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16 - 00 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 监事 会第 五 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 监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 监事 会第 五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 2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6 年 3 月 1 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 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宛明主持。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1,940 万元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5,82 0 万股增加至 7,760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820 万元增加至 7,760 万元。 现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拟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作进一步修改和补充(详见《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 订对照表》)。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6 年 公司 第 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 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公司募 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2,238,318.85 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0 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 ,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 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6 年第 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9,00 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6 年第 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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