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地国际控股: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江苏华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於中国发行中期票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 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幷表明概不就因本公佈全 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非銷售證券的要約或購買證券的要約之邀請,本公告及 其任何內容亦非任何合約或承諾的依據。 Springlan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華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700) 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江蘇華地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中國發行中期票據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在中國成立的全資附屬公司江蘇華地國際控 股集團有限公司已取得交易商協會批准發行一期或一期以上本金總 額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的中期票據予中國境內機構投資者。董事會亦 欣然宣佈發行人已議決發行此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並由發 行日期起計為期3年的中期票據。第一期中期票據的本金金額為人民 幣3億元,建議於2016年3月25日或左右發行。 本集團擬動用第一期中期票據的所得款項淨額補充營運資金。 董事會欣然宣佈,發行人已取得交易商協會批准發行一期或一期以上 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的中期票據予中國境內機構投資者。董 事會亦欣然宣佈發行人已議決發行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並 由發行日期起計為期3年的中期票據。第一期中期票據的本金金額為 人民幣3億元,建議於2016年3月25日或左右發行。第一期中期票據的 利率將於截止認購申請時通過簿記建檔和配售方式最終釐定。 中期票據將發行予中國境內機構投資者(根據中國法律和法規不得參 與該發售的機構投資者除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發行第一期 中期票據的主承銷商兼簿記管理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發 行第一期中期票據的聯席主承銷商。 將予發行的中期票據的主要條款如下﹕ 發行人 : 江蘇華地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交易商協會已批 准的中期票據本 金總額 : 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 第一期中期票據 : 人民幣3億元 發行地點 : 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 第一期中期票據 之期限 : 由發行日期起計為期3年 信用評級 : 經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評 定,第一期中期票據的信用評級為AA級,而發 行人主體信用級別為AA級 利率 : 第一期中期票據的利率將於截止認購申請時通 過簿記建檔和配售方式最終釐定 利息計算和支付 : 第一期中期票據的利率將由發行日期起以固定 利率按單息計算,並每年支付 所得款項用途 : 第一期中期票據的淨額收益將用作公司的一般 營運資金 上市流通安排 : 發行人將申請第一期中期票據在中國銀行間債 券市場上市流通轉讓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和法規,有關發行人和中期票據的相關文件將於上 海清算所網站(http://www.shclearing.com)和中國貨幣網 (www.chinamoney.com.cn)刊載。股東和潛在投資者務請注意,該 等文件乃根據中國的規定編製,僅適用於發行人,該等文件所載的資 料不能全面反映本集團的營運狀況。 發行人發行第一期中期票據後,可以在交易商協會批准的日期2016 年2月3日後兩年內另發行新一期或多期本金總額累計不超過人民幣 20億元的中期票據,但須向交易商協會備案,並就中期票據刊發新的 發行文件。 發行中期票據將按合理的融資成本為本集團的營運和業務發展提供 額外的資金。董事會認為發行中期票據符合本公司和其股東的整體利 益。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交易商協會」 指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一個監督中國的 銀行間發行公司債券及票據的自律組織;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華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開曼群島註冊 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 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發行人」 指 江蘇華地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中國成 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本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期票據」 指 發行人將於中國發行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20億元的中期票據;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的法定貨幣; 「股東」 指 本公司的股東;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會命 陳建強 主席 香港, 2016年3月18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包括三位執行董事,陳建強先生,陶慶榮先生 及俞堯明先生;及一位非執行董事馮曉邨先生;以及三位獨立非執行董事, 林志軍博士,張維炯博士及張一鳴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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