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浙江龙盛: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本摘 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 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 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 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债券评级为 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 为 1,450,853.07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 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45.3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1.52%)。本次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57,088.82 万元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 行公告。 二、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 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具有波动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由于本次债 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次债 券存续期内,如果利率发生变化,会使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的实际收益水平存在 不确定性。 三、本次债券将面向《债券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 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 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 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 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 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 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本次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 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上海新世 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 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 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级 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五、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对子公司 的担保)为 461,491.24 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为 34.59%。虽然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较好,并且报告期 内公司未出现因被担保方到期未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但在本次债券 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不发生负面 变化。如果出现上述负面变化,公司将必须履行担保责任,届时公司需承担额外 负债,进而影响到公司对本次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偿付责任。 六、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9 月,公司投资净收益分 别为 17,368.02 万元、10,271.10 万元、44,432.08 万元和 76,720.81 万元,占当期 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9.53%、6.05%、13.35%和 26.77%,2012 年、2015 年 1-9 月占比较高。受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多变以及企业内部投资决策机制、投资项 目经营状况的影响,公司投资收益面临一定的波动风险。如果未来出现投资收益 明显下滑的情况,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87.17%、 74.93%、83.87%以及 73.20%,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短期偿债压力 较大,将影响公司长期规划的实施以及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 水平。本次债券发行后,短期偿债风险将有所降低,长短期负债结构将得到优化, 但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未来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有再上升的 可能,且若未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 的范围内,则有可能出现无法按期足额兑付本次债券本息的风险。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 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 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本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九、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公司进行持 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 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 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 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公布跟踪评 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十、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484,001.36 万元、 544,745.61 万元、610,022.73 万元和 849,560.6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22%、28.71%、26.49%和 32.03%,公司有息负债余额较大,但占总资产的比 例较低。发行人在保证合理的资产流动性及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财务 融资成本。虽然发行人经营稳健、财务结构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也非常 注意资金管理,但若未来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管理出 现异常波动,公司将可能面临无法按期足额偿付有息负债本息的风险。 十一、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02,257.05 万元、 212,749.16 万元、287,488.17 万元和 325,353.6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79%、11.21%、12.49%和 12.27%,其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3.93%、94.54%、95.58%和 93.60%。虽然发行人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计提了坏账准备且应收账款余额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但若宏观经济出现 重大变化导致客户无法按约支付货款,发行人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十二、鉴于本期债券拟于 2016 年发行,本期债券名称由“浙江龙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 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浙江龙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目 录 声 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4 目 录............................................................................................................................ 7 释 义............................................................................................................................ 9 第一节 发行概况......................................................................................................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4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7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8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1 六、认购人承诺................................................................................................... 