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平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16年03月15日 20:03:05 中财网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5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
履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
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阅
及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和进行风险管理。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亦负责检视外聘审计师的任免及酬金的任
何事宜。此外,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审查公司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其中涉及定期审查公司不同管治结构及业
务流程下的内部控制,并考虑各自的潜在风险及迫切程度,
以确保公司业务运作的效率及实现公司目标及策略。有关审
阅及审查的范围包括财务、经营、合规情况及风险管理。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方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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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向董事会呈交相关报告及推荐意见。


二、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



2015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举行四次正式
会议,所有该等会议均根据《工作细则》的规定召开。尤其
是,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阅截至
2014年12月31
日止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第一季
度财务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半年度财务报
告及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此
外,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阅并同意将
未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审计师审计,并亦于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上审阅了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
的编制基准(包括所采纳的假设及会计政策及标准的适当
性)表示认可,且已提出建议供董事会考虑。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目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5位董事组成,
其中有4位独立董事,分别是葛明、斯蒂芬·迈尔(Stephen
Thomas Meldrum)、叶迪奇、孙东东,1位非执行董事杨小
平,所有该等董事均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一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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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管理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出任主任委员。

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
席会
议次

亲自
出席
会议
次数
委托
出席
会议
次数
缺席
会议
次数
备注
葛明(主任
委员) 2 2 0 0
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葛明先生于 2015年
7月出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
任委员。

斯蒂芬·迈

(Stephen
Thomas
Meldrum)
4 4 0 0 -
叶迪奇
4 4 0 0 -
孙东东
4 4 0 0 -
杨小平 4 3 1 0
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5年第三次会
议,授权委托葛明先生行使表决
权。

汤云为 2 2 0 0 汤云为先生、胡家骠先生于 2015
年 6月不再出任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委员。

胡家骠 2 2 0 0

此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C3.3e(i)的规定,为使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更好地评估公司的财务申报制度
及内部控制程序,公司每年均安排所有委员与公司外聘审计
师举行两次单独会晤。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已审核本公司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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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现、独立性及客观性,对结果满意。



201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将
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赋
予的权利和义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财务审计及经
营风险防范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
的健康稳定发展。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葛明(主任委员)、Stephen Thomas Meldrum、叶迪奇、孙东
东、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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