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坚朗五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11:32:06 中财网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坚朗五金”或“发行人”) 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
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
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
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本次初
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
上[2016]3号)等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
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主
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57元/
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6年3月1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3月18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


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
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
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3月22日(T+2
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
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3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
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
信息披露。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
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

发行人与
安信证券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
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上的《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
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
人所属行业为 “金属制品业(
C33

”。截至
2016

3

15


T
-
3
日)
,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 “金属制品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为44.67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
考。本次发行价格
21.57

/

对应的
2014

市盈率为
21.68


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
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净利润除
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
低于行业
平均市盈率。



2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
5,359
万股

其中新股发行
4,436
万股,老股转让
923
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
12
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
923
万股)


请投资者
申购时
考虑老股转让因素。



3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
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

可能
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

坚朗五金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669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6]384

文核准。本次
发行的股票拟在
深交所
上市。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
向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主承销商
分别通过
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深交所
交易系
统实施。

坚朗五金
股票代码为

002791



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
购。



3

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5,359
万股


回拔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259
万股
,为本次发行

量的
60.81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2,100
万股
,为本次发行

量的
39.19
%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6

3

15

完成。

参与初步询价报价
的网下投资者为
373


配售对象共
1,693
家,
拟申购总量为
4,739,040
万股



无效报价

最高报价
后,
参与
初步询价
报价

网下
投资者为
366
家,
配售对象共
1
,684
家,

申购总量为
4,717,650
万股。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根据剔除最高报价后的
剩余报价
情况,综合
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市场情
况、募集资金需求
、老股转让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1.57

/





5

若本次发行成功,
按本次发行价格
21.57

/

、发行新股
4,436
万股计算的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95,684.53
万元
。按照老股转让
923
万股,预计本次发行中老股
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
19,909.11
万元。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
转让所得资金。

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已于
2016

3

10



广东坚朗五金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
及备查文件可在
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查询。



6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
2016

3

18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
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7

配售对象
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配售对象
相关信息(包括
配售对象
名称、证券账
户、银行收付款账户
/
账号等)以
2016

3

11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和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
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



8
、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 网下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 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通过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录入申购单信
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
安信证券
规定的其他信息,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
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
2016

3

18


T
日)
9:30
-
15:00
通过

下发行电子平台
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

公告中规定的其他
信息


每个
配售对象
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21.57

/



申购数量

见附表
中的可申购数量


(4) 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
配售对象
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实际申
购数量少于
本公告规定的

申购数量,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将在

广
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
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
中予
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 安信证券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的
配售对

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的申购记录。

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项的
配售对象,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将在《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结果公告
》予以披露
,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 2016

3

22


T
+2
日)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可
通过其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
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7)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
主承
销商
将根据配售原则进行
初步
配售,具体
初步
配售原则及方式见
2016

3

10


登的《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以
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8) 2016

3

22


T+2
日)发行人和

承销商
将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9) 本次网下发行的股份分为无锁定和自愿锁定
12
个月两种锁定期安排,
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0) 获配的网下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

上(含
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2)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6

3

18


T
日)
9:15
-
11
:30

13:00
-
15:00


(3) 深交所根据投资者
2016年3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
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日均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
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
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4) 投资者
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
应的网上可申购
额度部分
为无效申购。

网上申购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告


、网
上发行






10

本次发行

网下
配售对象
实际
申购


未达网下
初始
发行数量或网上有效
申购数量小于网上
初始
发行数量,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
后仍然不足时,发行人及
主承销商
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后,在核准
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



1
1
、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对本次
发行股票不构成投资建
议。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登载于
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的《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全文
等文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风险因素


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
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
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
2

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
深交所
批准后,方能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
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
还给本次申购获配的投资者。



13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坚朗五金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电子平台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结算平台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5,359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包括新股发行
4,436
万股,以及老股转让
923
万股),
并拟在
深交

上市之行为


老股转让



发行人本次发行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923

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
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数量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向网下投资者
询价配售
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投资者


指已在
2016

3

11


T
-
5
日)
12:00
前按照
《备案管理细则》在证券业协会网下投资者备案管
理系统电子平台重新备案并补充相关资料、已开通
CA
证书并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资金配号、

2016

3

10

(含
T
-
6
日)前
20
个交易日
持有的深市非限售
A
股日均市值超过
1,000
万元的
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协会完成备
案,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



公募基金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
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剔除部分


指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既
定排序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
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
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
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有效报价


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扣除报价最高被剔除部分的
报价为有效报价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初步询价提交有效报价并
最终入围可

参与网下
申购的投资者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包括按照规定的程
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
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存在禁止配售
等情形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
行银行资金账户