21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评级情况.................................................................. 22 一、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22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22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26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2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43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45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51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71 第四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78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78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78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78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79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指标................................................................... 79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81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81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83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85 一、募集资金规模............................................................................................... 85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8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86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8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8 一、备查文件....................................................................................................... 88 二、查阅地点....................................................................................................... 88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词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浙江龙盛 指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指 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 证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即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本次债券项下发行规模不超过 4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 不超过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30 亿元)的浙江龙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 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管理人、浙商证券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 源、簿记管理人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指 浙商证券和申万宏源的合称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新世纪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 最近三年及一期、近三年 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9 月末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公司简称 浙江龙盛控股 指 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桦盛 指 桦盛有限公司 盛达国际 指 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德司达控股 指 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 德司达集团 指 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龙盛 KIRI 指 龙盛 KIRI 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浙江安诺 指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 上虞吉龙 指 上虞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吉龙 指 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忠盛 指 浙江忠盛化工有限公司 龙盛控股(上海) 指 龙盛集团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浙江捷盛 指 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浙江恒盛 指 浙江恒盛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鸿盛 指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上虞金冠 指 上虞市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龙盛染化 指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吉盛 指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杭州龙山 指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龙山精细 指 杭州龙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德司达德国 指 DyStar Colours Distribution GmbH 德司达德国 德司达无锡 指 DyStar Wuxi Colours Co., Ltd. 德司达无锡 德司达南京 指 DyStar Nanjing Colours Co., Ltd 德司达南京 德司达印尼 指 P.T. DyStar Colours Indonesia 德司达印尼 德司达日本 指 DyStar Japan Ltd. 德司达日本 德司达新加坡 指 DyStar Singapore Pte. Ltd. 德司达新加坡 德司达上海 指 德司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德司达非洲 指 DyStar Boehme Africa (Pty) Ltd. 德司达波美非洲 德司达助剂 指 DyStar Anilinas Têxteis, Unipessoal, Lda. 德司达纺织助剂公 司 德司达巴西 指 DyStar Industria e Comercio de Produtos Quimicos Ltda. 德司 达化学工业和贸易公司(巴西) 德司达土耳其 指 DyStar Kimya Sanayi ve Ticaret Ltd .ti 德司达土耳其 德司达中国 指 DyStar China Ltd. 德司达中国 德司达墨西哥 指 DyStar de Mexico S.de R.L. de C.V. 德司达墨西哥 德司达台湾 指 DyStar Taiwan Ltd. 德司达台湾 德司达印度 指 DyStar India (Private) Ltd. 德司达印度 德司达美国 指 DyStar LP 德司达美国 LP 上虞嘉业 指 上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奥盖克 指 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龙盛薄板 指 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龙盛物业 指 嘉兴市龙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安盛 指 浙江安盛化工有限公司 中轻化工绍兴 指 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 众联环保 指 上虞市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金龙 指 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三联 指 浙江三联集团有限公司 三、专业名词 节能减排 指 国家为提倡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而提出的节约能耗、 减少废弃物排放的产业指导政策 精细化工 指 精细化工,是生产精细化学品工业的通称,是指具有特定的 应用功能,技术密集,商品性强,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化工产 品 精细化率 指 精细化工产品产值在化学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 纺织化学品 指 纺织化学品主要是指染料和纺织助剂,纺织化学品的发展与 纺织纤维紧密关联 印染 指 又称之为染整,是一种纺织品加工方式,也是染色、印花、 后整理、洗水等的总称 分散染料 指 在染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呈分散状态进行染色的一类非离子 染料,其颗粒细度 1μm 左右,借助于分散剂的存在,很均匀 地分散在水中。染料分子中通常不含强水溶性基团,如磺酸 基,主要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和印花 活性染料 指 染料分子中具有能与纤维分子中羟基、氨基发生共价键合反 应的活性基团。因该类染料引入的活性基团或个数不同而形 成很多小类,其每类又有其各自的特点,主要用于棉纤维及 其纺织品的染色和印花 中间体 指 又称有机中间体,用煤焦油或石油产品为原料以制造染料、 农药、医药、树脂、助剂、增塑剂等的中间产物 染料中间体 指 精细化工行业重要的分支,是合成染料的必要中间化学品, 主要由芳环结构组成,目前国际上分为脂肪系、苯系、萘系、 蒽醌系、杂环系、稠环系等 400 多个品种 H 酸 指 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一种重要的化工中间体,用于制造 活性染料、酸性染料及直接染料 对位酯 指 4-硫酸乙酯砜基苯胺,用于生产活性染料的一种重要中间体 还原物 指 3-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是分散染料重要的偶合组分中间 体 合成 指 将不同结构的染料中间体,通过重氮、偶合等化学反应,生 成大分子量的染料滤饼的过程 重氮化 指 芳香族伯胺与亚硝酰硫酸作用生成重氮盐的反应 偶合 指 染料生产工艺中,重氮化合物与酚类、胺类相互作用,形成 带偶氮基化合物的反应 组分 指 指混合物(包括溶液)中的各个成分 DCS 指 DCS 是分布式控制系统的英文缩写(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在国内自控行业又称之为集散控制系统,是相对于 集中式控制系统而言的一种新型计算机控制系统,是一个由 过程控制级和过程监控级组成的以通信网络为纽带的多级计 算机系统,综合了计算机,通信、显示和控制等 4C 技术,其 基本思想是分散控制、集中操作、分级管理、配置灵活以及 组态方便 循环经济 指 循环经济就是在物质的循环、再生、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 是一种建立在资源回收和循环再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 式。