公司网站),并同时报送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各大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着长 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各家银行获得了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 力较强。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获得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 等 金融机构 共计 163.28 亿元的授信额度,已使用 10 3 . 05 亿元,剩余授信额度为 60. 23 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 往来的违约情况 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没有发生 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其偿还情况 2012 - 2014 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发行过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 本期发行 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 例 截至 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公司发行且存续的债券累计余额为 0 亿元,本次公 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发行的债券累计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 (含 20 亿元) , 占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 的比 例为 23. 47 % ,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 40%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26 1.22 1.51 1.32 速动比率(倍) 0.51 0.42 0.44 0.51 资产负债率( % ) 76.26 76.82 74.16 80.57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0.63 1.20 1.79 贷款偿还率( %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 - 存货) / 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 负债合计 / 资产合计;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利润总额 +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 折旧 + 摊销) /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 资本化 利息); 贷款偿还率 = 实际贷款偿还额 / 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 = 实际支付利息 / 应付利息支出。 第 三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oocoo Invest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袁启宏 成立日期: 2010 年 5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实缴资本: 25,000 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 66 号汇金大厦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 66 号汇金大厦 26 层 邮政编码: 2300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永海 联系电话: 0551 - 65378912 传真: 0551 - 65378887 所属行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K70 : 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100000410208 税务登记证号:皖合税字 340104554580676 号 组织机构代码: 55458067 - 6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投资;科技项目投资、高新技术投资;基 础建设投资;实业投资;实业投资;企业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简介 (一)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自然人袁启宏、徐黎德、袁其福、袁其荣、陈峰、洪传海共 同出 资组建,于 2010 年 5 月 11 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34010000041020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其中:袁启宏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80.00% ,徐黎德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5.00% ,袁其福 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4.00% ,袁其荣认缴注册资本人民 币 4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4.00% ,陈峰认缴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出资比例 为 4.00% ,洪 传海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出资比例 3.00% ;股东认缴 出资分期交付,设立时实收资本为 2,000.00 万元,其中:袁启宏出资人民币 1,6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6.00% ;徐黎德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1.00% ;袁其福出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80% ;袁其荣出 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80% ;陈峰出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0.80% ;洪传海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60% 。本次出 资业经合肥万事达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 出具万事达验字【 2010 】 016 号验资报 告。 (二)变更情况 2010 年 7 月 21 日,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股东进行了第二期 出资,本次出资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其中:袁启宏出资人民币 1,6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6.00% ;徐黎德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1.00% ;袁其福出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80% ;袁其荣出 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80% ;陈峰出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0.80% ;洪传海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60% 。本次出 资业经合肥万事达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万事达验字【 2010 】 033 号验资报 告。本次出资后,公司实收资本为 4,000.00 万元。 2010 年 9 月,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股东进行了第三期出资, 本次出资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 4,000.00 万元,其中:袁启宏出资人民币 3,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2.00% ;徐黎德出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 ;袁其福出资人民币 1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60% ;袁其荣出资人民 币 1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 .60% ;陈峰出资人民币 16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1.60% ;洪传海出资人民币 1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20% 。本次出资业 经安徽中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皖中健验字【 2010 】第 096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8 月,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徐黎德、袁其福、袁其荣、陈峰、 洪传海将持有的公司 19.00% 的股权转让给袁启宏,洪传海将其持有的 1.00% 的 公司股权转让给胡玉兰。 2013 年 12 月,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其中:袁启宏以持有公司债权作价出资 15, 000.00 万元。本次出 资业经合肥万事达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万事达验字【 2013 】第 0102 号验资 报告。 2014 年 12 月,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股东将未缴付的注册资 本金补足,本次出资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其中:袁启宏出资人民 币 1,9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7.92% ;胡玉兰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0.08% 。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00.00 万元,袁启 宏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24,900.00 万元,出资比例 99.60% ,胡玉兰 认缴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出资比例 0.40% ;实收资本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其中: 袁启宏出资人民币 24,900.00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 99.60% ;胡玉兰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 0.40% 。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袁启宏。最近三年内 公司 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节 “ 七、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基本情况 ” 部分。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重大收购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2 年下半年起,安 徽蓝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蓝鼎控股 ” )由 于过度扩张及经营管理问题,导致资金链紧张。经过充分的尽职调查,发行人认 为蓝鼎置地资产较为优质,通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适当资金投入,具有较大的 升值潜力。 2013 年 7 月,经政府协调及双方充分的商业谈判,发行人决定以协 议价格和市场化的交易结构并购蓝鼎置地。 为追求并购效益的最大化,并适当分散并购风险,发行人借鉴资本市场股权 并购的成功案例,决定引入外部金融机构参与本次并购。鉴于中航信托与发行人 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及其对蓝鼎置地资产的高度认可,双方同意设立股权投资信 托计划 ,以向蓝鼎置地增资的方式实施并购。 据此,中航信托 · 天启 416 号蓝鼎置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正式设立,信托计划总规模 16 亿元,其中:信托计划优先级金额为 8 亿元,由单一受益人全额认购;信托计划劣后级金额为 8 亿元,由发行人全额认 购。 根据该信托计划之补充协议,中航信托变更了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 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 16 亿元用于认购蓝鼎置地新增注册资本。 根据《中航信托 · 天启 416 号蓝鼎置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回购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AVICTC2013X03 60 - 4 - 1 、 AVICTC2013X0360 - 4 - 2 、 AVICTC2013X0360 - 4 - 3 ),该集合信托计划下标的股权回购人为合肥华源物业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华源物业 ” )。 2015 年 1 月 18 日,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航信托 ” )与华源 物业签署了《中航信托 · 天启 416 号蓝鼎置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回 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AVICTC2013X0360 - 4 - 4 ),约定回购期变更为信托计划存续 期满 24 个月。 2015 年 7 月 20 日,中航信托与华源物业签署了《中航信托 · 天启 416 号蓝鼎 置地股权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 AVICTC2013X0360 - 4 - 5 ),约定回购期变更为信托计划存续期满 36 个月。 (二)重大收购情况 发行人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通过国购机器人,协议收购 上海宏望 100% 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国购机器人间接持有中发科技控股股东三佳电子 70% 股权,并 间接控制中发科技 27,073,333 股,持股比例 17.09% 。 2015 年 6 月 1 日,中发科技就此权益变动事宜发布《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 — 049 )》。 2015 年 6 月 3 日,中发科技发布《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和《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购机器人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安徽国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国 购机器人 51 .00 % 的股份,是国购机器人的控股股东。袁启宏直接持有安徽国购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 .00 % 股权,并通过实际控制的 华源物业持有国购机器人 60 .00 % 股权,为国购机器人的实际控制人。 变更后的中发科技股权结构图如下: 五、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股权占比( % ) 股东性质 袁启宏 24,900.00 99.6 0 自然人 胡玉兰 100.00 0.4 0 自然人 合计 25,000.00 100.00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 一级 子公司、二级子公司 24 家,基本 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公司全称 注册资本 (万元)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关系 取得方式 1 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300.00 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 经营 50.15% 直接 投资设立 2 宿州国购广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注(1) 10,0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0.00% - 投资设立 3 安徽蓝鼎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注(2) 180,0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11.12% 直接 投资设立 4 郎溪国购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99.00% 间接 投资设立 5 郎溪国购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0% 间接、直接 投资设立 6 郎溪国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0% 间接 投资设立 7 宣城国购置业有限公司 8,000.00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