T

/
网上申购日



2016

3

18





,为本次发行的
网上
发行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1
、本次发行股数的确定


本次发行
的股份总数

5,359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其中

发行
新股
4,436
万股
,老股转让
923
万股




2
、回拨前网下、网上发行数量


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259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81
%
;网上初始
发行数量为
2,100.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9.19
%




3
、老股转让的具体安排


公司股东白宝鲲、闫桂林、陈平等

有的
公司股份均已满三十六个月,在本次
发行中分别公开发售股份,本次
进行老股转让的股东及拟转让的股份数量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

本次发行前持股请

最大发售

股数

预计发行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

持股

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老股东持股小计

17,000

100%

923

16,077

75.000000000000%


老股转让股数

923

4.3058406419108%




合计

17,000

100%

923

17,000

79.3058406419108%




公司老股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21.57

/





(四)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6

3

18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
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下向
网上回拨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

100
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4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
回拨


本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扣除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股票数量
计算。



2
、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
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按自主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网上申购不
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导致网下申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T
日申购后
发生回拨时,
新股老股无法按照《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的网
下配售原则进行分配,则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及
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6

3

22


T+2
日)在《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五
)本次发行的
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2016

3

10







刊登
《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网下投资者向安信证券
填报
资质审核材料


T
-
5



2016

3

11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向安信证券
填报
审核材料截止日(
15:00
前)


T
-
4



2016

3

14







初步询价起始日(通过电子平台)


T
-
3



2016

3

15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电子平台,
15:00
截止)


T
-
2



2016

3

16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含发行新股数量、老股转让数量)、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T
-
1



2016

3

17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2016

3

18







网下申购日(
9:30
-
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



2016

3

21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2016

3

22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日(
16:00
前到账)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



2016

3

23







《中止发行公告》(如有)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包销金额


T+4



2016

3

24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网下投资者务请严格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用户手册(投资者版)》操作报价及申购;如出现电子平台系
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
系;

3、若本次发行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安信证券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
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六

锁定期安排


本次
网下
发行的股份分为无锁定和自愿锁定
12
个月两种锁定期安排,锁定期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上
发行的股份


通限制

锁定期安排。



(七
)承销方式



承销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
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
核查
及报价情况


1
、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6

3

14


2016

3

15

,共有
373
个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
1
,
693


售对象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深交所
电子平台
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

配售对象
报价

间为
13.46

/

-
22.15

/

,拟申购数量为
4,739,040
万股

具体报价情况请见
本公

附表




2

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主承销商
和见证律师核查,
上述投资者中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
董建勇

7

配售对象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查材料,
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

无效
1




其余
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均
符合《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

参与本次初
步询价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3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
上述
无效
报价后

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共
366
家,
管理的配售对象

1
,
684
家,
报价区间为
13.46

/

-
21.57

/
股,

申购总量为
4,717,650
万股


网下
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
价中位数(元/股)

21.57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
加权平均值(元
/
股)


21.3
7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21.57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
均值(元/股)


21.56




(二)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



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
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
于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
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
确定
21.57

/

为剔除临界价


由于本次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做剔除

对应最高报价的剔除比例为
0
%




(三)
与行业市盈率对比分析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及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为:


1

17.1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
的总股数计算)。



2

21.6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的总股数计算)。



3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金属制品业(
C33



。截至
2016

3

15


T
-
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行业
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44.67
倍。本次发
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


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





)发行价格
和有效报价投资者
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拟申购数量、
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57

/
股。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方式,剔除最
高报价部分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剔除最高报
价后的剩余报价中,报价不低于发行价
21.57
元的
22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515
家配
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
4,163,520
万股,对应
的有效申购倍数为
1,2
77.55
倍。

初步询价中报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21.57

/

的报价
为无效报价,详见
附表中备注为

无效
2


的报价







预计募集资金量
和老股转让
资金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88,353.60
万元,拟用本次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为
88,353.60
万元。

按本次发行价格
21.57

/

、发行新股
4,436


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


95,684.53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主承销商
、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

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按本次发行价格
21.57

/

、老股转让
923
万股计算的预计
老股转让
资金总额

19,909.11
万元
,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老股东。

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所得
资金。



本次发行
的发行费用预计
不超过
8,364.33
万元


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由发行人和
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照各自公开发行或发售股份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比例进行分摊。本次发行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由发行人承
担。

发行人、控股股东

主承销商
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收费约定。




、网下
申购与
发行
程序


(一)参与对象

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
下申购,并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入围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网下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申购。


①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6年3月18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
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② 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
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
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托管
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
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三)网下申购时无须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3月18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四)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3月10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6年3月22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配售情况。


(五)公布配售结果

2016年3月22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
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
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
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
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六)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6年3月2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
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
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获配数量。


3、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
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①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
账户一致。