其原则是资源使用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再循环。 其生产的基本特征是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Longsheng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阮伟祥 成立日期:1998 年 3 月 23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25,333.19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325,333.19 万元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股票代码:600352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龙盛大道 1 号 邮政编码:312368 电话号码:0575-82048616 传真号码:0575-82041589 互联网网址:http://www.longsheng.com 工商注册号:330000000013705 组织机构代码证:70420213-7 经营范围:染料及助剂、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生产、销售(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各类染料、助剂、化工中间体 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 口,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 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 2015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6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 本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 条款。 根据上述核准情况,发行人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 债券,其中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 毕,剩余数量将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 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本次债 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发行完毕。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 一简称为“16龙盛03”,品种二简称为“16龙盛04”)。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品种一为5 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基础发行规 模不超过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基础发行 规模不超过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两个品种间在总发行规模(含超 额配售部分)内,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 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及超额配售选择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 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 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 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 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 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 种一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就本期债券品种一行使票面利 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 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 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 人。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本期债券品种一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起息日:2016年3月17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7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品种一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 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 的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3月17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品种一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1 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5、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 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 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7、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 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 本息偿付。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21、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牵头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4、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8、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 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3月15日。 发行首日:2016年3月17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1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 称: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阮伟祥 住 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 电 话: 0575-82048616 传 真: 0575-82041589 联 系 人: 姚建芳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1、牵头主承销商 名 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住 所: 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电 话: 0571-87903137 传 真: 0571-87902731 项目主办人: 洪涛、项骏 项目组人员: 蒋盈、杨利所、刘良金、严凯聃、郑麒、赵亚南 2、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 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玉华 住 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 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电 话: 021-33389888 传 真: 021-33389955 项目主办人: 边晓磊、徐笑吟 项目组人员: 奚飞、段玉婷 (三)分销商 名 称: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涛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 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23 单元 联 系 人: 郭佳文 电 话: 010-63222723 传 真: 010-63222809 (四)律师事务所 名 称: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章靖忠 住 所: 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8 楼 电 话: 0571-87901111 传 真: 0571-87901500 联 系 人: 吕崇华、张声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 胡少先 住 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9 楼 电 话: 0571-88216888 传 真: 0571-88216999 经办会计师: 黄元喜、宋鑫、金东伟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 称: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荣恩 住 所: 上海市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F 电 话: 021-63501249 传 真: 021-63500872 评级分析师: 常虹、于雯雨 (七)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 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住 所: 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电 话: 0571-87903137 传 真: 0571-87902731 联 系 人: 洪涛、项骏 (八)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名 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负 责 人: 吕军辉 住 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 557-573 号 电 话: 0575-81285561 传 真: 0575-81285599 联 系 人: 丁丰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 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黄红元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 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 