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17:34:30 中财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对金力泰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93号”文核准,金力泰于2011
年5月23日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28.00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4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234.133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0SHA1039-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11年6月17日,发行人与
本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置
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初始金额(万元)

1、汽车涂料研发生产基地
建设工程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村支
行(账号:31001971700050014675)

30,620.00

2、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
贤支行(账号:1001780429300412139)

7,000.00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账号:121908005210102)

6,614.13

合计

44,234.13



201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原由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专户存储的部分超募资金更换到厦门国际银
行上海分行进行专户存储。发行人和本保荐机构已与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原由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专户存储的部分超募资金更换到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进行专户存储。发行人和本保荐机构已与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3,552.65万元,包括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871.00万元和发行上市以来实际投
入募投项目的39,681.65万元(其中汽车涂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31,448.65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1,100.00万元)。具体分项目
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实际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项目
实际投资进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1、汽车涂料研
发生产基地建
设工程项目

30,620.00

7,679.56

11,940.81

11,828.28

0.00

0.00

102.71%

2、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
运资金

11,1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0.00

3,000.00

100.00%




3、投资设立艾
仕得金力泰合
资公司

3,006.00









1,004.01

33.40%

合计

44,726.00

10,379.56

14,640.81

14,528.28

0.00

4,004.01





注:实际投资进度大于100%系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投入了项目中。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专户余额为25,148,880.84元(含2015
年度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50.19万元)。募集资
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奉贤青村支行〔注1〕


31001971700050014675



已销户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

8009110000000608

0.00

定期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

8009100000002297
〔注2〕


25,148,880.84

活期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注3〕


3310010010120100548641



已销户

合计



25,148,880.84





注:1、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奉贤青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31001971700050014675)因余额为0元,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9日注销。


2、开立在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010111010020)
因银行核心及配套系统于2014年8月切换上线,故其银行账号变更为
8009100000002297。


3、开立在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90096063、90096062、
3310010010120100548641)因余额为0元,公司已于2015年4月28日注销。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效益情况

(一)汽车涂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2013年12月,金力泰汽车涂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2014年、2015年未再有募集资金的投入。2015年度实现效益8,233.11
万元。该募投项目的进展基本符合原定计划。


投资设立艾仕得金力泰合资公司项目由于合资公司业务尚处于市场开发阶
段,相关的成本费用较高,2015年度实现亏损131.24万元。2016年1月13日,
公司认缴了对合资公司第三笔出资额2,002万元,累计共认缴3,006万元。截止


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足额认缴了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01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中除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的议案》中拟用于设立合资公司的3,006万元超募资金外,剩余超募资金
及全部超募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预计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2015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5年度,金力泰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15年度,金力泰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进展情况

2015年1月12日金力泰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使用3,006
万元超募资金与Axalta Coating Systems Singapore Holding Pte. Ltd设立合资公司。

2015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1月13日,公司认缴了对合资公司第三笔出资额2,002万元,累计共认
缴3,006万元。截止至本报告日,公司已足额认缴了对“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2015年3月17日金力泰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中除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的议案》中拟用于设立合资公司的3,006万元超募资金外,剩余超募资金
及全部超募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预计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2015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15年度,金力泰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或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截至2015年12
月31日止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实施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1044号《上海金力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
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及金力泰的保荐代表人通过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现场检查,
与募投项目负责人员以及公司高管进行访谈沟通,查阅募投项目的财务账目与付
款凭证、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多种方式,对金力泰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金力泰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
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正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均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5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濮宋涛 张宜霖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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