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中国平安: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6-012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 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在深圳市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监 事4人,监事彭志坚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无法出席,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顾立基 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5票,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顾立基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4)通过检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所载的本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分红 政策及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本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 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 序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5)通过审阅《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2号》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监 事会认为本项会计估计变更是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有关规 定并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本公司对本项 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及其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履职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11月12日收到外部监事彭志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 告,彭志坚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申请辞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 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全面考察,监事会同意推荐黄宝魁先生接替彭志坚先生 出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中国保监会获得监事任职资格后,黄宝魁先 生将正式接替彭志坚先生出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此前,彭志坚先生 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黄宝魁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黄宝魁先生简历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黄宝魁先生简历 黄宝魁:73岁,2003年1月退休前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黄先生曾出任深圳华达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 限公司、深圳市蛇口安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通讯有限公司、深圳招商 石化有限公司、招商局物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监事职务。黄先生持有吉林大学 物理系毕业证书,为高级政工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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