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 经 理: 高斌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 话: 021-38874800 传 真: 021-58754185 (十一)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银行账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001221019013334611 开户行:工行淮海中路第二支行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 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评级情况 一、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聘用了新世纪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新世纪出 具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新世纪债评[2016]010172 号),经新世纪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新世纪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的涵义为短期债务 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 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新世纪评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的涵义为偿还债务的 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1、优势 (1)市场地位突出。浙江龙盛继续保持了主导产品在产能、产销量和市场 份额方面的优势,成为国内最大的染料生产企业。此外,德司达的并入使得公司 在全球范围内的行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2)上下游产业协同效应较明显。浙江龙盛已形成以染料、助剂、中间体 及减水剂业务为主,房地产、无机化工及汽配业务为辅的多元化产业经营体系, 且具有一定的上下游产业协同优势。 (3)研发和技术优势。浙江龙盛拥有近 1900 项专利,其中控股子公司德司 达拥有 1800 余项专利,研发力量雄厚,将为公司在印染行业高端市场的产品开 发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4)资本实力较强。浙江龙盛主业盈利状况较好,持续的经营积累使得公 司资本实力日益增强。 2、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染料、中间体等行业易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相关产 品价格的波动可能对浙江龙盛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环保成本压力。浙江龙盛主营的染料、中间体、减水剂及无机化工属 于高污染行业,环保治理要求的提高仍可能增加公司成本支出,影响公司的盈利 水平。 (3)成本费用控制压力。近年来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及营销费用的增 加,以及债务规模扩大带来的融资成本的增加,使得浙江龙盛面临较大的成本费 用控制压力。 (4)房地产项目投资压力。2015 年以来,浙江龙盛参与多个房地产建设项 目,各项目合计计划总投资额较大,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 (5)股票价格波动风险。浙江龙盛持有多家上市公司的股权,近期国内股 票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 效期(本期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新世纪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新世纪将持续关注浙江龙盛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浙江 龙盛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浙江龙盛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 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浙江龙盛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新世纪对浙江龙盛的跟踪评级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年浙江龙盛经审计的年度财 务报告披露日起两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 项出现差异的,新世纪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 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浙江龙盛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 相应事项。新世纪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浙江龙盛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 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浙江龙盛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 前向浙江龙盛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 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 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 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 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最近三年发行人在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评级结果如下: 债务名称 起息日 3 月 31 日 到期日 12 月 31 日 发行规模 12 月 31 日 主体评级 债项评级 12 龙盛 CP001 2012-4-27 2013-4-27 5 亿元 AA A-1 12 龙盛 CP002 2012-9-17 2013-9-17 5 亿元 AA A-1 13 龙盛 MTN 2013-10-16 2016-10-1 6 5 亿元 AA+ AA+ 13 龙盛 CP001 2013-10-23 2014-10-2 3 6 亿元 AA+ A-1 14 龙盛 CP001 2014-10-10 2015-10-1 0 8 亿元 AA+ A-1 15 龙盛 SCP001 2015-1-20 2015-4-20 5 亿元 AA+&AA[注] - 15 龙盛 SCP002 2015-6-10 2015-12-7 12 亿元 AA+&AA[注] - 15 龙盛 SCP003 2015-09-17 2016-3-15 5 亿元 AA+&AA[注] - 注:经新世纪评定,给予发行人长期信用评级为“AA+”,经中债资信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评定,给予发行人长期信用评级为“AA”。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Longsheng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 阮伟祥 设立日期 1998 年 3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3,253,331,860.00 股 实收资本 3,253,331,860.00 股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龙盛大道 1 号 邮政编码 312368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浙江龙盛 股票代码 60035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姚建芳 电话号码 0575-82048616 传真号码 0575-82041589 互联网址 www.longsheng.com 电子信箱 mail@longsheng.com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经营范围 染料及助剂、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服务、生产、销售(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 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包装制品的 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各类染料、助剂、化工中间体的出口; 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零配件的进口,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70420213-7 (一)发行人的设立、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1)公司设立至上市前股权变动情况 发行人的前身为上虞县纺织印染助剂厂。199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经浙江 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170 号文件批准同意,由浙江龙盛集团有限 公司职工持股会、上虞市道墟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上虞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等三家法人和阮水龙等 10 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1999 年 1 月 18 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9]26 号文批准, 公司以 1998 年期末总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7 股的比例向全体 股东以现金配股。此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7,000 万元。 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国资字(2001)205 号《关于同意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文批复,上虞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将其持有的浙 江龙盛 140 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浙江龙盛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2001 年 9 月 30 日,经浙江龙盛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2001 年度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决 议通过,职工持股会将其持有浙江龙盛的 3,643 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上虞市龙盛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阮水龙等 36 个自然人。