②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③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
“B001999906WXFX002791”,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④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
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
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
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
馈至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主承销商可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各配售对象的到
账情况;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下电子平台查询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
账情况。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 -
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 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
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
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


6、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
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7、若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
款金额,2016年3月24日(T+4日),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网下投
资者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网下投资者有效缴付的认购款-网下投资者获配
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七)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万为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
专项法律意见书。



2、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网上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网上申购时间

2016

3

18


T
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
2016

3

18


T
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2,100
万股“
坚朗五金
”股票输
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
21.57

/

的发行价
格卖出。



(三)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1

2016

3

16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
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除外。



2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
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管理的产品
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四)申购规则


1
、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
5,000

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且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
数的千分之一,即
21,000
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
委托,深交
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2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6

3

16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
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
2016

3

18


T
日)申
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
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
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
2016

3

16


T
-
2
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
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
市值中。



5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6
、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①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


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


③合并市值小于
1
万元的证券账户;


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7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五)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
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前两个工作日,

2016

3

16


T
-
2
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16

3

16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
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
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
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
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6

3

18


T
日)前在
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
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
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
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
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
资者的申购委
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
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六)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
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
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七)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网
上实际发行量为
2,100
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号抽
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6

3

18


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
购数据,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
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6

3

21


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
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
2016

3

21


T+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率公告》。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

3

21


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



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
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
2016

3

22


T+2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
、确认认购股数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

500
股。



(八)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3

22


T+2
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
与新股申购。



(九)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
+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应于
T
+
3

8:30
-
15:00
,通过
D
-
COM
系统将其放弃
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
T+3

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
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
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六、
放弃认购及无效认购股份处理


1、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
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以及因结算参与
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
承销商负责包销。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6

3

24

(T+4日),主承销商将
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6年3月24日(T+4日)刊登的《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




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 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足10家;
2、 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数量低于网
下初始发行量;
3、 网下投资者的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
4、 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网上认购不足部分
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不足;
5、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
6、 定价后初步确定的新股和老股发行数量,在T日申购后,发生回拨时,新
股老股无法按照本公告中的网下初步配售原则进行分配;
7、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8、 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
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
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发行不收取
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人: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所:


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3号

法定代表人:


白宝鲲



人:


殷建忠


话:


0769-82955232






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人:


资本市场部


话:


010-83321320、010-83321321





发行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


附表:

配售对象询价申购情况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类型

自愿锁
定期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可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12

21.57

3,410

-

无效1

2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1.57

3,410

-

无效1

3

董建勇

董建勇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1.57

3,410

-

无效1

4

于爱红

于爱红

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0.16

3,410

-

无效1

5

祁丽君

祁丽君

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0.16

3,410

-

无效1

6

苏静

苏静

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2.15

100

-

无效1

7

林婵贞

林婵贞

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0.16

2,000

-

无效1

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鹏诚理财安进20期多策略稳
健3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
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



21.57

500

-

无效1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工银
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证500组合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
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21.57

1,740

-

无效1

1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12

21.57

3,410

3,259

有效

1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12

21.57

3,410

3,259

有效

1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汇富量化宝集合资产管理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590

590

有效

1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汇富量化宝3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720

720

有效

1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1.57

3,410

3,259

有效

1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1.57

3,410

3,259

有效




1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1.57

3,410

3,259

有效

1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勤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700

700

有效

1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勤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670

670

有效

1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勤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1,250

1,250

有效

2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象量化套利1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3,410

3,259

有效

2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勤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1,120

1,120

有效

2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点金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480

480

有效

2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勤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430

2,430

有效

2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勤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770

2,770

有效

2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430

2,430

有效

2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勤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650

650

有效

2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1,950

1,950

有效

2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星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760

2,760

有效

2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星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110

2,110

有效

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星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060

2,060

有效

3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点金2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380

380

有效

3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星宽客1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070

2,070

有效

3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3,410

3,259

有效

3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领军趋势1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440

2,440

有效

3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领军趋势2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440

2,440

有效

3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领军趋势3号集合资产管理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440

2,440

有效




计划

3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稳胜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440

2,440

有效

3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稳胜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440

2,440

有效

3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稳胜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440

2,440

有效

4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稳胜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440

2,440

有效

4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稳胜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440

2,440

有效

4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源泽添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580

2,580

有效

4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源泽添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580

2,580

有效

4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源泽添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580

2,580

有效

4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源泽添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580

2,580

有效

4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源泽添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580

2,580

有效

4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证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580

2,580

有效

4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天象量化套利2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3,410

3,259

有效

4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证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1.57

2,580

2,580

有效

50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21.57

3,410

3,259

有效

5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12

21.57

3,410

3,259

有效

5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12

21.57

3,410

3,259

有效

5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