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方航空:关于子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6-009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拟通过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 融资券。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 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可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 行贷款,以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4、发行利率: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发行利 率将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 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 发行。 7、发行日期:厦门航空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 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 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厦门航空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超短期融 资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厦门航空资金需求以及 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发 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和法律文件等 注册发行事宜。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 审议通过授予本公司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根 据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 事会于2016年3月8日审议同意厦门航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 过人民币100亿元,并在有关债券额度的有效期内,根据资金缺 口与债务调整目标,择机分批发行;授权厦门航空经营管理层办 理上述债券品种发行相关事宜。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需经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 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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