至此,浙江龙盛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持股会不再持有浙江龙盛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 2003 年 7 月 1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76 号文件核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2,7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3]87 号文批准, 公司股票于 2003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股 本总额增加至 22,700.00 万股。 (3)2004 年 5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4 年 5 月,根据公司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3 年年末总股本 22,7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22,700 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45,400 万股。 (4)2005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5 年 4 月,根据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4 年年末总股本 45,4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13,620 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59,020 万股。 (5)2005 年 7 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5 年 7 月 28 日,公司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以 2005 年 6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 59,020 万股计算,非流通股股 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 4 股股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没有变化, 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38,2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85%,无限售条件股份的为 20,74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5%。 (6)2007 年公司一致行动人受让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7 年 2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302 号《关于同意豁免阮水龙、 阮伟祥、阮伟兴1、项志峰四人要约收购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 批复》同意,公司股东阮水龙、阮伟祥、阮伟兴、项志峰受让浙江龙盛控股有限 公司所持有的公司 17,820,345 股股份,并于 2007 年 2 月 7 日办妥了过户手续。 1 发行人于 2011 年 2 月 25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的三名自然人阮水龙、阮伟祥、项志峰提 交的《关于一致行动及共同控制关系变动的声明与承诺》,声明阮水龙、阮伟祥、项志峰等 三人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起,已与阮伟兴不存在共同控制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 行动关系,并承诺今后也不可能再与阮伟兴存在共同控制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一 致行动关系。 (7)2007 年 10 月增发新股 2007 年 10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62 号文件核准,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增发 A 股 6,880 万股。增发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65,900 万股。 (8)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制定 2008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重新制订《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后依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 1 号/2 号》进行了适当性修改,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08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共授予 30 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4,120 万份。 (9)2009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9 年 4 月,根据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08 年年末总股 本 65,9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 增股本 65,900 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31,800 万股。根据《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条款,股票期权数相应调整至 8,240 万份。 (10)2009 年 9 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9 年 9 月,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89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12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平价发行,债券 面值每张人民币 100 元,债券存续期间为 5 年。 (11)201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 2010 年 2 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激励 对象股票期权首次行权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的四人(阮伟祥、 阮兴祥、常盛、贡晗)首次行权 1,03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本总额增 加至 132,830 万股。 (12)201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09 年 9 月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125,000 万元的可转换债券已全部转股或赎回完毕,其中,转股金额为 124,703.70 万元,转股数为 140,115,930 股,赎回债券金额 296.3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468,415,930 股。 (13)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第二次行权 2013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的议案》,2013 年 5 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的二十六 人第二次行权 2,13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489,765,930 股。 (14)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第三次行权 201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2013 年 11 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的二十人第三次行权 2,610 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行权价格为 7.87 元/股,本次激 励对象行权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行权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515,865,930 股。 (15)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第四次行权 2014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2014 年 1 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的 两人(阮伟祥、项志峰)行权 1,2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527,865,930 股。 (16)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第五次行权 2014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2014 年 6 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的 1 人(阮兴祥)行权 21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529,965,930 股。 发行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授予 4,120 万份股票期权,经 2009 年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后相应调整至 8,240 万份,经考核通过的可行权数量为 7,480 万份。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已完成行权 7,185 万份股票期权,放弃行权 295 万份 股票期权,不存在股票期权未完成行权的情况。 (17)2015 年增发新股 2015 年 2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5]237 号文件核准,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增发 A 股 9,670 万股。增发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626,665,930.00 股。 (18)2015 年 6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 年 4 月 , 根 据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1,626,665,93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 转 增 股 本 1,626,665,930.00 股 , 转 增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增 加 至 3,253,331,860.00 股。 2、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阮水龙先生、阮伟祥先生和项志峰先生。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述三名股东合计持有发行人 26.33%的股份。最近三年内公司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桦盛与新加坡 KIRI 公司(即德司 达控股前身)等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及股东协议》及《可转换债券认购协议》, 协议规定香港桦盛将出资 10 新加坡元认购新加坡 KIRI 公司 1 股普通股,面值 10 新加坡元;同时新加坡 KIRI 公司将向香港桦盛定向发行 2,200 万欧元的可转 换债券。 2012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盛达国际增资 3,000 万美元,盛达国际以 2,200 万欧元受让香港桦盛持有的上述的德司达控股的可转 换债券,并将可转债券按照《可转债券认购协议》中规定的每股 10 新加坡元一 次性全部转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盛达国际和香港桦盛合计持有德司达控股 62.43%的股权,从而实现公司对德司达控股的间接控制。 德司达控股 2011 年度的营业收入超过公司同期收入的 50%,根据《重大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2 年 7 月 18 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省发改委关于浙江龙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项目核准 的批复》(浙江发改外资[2012]828 号),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交易。2012 年 7 月 23 日,浙江省商务厅出具《浙江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商务外经许可[2012] 第 28 号),同意公司增资盛达国际 3,000 万美元,用于本次交易。2012 年 8 月 2 日,公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虞市支局办理完毕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将可 供汇出境外投资资金额度变更为 3,010 万美元。2012 年 8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 出具了《关于核准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2]1159 号),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201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将持有的德司达控股可转换债债券全部转股,完 成转股后,对德司达控股持股比例达 62.43%,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德司 达控股对发行人 2012 年度财务数据影响如下: 项目 德司达控股[注 1] 浙江龙盛[注 2] 所占比例 千美元 (经审计) 人民币万元 (经审计) 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591,224 371,614 1,715,324.66 21.66% 净资产 137,027 86,128 837,197.06 10.29% 营业收入 765,479 481,731 764,930.84 62.98% 净利润 -22,210 -13,977 80,944.87 -17.27% [注 1]:美元数据来自于 KPMG LLP 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德司达控股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 2012 年度审计报告;人民币数据来自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德司达控股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 2012 年度审计报告。 [注 2]:浙江龙盛 2012 年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包含德司达集团,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包含德司 达集团。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例(%) 限售股数 量(股) 限售股比 例(%) 股东性质 1 阮水龙 389,653,992 11.98 境内自然人 2 阮伟祥 328,931,398 10.11 60,000,000 1.84 境内自然人 3 项志峰 137,882,560 4.24 45,000,000 1.38 境内自然人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97,276,434 2.99 境内法人 5 阮伟兴 66,410,000 2.04 境内自然人 6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49,668,500 1.53 境内法人 7 阮兴祥 45,638,202 1.40 24,000,000 0.74 境内自然人 8 潘小成 38,137,616 1.17 境内自然人 9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23,286,600 0.72 境内法人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丰庆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22,270,497 0.69 其他 合 计 1,199,155,799 36.87 129,000,000 3.96 -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99 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其中包含德 司达集团 33 家。 1、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不包含德司达集团): 单位:万元 序 号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级次 直接 (%) 间接 (%) 1 上海科华染料工业 有限公司 制造业 上海市 7,500.00 95.00 5.00 一级 2 上虞市金冠化工有 限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13,870.00 99.35 二级 3 上虞新晟化工工业 有限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800 万美元 67.64 三级 4 上海安诺芳胺化学 品有限公司 商贸业 上海市 200.00 60.00 40.00 一级 5 四川吉龙化学建材 有限公司 制造业 眉山市 2,000.00 76.00 二级 6 龙盛集团控股(上 海)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 上海市 30,000.00 100.00 一级 7 上虞吉龙化学建材 有限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242 万美元 75.00 24.75 二级 8 桦盛有限公司 投资、贸易 香港 3000 万美元 100.00 一级 9 浙江龙盛化工研究 有限公司 综合类 绍兴市 1,000.00 100.00 一级 10 宝利佳有限公司(香 港) 投资、贸易 香港 1 万港币 99.00 二级 11 安诺化学(香港)有 限公司 投资、贸易 香港 1 万港币 99.00 二级 12 浙江安诺芳胺化学 品有限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3839 万美元 48.37 51.11 二级 13 浙江恒盛生态能源 有限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500 万美元 75.00 10.85 一级 14 浙江吉盛化学建材 有限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2770 万美元 72.20 27.54 一级 15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 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2920 万美元 75.00 24.75 一级 16 浙江龙盛染料化工 有限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3354 万美元 47.37 52.10 二级 17 浙江捷盛化学工业 有限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1100 万美元 85.10 三级 序 号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级次 直接 (%) 间接 (%) 18 维盛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香港) 投资、贸易 香港 1 万港币 99.00 二级 19 浙江科永化工有限 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1510 万美元 99.40 三级 20 浙江凌瑞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 绍兴市 10,000.00 90.00 10.00 一级 21 宁波佳盛物流有限 公司 仓储物流业 宁波市 2,000.00 99.78 三级 22 眉山市彭山区三江 化工有限公司 制制造业 眉山市 89.00 76.00 三级 23 浙江龙化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 杭州市 5,938.00 91.65 一级 24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 公司 制造业 杭州市 5,938.00 91.65 二级 25 黄山市龙胜化工有 限公司 制造业 黄山市 3,510.00 91.65 二级 26 宜兴市龙兴化工有 限公司 制造业 宜兴市 1,300.00 61.13 二级 27 杭州龙山精细化工 有限公司 制造业 杭州市 1,300.00 91.65 28 杭州龙生化工有限 公司 制造业 杭州市 2,200.00 68.74 二级 29 上虞龙盛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600.00 49.00 51.00 二级 30 内蒙古吉龙化学建 材有限公司 制造业 包头市 600.00 99.75 三级 31 江苏长龙汽车配件 制造有限公司 制造业 南京市 3,000.00 75.00 二级 32 定州市长龙汽车配 件销售有限公司 商贸业 定州市 3,000.00 75.00 二级 33 龙盛 KIRI 化学工业 有限公司 制造业 印度 1,378,232,360.38 卢比 79.82 二级 34 上海龙盛置业有限 公司 房地产业 上海市 3,000.00 100.00 一级 35 上海晟宇置业有限 公司 房地产业 上海市 3,000.00 100.00 二级 36 上海龙盛商业发展 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 上海市 20,000.00 51.00 二级 37 浙江德司达贸易有 限公司 商贸业 绍兴市 6,000.00 99.00 三级 序 号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级次 直接 (%) 间接 (%) 38 平湖市晟宇置业有 限公司 房地产业 平湖市 6,000.00 99.47 三级 39 浙江忠盛化工有限 公司 制造业 绍兴市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